2)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1.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and the Kyoto Protocol constitute the main part of the international co-ordination mechanism on climate change.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是现有的气候变化国际协调机制的主体,随着2005年《京都议定书》的生效和2008年第一承诺期的开始,气候变化的国际协调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也是最为关键和困难的阶段。
2.
The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 establishes an framework .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为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了基本法律框架和原则,而《京都议定书》则是第一部规定温室气体量化减排义务的国际条约,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法律制度值得我们认真剖析和思考。
3) The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联合国关于气候变化的框架公约》
1.
The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and The Kyoto Protocol were introduce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forestry mitigation.
本文从林业的角度对《联合国关于气候变化的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的相关条款做了介绍,并对CDM(清洁发展机制)林业固C项目在我国开展的前景及影响做了分析。
6)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the Conservation of Climate
保护气候框架公约 FCOTCOC
补充资料:《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1992年5月9日订于纽约,1992年4月30日~5月9日在纽约召开的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2年6月4~14日在里约热内卢开放签字,以后在纽约开放签字。至1993年6月19日,共有166个国家和地区在《公约》上签字。截至1993年12月31日,共有缔约方52个。中国于1992年6月11日签署《公约》,并于1993年1月5日交存了批准书。《公约》于1994年3月21日生效 。《公约》共26条,2个附件。《公约》的最终目标是根据《公约》的各项规定,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这一水平应当足以使生态系统能够自然地适应气候变化、确保粮食生产免受威胁并使经济发展能够可持续地进行。缔约各方均应为人类当代和后代的利益保护气候系统,发达国家应率先对付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缔约各方在采取行动时,应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具体需要和特殊情况。缔约各方均应承诺根据各自责任、各自具体的国家和区域发展优先顺序、目标和情况采取各种措施控制、减少或防止《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所有温室气体的人为排放并对已排放的温室气体加以清除,以减缓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公约》规定设缔约方会议、秘书处、附属科学和技术咨询机构和附属履行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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