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On the Constitutional Reform at the end of the Qing Dynasty
清末新政刍议
2) A Modest Proposal for the Female Schools in the Last Years of the Qing Dynasty
清末女学刍议
3) the New Deal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清末新政
1.
The Agricultural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motion of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in the Period of the New Deal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in Zhili Province;
清末新政时期直隶农务组织机构与农业技术推广
4) new policy of late Qing dynasty
清末新政
1.
Aiming at rejuvenation,the new policy of late Qing dynasty carried out reformation itself.
清末新政旨在革弊振衰,实现王朝的自我挽救。
5) the Constitutional Reform at the end of the Qing Dynasty
清末新政
1.
Before and after the Constitutional Reform at the end of the Qing Dynasty,the power of local governors and inspectors was on the increase and grew into an independent political force which could influence the political situation in the Qing Dynasty.
清末新政前后 ,地方督抚权力不断增长 ,逐渐成为一支独立的能够左右清廷政局的政治力量。
6) Late Qing Reform
清末新政
1.
Administrative Reforms for Mongolia" in the Late Qing Reform;
清末新政期间的“筹蒙改制”
补充资料:清末"新政"
清政府在义和团运动后十年间,推行的一系列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措施。当时习惯称为"新政"。它的历史背景是:①义和团运动后,帝国主义列强采用扶植清政府"以华治华"的策略,要求清政府改变它的无能状态;清政府也企图以此取得列强对它的支持。②清政府自感面临统治危机,需要加强本身统治能力。③《辛丑条约》签订后,全国人民对清政府的不满和反抗日益发展,清政府需要采取对策。④清朝统治集团中,在义和团运动后顽固派失势,洋务派占据上风。
1901年1月29日(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初十),清政府颁发上谕,命各省督抚及政府大员议奏,"举凡朝章国政、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制、财政,当兴当革当省当并,如何而国势始兴,如何而人才始盛,如何而度支始裕,如何而武备始精。"在当时的笔记、报刊、奏折中,通常称清廷此举为"新政"。同年4月21日,又命成立督办政务处,作为清朝中央政府推动"新政"的专门机构。以后陆续颁布各种章程命令推行"新政",直至清政府灭亡。
编练"新军" 新军是相对于清朝旧有军队而言。它用西方营制编成,以洋操训练,使用洋枪洋炮,要求士兵具有一定的文化,军官则由国内外近代军事学堂毕业生担任。
1894年冬,清政府命胡燏芬在直隶(今河北)马厂编练"定武军",次年转往小站练兵。随即由袁世凯接办,改称"新建陆军",约七千人。同时,又有张之洞在湖北编练的"自强军"。1901年以后,"练兵"成为清末"新政"的主要内容。当年下谕停止武科科举考试。命各省筹建武备学堂,并裁汰旧军、编练"常备军"。1903年,清朝中央政府设练兵处,任庆亲王奕劻总理练兵事务,袁世凯为会办练兵大臣,铁良襄同办理;各省设督练公所,为中央及地方编练"新军"的领导机构。1904年,北洋大臣兼直隶总督袁世凯练成"北洋常备军"三镇,成为以后北洋军阀的基础。1905年 6月,清政府将"常备军"改称"陆军",统一全国番号,"北洋陆军"练成六镇,1906年11月,清政府改兵部为陆军部,将练兵处并入,统率全国"新军",并将北洋六镇中四镇的指挥权收归陆军部。1907年 8月,陆军部奏准《全国陆军三十六镇按省分配限年编成办法》,命各省加快编练。至清朝覆亡,实际共练成十四镇,又十八个混成协,又四标以及禁卫军一镇,共约十六万人。
筹饷 《辛丑条约》后,清政府财政收支入不敷出的状况日益严重,因此,将"筹饷"与"练兵"同作为"新政"的核心任务。内容包括:①增加税种,如增开印花税、房捐、铺捐等。各地更任意增设,名目繁多。②提高税率,如盐斤加价,茶、糖、烟、酒厘金再加三成等。各级官吏也任意增收。③将各地库存以及各项"陋规"收归清朝中央政府。④允许地方官自筹税收。
废科举、办学堂、奖游学 1901年9月14日,命令将各省书院中属省城者改为大学堂,属各府者改为中学堂,强调"教法当以四书五经、纲常大义为主"。1902年颁布《钦定学堂章程》,1904年又颁布《重订学堂章程》,规定各级学堂章程及管理体制。1905年9月2日,命令自明年起停止一切科举考试,结束了中国延续一千余年的科举取士制度(见科举制)。12月6日,在中央政府成立学部。据当时官方记载,1910年全国学堂有两万四千六百九十六处,学生有一百三十多万人,初步建立起包括大学、中学、小学、幼稚园各级,文、法、理、工、农、医、军事以及巡警各学科的近代教育体制。另外,1901年9月11日,命各省选派留学生出国,并准许自费留学,以后陆续颁布有关游学及奖励章程。这时以留日学生人数最多,1905年曾达八千人。
