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uji cɑoshi
墟集、草市
2) Fairs
墟市
1.
Viewing Guangdong Fairs of Early Qing Dynasty from Drawing of Night Market in Guangzhou Drawn by Lang Shining;
从郎士宁《羊城夜市图》看清初广东墟市
3) Urban voids
城市空墟
4) towns with their markets
城镇市墟
5) rural market
农村墟市
1.
The development of Gannan rural markets in Qing Dynasty was the history of its economy and society.
宗族利用其自身势力,或筹建墟场,或向墟市渗透,或控制墟市,反映了客家传统社会双层架构的特点;庙会因其地域性、整合性、经济性和社会性,蕴含着丰富的经济意义和文化意义;习俗对赣南农村墟市经济的运行也有着保障和导向的影响。
2.
Gannan rural markets that live against the background of Hakka culture have seen great changes both as economical and social operation.
赣南农村墟市中的非正式制度在近代社会变迁中 ,有的遭淘汰或受限制 ,有的则演变或延伸。
6) country fairs of Fuzhou
抚州墟市
补充资料:墟集、草市
中国农村中定期市集的通称。适应农民以及其他小生产者之间产品交换的需要而自然形成的。最早称市,唐宋时多称草市,以后名称多样化,南方多称墟或圩,北方多称集,西南等地则称(亥)、街或场,寺庙的定期集市则称庙会或庙市。
墟集的起源很早,《周礼·地官·遗人》有"五十里有市"的记载。早期墟集上的交易大都是小生产者之间的品种调剂和余缺调剂,即使用价值的交换,并常采取直接交换形式。唐宋时期,墟集有很大发展,交易内容也有变化。如王建《汴洛即事》诗:"草市迎江货,津桥税海商",杜牧《上李太尉论江赋书》:"凡江淮草市,尽近水际,富室大户,多居其间。"又《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八十一,熙宁十年四月乙巳诏:"戎泸州沿边地分,......去州县远,或无可取买食用盐茶农具。人户愿于本地方兴置草市,招集人户住坐作业。"这时的墟集已大致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没有商人涉足其间的墟集,一种是有商人涉足,甚至开设固定店肆的墟集。后一种有的已发展到相当大的规模,如《吴船录》载:鄂渚"南市在城外,沿江数万家,廛閈甚盛,列肆如栉,酒墟楼栏尤壮丽,外郡未见其比。"
明清时期由于农业生产发展,人口增加,墟集又有进一步发展,南方较北方尤盛。有人据直隶(今河北)、山东、山西、河南、广东六省27个州县地方志统计,清代从康熙到光绪年间,墟集增加的州县有21个,1个县无增减,2个县各减2集,共有820个集。墟集的集期,有每旬开二三次的,有三四天开一次的。明清以来有集期加频的趋势。如直隶广宗县,并非商业发达之区,清同治时有8个集,除城集每旬开5次、件只集每旬开2次外,余6集都是每旬4次;这样,每旬共开31集,平均每日约开3集。南方如苏州府长山县,明嘉庆时有23个集,集间距离近者只一里。墟集增多,集期加频,商贩利用错开的集期,逐日赶场,这就形成了一个基层的商品流通网络。如清道光《辰溪县志》所称:"邑中墟场,远近商贾搬运粮食、衣布、牲畜、杂货,具以日中辏集。"
有些集市每天开集,即日日集,有棚屋货架等固定设施,有坐商、铺户、牙行等。这种集市又常有专业化倾向,如杭嘉湖地区即形成丝市、棉市、布市、茶市等。尚有一些每年定期举行的专业性集市,如直隶安国的药市,河南鄢陵县西关的农器会等。这种日日集和专业集市,成为墟集流通网络中较高的形式,它们已成为初级产品的集散市场。其中一些地处水陆交通方便的,就会向流通网络更高一个层次发展,就是市镇。如吴江县的盛泽镇,明弘治年间尚为村落,居民仅五六十家;嘉靖年间始成市集,当时为多日集,居民增至百家,并开始以绫绸为业。清初因"丝绸之利日扩,南北商贾咸集",成为日日集;乾隆年间,吴江县丞移驻于此,"居民百倍于昔,绫??之聚亦且十倍",成为吴江第一大镇(弘治、嘉靖、乾隆《吴江县志》)。
