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双击或选中下面任意单词,将显示该词的音标、读音、翻译等;选中中文或多个词,将显示翻译。
您的位置:首页 -> 词典 -> 论宋代法吏之弊
1)  Harm of the Legal Clerical Officials of the Song Dynasty
论宋代法吏之弊
2)  The Vogue to Adore Auspicious Sign in Song Dynasty
论宋代尚祥之风
3)  The Poetry of Ci-poets In Song Dynasty
宋代词人之诗叙论
4)  the controversy on poems in the Tang and Song Dynasties
唐宋之论
5)  About The Lidao During Han Dynasty
论汉代"吏道"
6)  abuse of official reform
治吏弊端
补充资料:《唐宋诗举要》
      唐宋诗总集。近人高步瀛编选。高步瀛(1873~1940),字阆仙。河北霸县人。清光绪二十年(1894)举人。民国初年为教育部社会司司长。曾任北京师范大学、女子师范大学教授。为桐城派后期古文家吴汝纶的弟子。
  
  《唐宋诗举要》共选录唐诗 619首,计84家;宋诗197首,计17家(附金元好问)。其中李白、杜甫入选之诗,约 200首。它采用集注方式,资料丰富。引用材料,着重第一手,对旧注讹误时有订正。有总评、夹评。
  
  此书主要依据王士禛《古诗选》、姚鼐《今体诗钞》、吴闿生《古今体诗约选》编选,而又有所变化、发展。高氏批评王氏五古不取杜、韩,失之于偏,此书选入了杜甫的"三吏"、"三别"、《奉赠韦左丞丈》、《北征》等名篇,代表性较王氏选本为强。高氏又不满意方回的"一祖(杜甫)三宗(黄庭坚、陈师道、陈与义)"之说,以为"称颂二陈太过,实不免门户之见",但也肯定二陈"佳处自不可没",论点持平。所选均为大家。不过南宋除陈与义、陆游外,其他作者均未入选。虽说作者编选的目的在便于读者诵习而不在反映唐宋诗的全貌,但也不免过偏。
  
  有1959年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排印本、197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重印本。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