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双击或选中下面任意单词,将显示该词的音标、读音、翻译等;选中中文或多个词,将显示翻译。
您的位置:首页 -> 词典 -> 劳动争议诉讼三题
1)  The Three Problems of Labor Disputes Procedure
劳动争议诉讼三题
2)  labor dispute litigation
劳动争议诉讼
3)  Labor dispute lawsuit system
劳动争议诉讼制度
4)  Labour litigation
劳动诉讼
5)  lawsuit of proposal disputes
提案争议诉讼
6)  labor dispute
劳动争议
1.
Study on the forensic psychiatric examination of the cases of labor disputes;
劳动争议案件司法精神病鉴定研究
2.
Thinking on the efficiency of handling labor disputes;
对处理劳动争议效率的思考
3.
A brief discuss on the labor dispute law in china;
试论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补充资料:土地权属争议民事诉讼


土地权属争议民事诉讼


【土地权属争议民事诉讼】单位或个人要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正当土地权利和合法权益的审判程序,是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权审理、裁决双方当事人权利、权益的活动。它包括起诉、受理、审理三个阶段。任何单位和个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到侵害或发生争议时,都有权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运用司法权加以确认和保护,这种行为称为诉讼。土地权属纠纷,首先由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予以接受即受理。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必须具备必要的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2.有明确的被告;3.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土地权属争议民事诉讼除了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外,原告还应当提供必要的证据,如人民政府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划拨、征用土地的批文、争议双方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人民政府处理争议的文件、附图、其他权属来源证明及示意图、草图等。审理大致经过审理前的准备和开庭审理两大阶段。开庭前的准备主要有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等工作。开庭审理是审理案件的中心环节,依次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宣判几个程序。宣判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有关当事人不自觉执行的,人民法院可采取措施强制执行。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