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HAN:Secondary Army
佐军
2) Junfu liaozuo
军府僚佐
3) Cura militis
对军人的保佐
4) contribute to
佐
1.
This essay raises questions on the traditional notes of "Ji"and "Suo" in Stragetem in Military Science of Sun Tzu and the pause of "Having paid attention to my counsel and plans,the general must create a situation which will contribute to their accomplishment.
计篇》中"计"、"索"等字的传统注解和"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
5) Sasaki Toamotsu
佐佐木有
6) Adjuvant
[英]['ædʒuvənt] [美]['ædʒəvənt]
佐剂
1.
Synthesis Poly(LacNAc/Gln - co - Gln) as DNA Vaccine Adjuvant;
DNA疫苗佐剂Poly(LacNAc/Gln-co-Glu)的合成
2.
Sanchinoside R1 as An Immunopotentiator of Hepatitis A Vaccine Containing Aluminium Adjuvant;
三七皂苷R1对铝佐剂甲型肝炎疫苗的免疫增强作用
3.
Progress in the developments of hepatitis B vaccine and its adjuvants;
乙型肝炎疫苗及其佐剂的研究进展
补充资料:军府僚佐
魏晋南北朝时期,专管地方军事的军府内协助长官分管各方面事务的府官。汉代将军依制开府置佐。三国时,都督、刺史、郡守加将军号,也可开府,但极少称为军府。西晋时,名称始渐固定,数量也渐多。往往虚立军府,动有百数。此外领兵军府的数量亦不少。军府上佐有时可负责府内事务,如东晋元帝司马睿说,车骑长史阮孚"既统军府",表明其权势颇重。
东晋南朝,"军府"通指禁军以外的诸将军、中郎将及监护少数族的中郎将、校尉所置的府。都督、刺史、郡守如加"军号",亦在地方设置军府。都督分都督军事、监军事、督军事三级,都督如加"军号",其府又称"都督府"、"统府"、"督府"。诸公与位从公加"军号"外放,及禁军的诸将军、中郎将、校尉等受命出征,也可暂置军府。北朝则从北魏孝昌(525~527)以后,"天下多难,刺史、太守皆为当部都督,虽无兵事,皆立佐僚"。天平(534~537)之后有所改变,"非实在边要见有兵马者,悉皆断之"。
军府专管地方军事,府内设僚佐以分主事务。军府僚佐指入流品的府官,不包括流外小吏及门生、部曲。由于军号、军府有重轻、大小之分,其僚佐也有官品高低、数量多寡之别。其分类及职掌如下:
监佐 中央派出监护军府的官吏,具有双重身分,但主要属府官。①护军──曹魏杜恕、赵俨都做过都督护军。西晋以后不置。②军司──原作"军师",晋以讳改。西晋石崇监徐州诸军事时,与徐州刺史高诞争酒相侮为军司所奏免官,可见其权颇大。东晋南朝不置,但北朝仍存。
上佐 是府主的左右臂,一般只置于州、郡级以上的军府(北朝郡军府未见),常兼首郡太守及首县县令。①长史,军府掌庶政即"主吏"的文职长官。②司马,军府掌军事即"主将"的武职长官。③咨议参军,始于西晋末,是军府的军事参谋,以其清重,故仅州军府置。但同是州军府还有区别:宋都督府置,监以下不置;梁宗室持节府置,庶姓持节府不置。行事,南朝规定,凡皇子年幼出镇,不能理事,以及府主暂离、疾病、死亡或被朝廷猜忌,军府的上佐如长史、司马、咨议参军,均可代行府州事。"行事"亦是暂时的职衔,非永久官号,北朝制同。
列曹参军 是管理军府具体事务的官。参军为总称,列曹指其分职,因授官方式不同而分为正参军、板正参军、行参军、板行参军、长兼参军五类,品级各异。
门下官 又称内官,是直接为府主服务的秘书侍从,有府功曹史;府主簿,东西阁祭酒(北朝无);东西曹掾(北朝无);舍人;府录事。
南北朝时期,军府已兼管地方行政,其僚佐也兼主地方政务。隋承北周制,废汉以来地方行政系统的官属,而以总管军府处理地方行政。
东晋南朝,"军府"通指禁军以外的诸将军、中郎将及监护少数族的中郎将、校尉所置的府。都督、刺史、郡守如加"军号",亦在地方设置军府。都督分都督军事、监军事、督军事三级,都督如加"军号",其府又称"都督府"、"统府"、"督府"。诸公与位从公加"军号"外放,及禁军的诸将军、中郎将、校尉等受命出征,也可暂置军府。北朝则从北魏孝昌(525~527)以后,"天下多难,刺史、太守皆为当部都督,虽无兵事,皆立佐僚"。天平(534~537)之后有所改变,"非实在边要见有兵马者,悉皆断之"。
军府专管地方军事,府内设僚佐以分主事务。军府僚佐指入流品的府官,不包括流外小吏及门生、部曲。由于军号、军府有重轻、大小之分,其僚佐也有官品高低、数量多寡之别。其分类及职掌如下:
监佐 中央派出监护军府的官吏,具有双重身分,但主要属府官。①护军──曹魏杜恕、赵俨都做过都督护军。西晋以后不置。②军司──原作"军师",晋以讳改。西晋石崇监徐州诸军事时,与徐州刺史高诞争酒相侮为军司所奏免官,可见其权颇大。东晋南朝不置,但北朝仍存。
上佐 是府主的左右臂,一般只置于州、郡级以上的军府(北朝郡军府未见),常兼首郡太守及首县县令。①长史,军府掌庶政即"主吏"的文职长官。②司马,军府掌军事即"主将"的武职长官。③咨议参军,始于西晋末,是军府的军事参谋,以其清重,故仅州军府置。但同是州军府还有区别:宋都督府置,监以下不置;梁宗室持节府置,庶姓持节府不置。行事,南朝规定,凡皇子年幼出镇,不能理事,以及府主暂离、疾病、死亡或被朝廷猜忌,军府的上佐如长史、司马、咨议参军,均可代行府州事。"行事"亦是暂时的职衔,非永久官号,北朝制同。
列曹参军 是管理军府具体事务的官。参军为总称,列曹指其分职,因授官方式不同而分为正参军、板正参军、行参军、板行参军、长兼参军五类,品级各异。
门下官 又称内官,是直接为府主服务的秘书侍从,有府功曹史;府主簿,东西阁祭酒(北朝无);东西曹掾(北朝无);舍人;府录事。
南北朝时期,军府已兼管地方行政,其僚佐也兼主地方政务。隋承北周制,废汉以来地方行政系统的官属,而以总管军府处理地方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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