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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dentity land use-right
区分建设用地使用权
1.
The theory basis of land use-right differentiation registration is the concept of land and the theory of identity land use-right, so this paper elaborates the development of land concept and the theory of identity land use-right to make the base of land use-right differentiation registration solid.
宗地使用权区分登记的理论基础是宗地的概念以及区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性质,故本文在引出宗地使用权区分登记后,详细讨论了宗地的概念及其发展,区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性质,从而使宗地使用权区分登记拥有坚实的理论基础。
2)  land use right for construction
建设用地使用权
1.
The first one is about the land use right for construction.
首先 ,是有关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问题 ;其次 ,对意见稿中有关最高额抵押权、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和典权的规定进行了评述 ;再次 ,是有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论述 ;并探讨了共有关系的决议方式和共同共有关系的解除问题 ;最后 ,对役权的权利主体资格和创设问题进行了讨
3)  the identity use-right of land
土地区分使用权
1.
This essay puts forward to build the identity use-right of land system drawing lesson from the identity ownership of building system through the key position in resources of land resource and the natural-law relation of all resource.
本文从土地资源在资源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入手,充分考虑各种自然资源在自然属性及法律属性上的关联性,提出借鉴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建立土地区分使用权制度。
2.
This essay puts forward to build three-dimensional management of the identity use-right of land system drawing lesson from the identity ownership of building system.
借鉴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提出建立土地区分使用权制度。
4)  transfer of construction land use right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5)  the ordinary construction right to using land
普通建设用地使用权
6)  broad definition of use right of construction land
广义建设用地使用权
补充资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粼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非农业建设用地包括农村乡镇企事业单位、村办企业、农民个人住宅、乡镇村的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的建设用地。集体土地一般只能由本集体及其所有的成员拥有使用权,除了下列两种情况外,一般不允许全民所有制单位或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捅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1.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市集体所有制企业与农民集体举办联营企业,经过批准,农民集体可以按照联营协议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联营条件,从而联营企业获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2.非农业户口居民和其他农业组织的农民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使用集体所有土地作为宅基地的,可以取得该集体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情况比较复杂:1.乡(镇)村企事业建设及公共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1962年以前平调集体土地没有退还的,现确认用地单位具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1982年以前通过与被用地单位签订协议使用集体土地,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于1962-1982年这个阶段土地权属很不稳定,集体建设用地无法可依。因此,凡1982年以前与被用地单位签有协议而使用土地的乡(镇)村企事业单位,确认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1982年以后使用集体土地,按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和《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参照国家建设用地的标准进行过用地补偿和安置的,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经过有关领导批准成同意,并进行了一定的土地调整或补偿的,沿用已撤销企事业单位闲置土地的,也可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2.农民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其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祖辈私有的房屋宅基地转来,二是集体划拨,三是通过继承、购买房屋而取得。乡镇各项建设用地,应按照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进行规划,经批准后执行。对于用地标准,要按照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严格控制。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