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nterview sb.
向某人采访
2) return sb. a visit
回访某人
3) Receive a visit from sb.
受某人访问
4) acquisitioning personnel
采访人员
1.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importance of acquisitioning work in the information times,and probes into the basic qualities that the acquisitioning personnel of university library should possess in the information times from the academic quality,technical quality,information quality and social quality.
阐述了信息时代图书馆采访工作的重要性,从学术素质、技术素质、信息素质和社交素质4个方面探讨了信息时代高校图书馆采访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2.
This paper introduces briefly the concept of information literacy, and points out that the acquisitioning personnel of library should possess the information literacy such as the information consciousness, the information moral literacy, the information ability and the information behaviors.
简介了信息素养的概念,指出了21世纪图书馆采访人员应具备信息意识、信息伦理道德素养、信息能力与信息行为等信息素养。
5) acquisition librarian
采访人员
1.
This situation demands an acquisition librarian to undertake the following tasks: first, put himself in an appropriate role position; second, equip himself with the professional ethics which keeps abreast with the new tendency; third, possess a comprehensive quality.
因此,作为图书馆采访人员,一要把角色定位好;二要具备与时俱进的职业理念;三要具备一定的综合素质。
2.
To acquisition librarian,it is important to raise efficiency.
本文叙述了效率的含义 ,采访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的意义 ,进而详细阐述了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与途
6) to interview a person
人物采访
补充资料:回访
中国民事诉讼中检验审判效果的制度。即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于审理终结的案件,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或者执行结束后,通过各种方式对当事人或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访问,检验审判效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总结经验。回访的优点很多,它有利于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审判作风,提高办案质量,彻底解决纠纷。对民事案件进行回访,是中国人民司法制度不同于剥削阶级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的人民政权中,审判人员就结合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等审判方法,有目的地回访过一些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人民法院进一步发扬了这一优良传统,有计划、有重点地抽查了一些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50年代以后,这种办法逐步得到推广。到了80年代,全国大多数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人民法庭,都实行回访的办法,审判人员把这种活动称为"回头看","一案一回头"。回访的主要目的是保证案件的正确处理,使纠纷彻底得到解决。它要求审判人员要有对人民高度负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并要有实事求是的精神,敢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还要有耐心细致、灵活多样和简便易行的工作方法。回访时可以个别走访当事人,也可以访问当地干部和群众,还可以向当事人的街邻亲友了解案件处理后的情况;可以采取个别谈心,也可开一定形式的座谈会,在回访中发现的问题,针对不同情况加以解决:属于处理确有错误的案件,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解决;属于当事人的思想问题,应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属于存在的实际困难,应实事求是地予以解决。
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的人民政权中,审判人员就结合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等审判方法,有目的地回访过一些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人民法院进一步发扬了这一优良传统,有计划、有重点地抽查了一些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50年代以后,这种办法逐步得到推广。到了80年代,全国大多数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人民法庭,都实行回访的办法,审判人员把这种活动称为"回头看","一案一回头"。回访的主要目的是保证案件的正确处理,使纠纷彻底得到解决。它要求审判人员要有对人民高度负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并要有实事求是的精神,敢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还要有耐心细致、灵活多样和简便易行的工作方法。回访时可以个别走访当事人,也可以访问当地干部和群众,还可以向当事人的街邻亲友了解案件处理后的情况;可以采取个别谈心,也可开一定形式的座谈会,在回访中发现的问题,针对不同情况加以解决:属于处理确有错误的案件,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解决;属于当事人的思想问题,应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属于存在的实际困难,应实事求是地予以解决。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