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双击或选中下面任意单词,将显示该词的音标、读音、翻译等;选中中文或多个词,将显示翻译。
您的位置:首页 -> 词典 -> 经营权制度
1)  system of management right
经营权制度
2)  authorized management system
授权经营制度
3)  the land mortgage on contract management right system
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
1.
The writer carried on the relevant of the land mortgage on contract management right system of China village at Guang向 i Liuzhou、 Guilin、 Laibing、 Hechi and Baise area in 2005.
笔者于2005年初在广西的柳州、桂林、来宾、河池、百色等地农村进行了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状况包括农村土地权属、使用、流转、征用、纠纷、税费等方面情况的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了被调查区域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在实际运行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
4)  management system
经营制度
1.
The developmental level of the socialization of the property right of rural land has a dialectical relationship with its management system and determines the realization form of the latter.
农地产权社会化是农地产权关系发展的必然趋势,农地产权社会化与农地经营制度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2.
After the foundation of new China,focusing on the two issues of the ownership and operation of the land,we carried out different rural basic management systems at different time.
新中国以后,围绕农村土地归谁所有和由谁经营这两个问题,我们在不同时期实行了不同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5)  operation system
经营制度
6)  controling power of management
经营控制权
1.
The paper tells the process that property of land ,including its properietary and authority of management ,has developed demanding power of surplus value and controling power of management .
文章阐述土地的产权即:所有权和经营权演变为剩余价值索取权和经营控制权的过程,根据格罗思曼。
2.
The paper tells the process that property of land,including its properietary and authority of management,has developed demanding power of surplus value and controling power of management.
文章阐述了土地的产权即所有权和经营权,演变为剩余价值索取权和经营控制权的过程,根据格罗思曼。
补充资料:经营权

jingyingquan
经营权
management rights

  企业作为经济法人和独立经济实体所拥有的自主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权力。在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经营权主要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作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和经营者所具有的自主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关权力。
  变化 中国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之前,全民所有制企业长期处在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和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制下,生产经营活动都决定于行政主管部门的计划指令,生产经营自主权小,缺乏企业活力,存在着被动经营和吃国家“大锅饭”的弊端。这种体制既不利于企业和职工积极性的发挥,同时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1978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以来,经济体制改革首先从扩大企业的生产经营权限入手。随着改革的推进,全民所有制企业逐步向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转变,其自主经营权也较之以前有了明显的扩大。这是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充分调动企业生产经营积极性的客观需要和必然结果。
  性质 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既是一个有着自身经济利益的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又必须在国家统一领导和有利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的前提下,适应市场的需求变化发展生产、搞活流通。企业经营权的确定和运用,都要体现这种特点和要求。实行独立核算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经营原则和目标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和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这样,既能在总体上保证国民经济的统一性,又能在微观上保证各个企业生产经营的多样性、灵活性和进取性。
  内容 企业经营权的内容较为广泛,牵涉到生产、供应、销售和人力、财力、物力等诸多的方面和问题。概括地说,全民所有制企业在服从国家计划和统一管理,保证国家利益或国家所得的前提下拥有的主要经营权有:①生产经营方式的选择权,即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有权选择灵活多样的生产经营方式;②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权和指挥权,即在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有权自主安排企业的产供销活动;③自有资金的自主使用权,即根据国家对企业留利使用的有关规定,有权作出机动灵活的使用安排;④人事权,即有权依照规定任免、聘用和选举本企业的工作人员;⑤资产运用权,即有权运用企业拥有的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⑥工资、奖励形式决定权,即在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标准、工资地区类别和一些必须全国统一的津贴制度的条件下,有权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工资,有权对奖励基金自主分配;⑦联合经营权,即在不改变企业的所有制形式的前提下,有权参与和组织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经营或企业集团;⑧用工权,即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自行决定用工办法;⑨产品的部分定价权,即在国家有关价格政策的管理和指导下,对非国家统一定价的产品,企业有权依据市场供求状况,自行确定产品销售价格。
   (刘溶沧 李达昌)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