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privately owned system of property right
民营化产权制度
3) private-running system
民营制度
4) tenure reform of state-owned forest farm
国营林场产权制度改革
1.
The paper analyses the central problems concerning the tenure reform of state-owned forest farm.
本文针对国营林场产权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借鉴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的经验,提出国营林场产权制度改革的初步设想。
5) privatization in property
财产民营化
6) property rights system
产权制度
1.
On Financing Difficulty Facing Small Private Enterprises i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Field——Viewing from property rights system;
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困境及对策——产权制度视角分析
2.
Reform and implementation of property rights system of state-owned commercial bank of our country;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改革及其实施
3.
Infringement Nature of SOE Property Rights System and Reform;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侵权性质及改革
补充资料:产权制度
产权制度是指具有一定法律约束的财产关系,它通过确立一种共同遵循的准则(规范)来界定人们对稀缺性资源的配置权利,从而促进人们更有效地运营其资本。产权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和基础。
产权一般分为企业资产的产权和个人消费财产产权两类。根据归属和占有主体的不同,有原始产权和法人产权之分,二者分别享有各自范围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原始产权也叫最终所有权或原始所有权,通常指企业的投资者对自己所投资资金持有的所有权。其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政府机关和社会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在股份制条件下,此权将转化为股权或债权。法人产权是法人企业对企业营运资产所持有的占有和支配权。法人产权以法人企业的形式为前提,它是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在商品经济的发达时期,即现代股份公司阶段,企业已成为独立的法人,法人产权则从原始产权中分离出来。企业的所有者由众多的持股者(股东)组成,所有权已分散化、多元化,原来单一的企业主产权已分解为原始产权和法人产权。其次,所有者(股东)、支配者(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经营者和生产者形成了互相制约的利益集团,共同对企业的营运施加影响。
产权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和基础。为了保障人们对经济资源或财产权力的正常行使和运用,社会总要根据客观需要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手段,对财产权力进行严格的界定和约束。它要求:
1.企业拥有明确的人格化代表;
2.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
3.产权权益有明确的保障;
4.产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流动;
5.治理结构具有决策权、监督权与执行权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合作的特点。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