改革官制、整顿吏治 清政府为了提高中央至地方的行政效率,对原有机构进行了一些改变、裁减和合并。如1901年7月撤销原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设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1906年11月,命令军机处,外务部、吏部、学堂照旧;巡警部改民政部,户部改度支部,兵部改陆军部(将练兵处、太仆寺并入 ),刑部改法部,大理寺改大理院,工部、商部改并为农工商部,设邮传部,理藩院改理藩部;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1907年4月,将盛京将军改为东三省总督,设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巡抚。7月(六月)命各省将按察使改为提法使,增设巡警道、劝业道,留兵备处,设审判厅。
振兴商务、奖励实业 1904年,公布《商律》(部分)、《公司律》、《商会简明章程》,并先在京师设立商会。1905年,颁布《商标注册试办章程》、《重订开矿暂行章程》、《奖励公司章程》、《改订奖励华商章程》、《试办银行章程》、《农会简明章程》等。1907年,设立邮传部交通银行,1908年2月公布《大清银行则例》,将原户部银行改为大清银行,并先后对著名工商界人士给以名位荣誉。
清末"新政"是清政府在义和团运动后为维护其封建统治,迫于国内外形势而采取的措施。因此,它不可能是一次有成效的改革。不过在当时民主革命高涨的条件下,其中一些措施在客观上对传播文化和民主革命思想,对发展工商业起了一定作用。而有些措施则激起人民反抗,扩大了清政府与汉族官僚之间的矛盾,客观上促进了辛亥革命的到来。
1901年1月29日(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初十),清政府颁发上谕,命各省督抚及政府大员议奏,"举凡朝章国政、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制、财政,当兴当革当省当并,如何而国势始兴,如何而人才始盛,如何而度支始裕,如何而武备始精。"在当时的笔记、报刊、奏折中,通常称清廷此举为"新政"。同年4月21日,又命成立督办政务处,作为清朝中央政府推动"新政"的专门机构。以后陆续颁布各种章程命令推行"新政",直至清政府灭亡。
编练"新军" 新军是相对于清朝旧有军队而言。它用西方营制编成,以洋操训练,使用洋枪洋炮,要求士兵具有一定的文化,军官则由国内外近代军事学堂毕业生担任。
1894年冬,清政府命胡燏芬在直隶(今河北)马厂编练"定武军",次年转往小站练兵。随即由袁世凯接办,改称"新建陆军",约七千人。同时,又有张之洞在湖北编练的"自强军"。1901年以后,"练兵"成为清末"新政"的主要内容。当年下谕停止武科科举考试。命各省筹建武备学堂,并裁汰旧军、编练"常备军"。1903年,清朝中央政府设练兵处,任庆亲王奕劻总理练兵事务,袁世凯为会办练兵大臣,铁良襄同办理;各省设督练公所,为中央及地方编练"新军"的领导机构。1904年,北洋大臣兼直隶总督袁世凯练成"北洋常备军"三镇,成为以后北洋军阀的基础。1905年 6月,清政府将"常备军"改称"陆军",统一全国番号,"北洋陆军"练成六镇,1906年11月,清政府改兵部为陆军部,将练兵处并入,统率全国"新军",并将北洋六镇中四镇的指挥权收归陆军部。1907年 8月,陆军部奏准《全国陆军三十六镇按省分配限年编成办法》,命各省加快编练。至清朝覆亡,实际共练成十四镇,又十八个混成协,又四标以及禁卫军一镇,共约十六万人。
筹饷 《辛丑条约》后,清政府财政收支入不敷出的状况日益严重,因此,将"筹饷"与"练兵"同作为"新政"的核心任务。内容包括:①增加税种,如增开印花税、房捐、铺捐等。各地更任意增设,名目繁多。②提高税率,如盐斤加价,茶、糖、烟、酒厘金再加三成等。各级官吏也任意增收。③将各地库存以及各项"陋规"收归清朝中央政府。④允许地方官自筹税收。
废科举、办学堂、奖游学 1901年9月14日,命令将各省书院中属省城者改为大学堂,属各府者改为中学堂,强调"教法当以四书五经、纲常大义为主"。1902年颁布《钦定学堂章程》,1904年又颁布《重订学堂章程》,规定各级学堂章程及管理体制。1905年9月2日,命令自明年起停止一切科举考试,结束了中国延续一千余年的科举取士制度(见科举制)。12月6日,在中央政府成立学部。据当时官方记载,1910年全国学堂有两万四千六百九十六处,学生有一百三十多万人,初步建立起包括大学、中学、小学、幼稚园各级,文、法、理、工、农、医、军事以及巡警各学科的近代教育体制。另外,1901年9月11日,命各省选派留学生出国,并准许自费留学,以后陆续颁布有关游学及奖励章程。这时以留日学生人数最多,1905年曾达八千人。
改革官制、整顿吏治 清政府为了提高中央至地方的行政效率,对原有机构进行了一些改变、裁减和合并。如1901年7月撤销原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设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1906年11月,命令军机处,外务部、吏部、学堂照旧;巡警部改民政部,户部改度支部,兵部改陆军部(将练兵处、太仆寺并入 ),刑部改法部,大理寺改大理院,工部、商部改并为农工商部,设邮传部,理藩院改理藩部;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1907年4月,将盛京将军改为东三省总督,设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巡抚。7月(六月)命各省将按察使改为提法使,增设巡警道、劝业道,留兵备处,设审判厅。
振兴商务、奖励实业 1904年,公布《商律》(部分)、《公司律》、《商会简明章程》,并先在京师设立商会。1905年,颁布《商标注册试办章程》、《重订开矿暂行章程》、《奖励公司章程》、《改订奖励华商章程》、《试办银行章程》、《农会简明章程》等。1907年,设立邮传部交通银行,1908年2月公布《大清银行则例》,将原户部银行改为大清银行,并先后对著名工商界人士给以名位荣誉。
清末"新政"是清政府在义和团运动后为维护其封建统治,迫于国内外形势而采取的措施。因此,它不可能是一次有成效的改革。不过在当时民主革命高涨的条件下,其中一些措施在客观上对传播文化和民主革命思想,对发展工商业起了一定作用。而有些措施则激起人民反抗,扩大了清政府与汉族官僚之间的矛盾,客观上促进了辛亥革命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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