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occu- pational hazard control
职业病控制
2) occupational diseases/ prevention & control
职业病/预防和控制
4) Occupational health management database
职业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
6) industrial danger control
职业风险控制
补充资料:职业病
职业病 occupational diseases 生产劳动者直接由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特定疾病。一般应具有以下特点:疾病的发生与接触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有密切关系;接触有害因素的剂量(浓度或强度)足以引起疾病的发生;经鉴别分析,职业性病因仍大于非职业性病因。 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X射线、γ射线、细菌、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引起的职业病称广义的职业病。其中危害大、诊断标准明确,结合国情,由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公布的职业病称狭义的职业病,或称法定(规定)职业病。法定职业病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法定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死亡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职业病的诊断,一般由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具有一定专门条件的单位进行。 常见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中毒和职业性皮肤病等。职业中毒常见的有铝、汞、锰、苯、有机磷农药、一氧化碳、三硝基甲苯、砷、磷等中毒。 职业病的预防措施有:①消除或控制职业性有害因素发生源。②控制作业工人的接触水平,使其经常保持在卫生标准允许水平以下。③提高工人的健康水平,加强个人防护措施。④对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者实行就业前及定期健康检查。 |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