中国的墟集、草市有个发展过程。初期它只是小生产者互通有无的场所,是自然经济的补充;到明清时,已逐渐发展成为一级流通网络。但发展是很不平衡的。到清代,有些地区很少墟集,还有些墟集是没有商人涉足其间的。如直隶井陉县,"五日一集,不过陶冶、农樵、布匹、菽粟,......从无商贾之所集"(雍正《井陉县志》);许多地方"有布帛而无售主,有鸡豚而待市贩"(赵廷臣:《请定催征之法疏》)。发展为一级流通网络的,也还不同于比它高一层次的市镇流通网络。墟集上市商品的范围和数量都较小,并且多半是不经常的,有待于较高层次的再集中;赶集的商人也常是不固定的,并以小贩居多。
墟集的起源很早,《周礼·地官·遗人》有"五十里有市"的记载。早期墟集上的交易大都是小生产者之间的品种调剂和余缺调剂,即使用价值的交换,并常采取直接交换形式。唐宋时期,墟集有很大发展,交易内容也有变化。如王建《汴洛即事》诗:"草市迎江货,津桥税海商",杜牧《上李太尉论江赋书》:"凡江淮草市,尽近水际,富室大户,多居其间。"又《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八十一,熙宁十年四月乙巳诏:"戎泸州沿边地分,......去州县远,或无可取买食用盐茶农具。人户愿于本地方兴置草市,招集人户住坐作业。"这时的墟集已大致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没有商人涉足其间的墟集,一种是有商人涉足,甚至开设固定店肆的墟集。后一种有的已发展到相当大的规模,如《吴船录》载:鄂渚"南市在城外,沿江数万家,廛閈甚盛,列肆如栉,酒墟楼栏尤壮丽,外郡未见其比。"
明清时期由于农业生产发展,人口增加,墟集又有进一步发展,南方较北方尤盛。有人据直隶(今河北)、山东、山西、河南、广东六省27个州县地方志统计,清代从康熙到光绪年间,墟集增加的州县有21个,1个县无增减,2个县各减2集,共有820个集。墟集的集期,有每旬开二三次的,有三四天开一次的。明清以来有集期加频的趋势。如直隶广宗县,并非商业发达之区,清同治时有8个集,除城集每旬开5次、件只集每旬开2次外,余6集都是每旬4次;这样,每旬共开31集,平均每日约开3集。南方如苏州府长山县,明嘉庆时有23个集,集间距离近者只一里。墟集增多,集期加频,商贩利用错开的集期,逐日赶场,这就形成了一个基层的商品流通网络。如清道光《辰溪县志》所称:"邑中墟场,远近商贾搬运粮食、衣布、牲畜、杂货,具以日中辏集。"
有些集市每天开集,即日日集,有棚屋货架等固定设施,有坐商、铺户、牙行等。这种集市又常有专业化倾向,如杭嘉湖地区即形成丝市、棉市、布市、茶市等。尚有一些每年定期举行的专业性集市,如直隶安国的药市,河南鄢陵县西关的农器会等。这种日日集和专业集市,成为墟集流通网络中较高的形式,它们已成为初级产品的集散市场。其中一些地处水陆交通方便的,就会向流通网络更高一个层次发展,就是市镇。如吴江县的盛泽镇,明弘治年间尚为村落,居民仅五六十家;嘉靖年间始成市集,当时为多日集,居民增至百家,并开始以绫绸为业。清初因"丝绸之利日扩,南北商贾咸集",成为日日集;乾隆年间,吴江县丞移驻于此,"居民百倍于昔,绫??之聚亦且十倍",成为吴江第一大镇(弘治、嘉靖、乾隆《吴江县志》)。
中国的墟集、草市有个发展过程。初期它只是小生产者互通有无的场所,是自然经济的补充;到明清时,已逐渐发展成为一级流通网络。但发展是很不平衡的。到清代,有些地区很少墟集,还有些墟集是没有商人涉足其间的。如直隶井陉县,"五日一集,不过陶冶、农樵、布匹、菽粟,......从无商贾之所集"(雍正《井陉县志》);许多地方"有布帛而无售主,有鸡豚而待市贩"(赵廷臣:《请定催征之法疏》)。发展为一级流通网络的,也还不同于比它高一层次的市镇流通网络。墟集上市商品的范围和数量都较小,并且多半是不经常的,有待于较高层次的再集中;赶集的商人也常是不固定的,并以小贩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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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