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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n Approach to the Contract of Sale in Tang and Song Dynasty
唐宋买卖契约探析
2)  bind a bargain
定买卖契约
3)  Land Sale Contract
土地买卖契约
4)  Rescindere venditionem
解除买卖契约
5)  legal structure of sales contract
买卖契约的法律结构
6)  The Study of "Tang and Song Dream Ci"
唐宋梦词探析
补充资料:土地买卖


土地买卖
land transaction

  土地买卖(land transaetion)土地作为商品进行交易的活动,是土地所有者将土地所有权出让给他人的行为。土地作为自然物,本不应像商品一样进行买卖,只是出现了土地私有垄断,才使它成了商品,参加了交换。土地借以买卖的基础并非土地本身具有价值,而是土地能够提供地租。 在氏族土地所有制中,每一个氏族或村社范围内的土地,均为该村社共同占有和使用,不存在土地买卖活动。到了奴隶社会,虽然奴隶主土地所有制在不同的国家、地区和时间,往往有不同的形式,但土地一般也不得买卖、转让。中国奴隶社会的土地所有制是奴隶主国家所有制,土地占有者只有使用权,不能买卖。实行封建地主所有制的封建制国家中,地主拥有相对完整的土地所有权,可以买卖、出租、抵押、赠送、自行经营等。中国封建社会的土地买卖内容复杂,形式多样,如有“活卖”与“绝卖”之别。“活卖”是指卖主保留回赎的权利。但回赎权利保留有一定的期限,过期不赎,即成“绝卖”。中国的“典田”均为“活卖”。农民想保持土地回赎权,常通过典田取得现金或实物。典田在不赎而绝卖时,所得补价为数极微。中国封建社会的土地买卖,一般是建立在封建的自然经济基础上,并不表明商品经济的发达,它只是地主、富农兼并农民土地的一种手段。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是土地私有制中最完整、最典型的形式,即土地可以相对地自由买卖、出租或自行经营。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出现农场两极分化,即有的农场在竞争中破产,被迫出卖土地。在竞争中获胜的农场则通过购进土地而得到扩大;另一方面,土地投机者、非农业公司等也在做土地生意。在资本主义社会,土地已成为市场中的重要商品。 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的建立,土地买卖活动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在中国,法律规定土地不允许买卖。在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明确地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杨德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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