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Organization of Traditional Religions of Africa
非洲传统宗教组织
2) RNGOs
宗教非政府组织
1.
My aim in this dissertation is to investigate the present legal status of religious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RNGOs) in international law, and to discuss thisstatus in relation to the functioning and legitimacy of the international system.
伴随全球宗教复兴而来的宗教的政治觉醒,使得宗教在世界范围内日渐公共化和政治化,以宗教为担当的行为体,特别是其中的宗教非政府组织,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其对国际事务的影响也日益显山露水。
5) religious organization
宗教组织
1.
They are different in their religious function butcomplementarilyform the religious organization of mopi-migu.
哈尼族延续至今的两种神职人员摩匹与咪谷,立足于当地血缘和地缘关系,以各自的宗教功能,形成了相互补充的"摩匹—咪谷"宗教组织。
2.
While, in the field of Western religious sociology, the research for religious organizations has a great development, the research for Chinese religious organizations has just made a start.
西方宗教社会学关于宗教组织的研究从教会教派类型学发展到各种组织理论的广泛应用,已经取得了较深入的发展,而中国宗教社会学的研究尚处在起步阶段。
3.
The author thinks that the definition of religion is composed of three parts, namely belief, ritual and religious organization, then soc.
笔者认为,宗教的定义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即信仰、仪式与宗教组织,那么宗教所具有的功能也相应地由这三方面体现出来,本文围绕这三个部分分别论述其功能。
6) national and religious NGOs
民族和宗教非政府组织
补充资料: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governmentaiandnon-profitorganizationaccounting)
有两种定义:(1)各级政府财政、行政部门及非营利组织核算和监督国家预算执行情况的会计;(2)各级政府部门及非营利组织确认、计量和报告财政收支、经费收支、业务收支活动及结果的会计。
尚革公元前11世纪西周已有“官计”,汉至清朝均有“国计”,统谓官厅会计。近现代改称政府会计。不具政府职能、不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社会公益性服务的各种组织(含政府公立和民间私立)的会计,构成非营利组织会计。政府会计和非营利组织会计,合称政府及非营组织会计。新中国成立后,曾一直称之为预算会计。
分类分三类:各级政府财政会计、各级政府行政部门会计、非营利组织会计(又称事业单位会计)。美国分联邦政府及其公立非营利组织会计及地方政府及其公立非营利组织会计、民间私立非营利组织会计。日本分政府会计、公立非营利事业会计、民间非营利事业会计。
主体特征从事政府财政预算管理、政府行政管理、社会公益服务活动;不以营利而以宏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为目的;收入取自税收、规费、拨款、服务活动;资财提供者不索取直接经济利益,债务例外;业绩评价基于管理、服务的效益、质量、数量;可以实行基金制度,应特写目的和用途建立种类基金。
特殊方法(1)会计要素(会计报表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结余,基本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结余,在基金制度下,分为资产、负债、基金余额、收入、支出基金余额变动,基本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基金余额,收入-支出=基金余额变动;(2)会计确认采用收付实现制、结合运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3)基本会计报表,除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外,还有收入支出表。在基金制度下有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及基金余额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均依基金种类分设专栏列报。此外,政府及其公立非营利组织还编制预算比较表,在基金制度下也按基金种类分别比较。
尚革公元前11世纪西周已有“官计”,汉至清朝均有“国计”,统谓官厅会计。近现代改称政府会计。不具政府职能、不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社会公益性服务的各种组织(含政府公立和民间私立)的会计,构成非营利组织会计。政府会计和非营利组织会计,合称政府及非营组织会计。新中国成立后,曾一直称之为预算会计。
分类分三类:各级政府财政会计、各级政府行政部门会计、非营利组织会计(又称事业单位会计)。美国分联邦政府及其公立非营利组织会计及地方政府及其公立非营利组织会计、民间私立非营利组织会计。日本分政府会计、公立非营利事业会计、民间非营利事业会计。
主体特征从事政府财政预算管理、政府行政管理、社会公益服务活动;不以营利而以宏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为目的;收入取自税收、规费、拨款、服务活动;资财提供者不索取直接经济利益,债务例外;业绩评价基于管理、服务的效益、质量、数量;可以实行基金制度,应特写目的和用途建立种类基金。
特殊方法(1)会计要素(会计报表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结余,基本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结余,在基金制度下,分为资产、负债、基金余额、收入、支出基金余额变动,基本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基金余额,收入-支出=基金余额变动;(2)会计确认采用收付实现制、结合运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3)基本会计报表,除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外,还有收入支出表。在基金制度下有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及基金余额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均依基金种类分设专栏列报。此外,政府及其公立非营利组织还编制预算比较表,在基金制度下也按基金种类分别比较。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