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The Research of Prime Minister System in Five Dynasties
五代宰相制度考
3) Prime minister system
宰相制度
1.
"Prime minister system " is one of important Chinese history the ancient times content.
“宰相制度”是中国古代历史的重要内容之一。
5) Ancient Chinese School System
中国古代书院制度
1.
On the Relation of the Ancient Chinese School System to Today’s College English Teaching Reform;
从中国古代书院制度看大学英语教学改革
6) China ancient times mediated the system
中国古代调解制度
补充资料:中国古代宰相制度
中国历代封建王朝设宰相(宰辅)辅佐君主总理国家政务的制度。它是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政体的产物。宰相是"百官之长",是辅佐君主总理全国政务的最高执政官的泛称。"宰"是主持之意;"相,助也",原为"辅佐"、"襄助"之意,后引伸为辅助君主管理政事者。最初称担任君主朝聘宴享者或代表君主出使外国者为傧相。后来则称辅助君主总理政务的最高执政官为相。
形成与确立 宰相一职是由商、周的家臣宰职演变而来。商、周时期,实行以王为首的等级贵族联合专政政治制度,由巫史和公卿等贵族辅佐君王,担任君王的顾问,参与决策,协助管理国事,握有很大实权,但他们职位世袭,君王不能随意更换,难以支配。于是,君王往往以掌管王室事务的宰臣为亲信。他们是君王的家臣,地位较低,大部分出身于奴仆。后来这些宰臣逐步超出原有的职掌而经常参与政务活动。春秋以后,王室衰微,世卿世禄制日渐破败,诸侯国君斗争日益激烈。一些国君为使国家富强和抑制贵族擅权,便起用地位较低的家臣和有才能的士大夫管理国家政务,取代世卿,如齐桓公任用出身低贱的管仲总理国政。此后,春秋各国陆续设置相职,但各国相职的官称不一,楚国称"令尹",宋国称"大尹",吴国称"太宰",齐国称"相"。
战国时,随着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官僚政体的形成,各大国普遍建立宰相制。魏、韩、赵的相职均称"相邦",楚国仍称"令尹"。由于相职协助君主宰制万端,故战国时,"宰相"成为这类官职的通称。秦国受三晋的影响,置相较晚,商鞅由魏入秦,始为左庶长,后升大良造,虽未称相,但其地位相当于三晋的相邦,史称"商鞅相秦"。最早记载的秦相是惠文王十年(公元前 328)以张仪为相。秦武王改置左、右丞相,以右相居首。"丞"为辅佐之意,与"承"相通,又有承受之意。丞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位尊势隆,但并非世袭,而由国王任免,不享有封邑。
秦统一六国后,仍分置左、右丞相,宦官担任的称"中丞相"。秦设相府,为丞相的办事机构。府内有诸曹椽属。丞相有选用百官、执行赏罚、参与军国大政最高决策之权,居于整个官僚机构的枢纽地位。宰相制度的确立,彻底废除了"世卿世禄"制,巩固了官僚制度,加强了皇权,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展与演变 汉代以后直至鸦片战争前,宰相制度经历了错综复杂的变化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西汉初的丞相制,西汉中至东汉的三公制,隋至宋的三省长官制,金元的一省长官制,明代的内阁制和清代的内阁与军机处双轨辅政制。
两汉 汉承秦制,初以丞相或左、右丞相为宰相之职(仍以右丞相为正,左丞相为副),以御史大夫为丞相之副。武帝以前,丞相几乎都由开国功臣担任,他们拥有很大的权力。武帝为了巩固和加强皇权,即位后不久就举用文学之士,于本官外另加侍中、给事中等高级侍从官职,让他们出入禁廷,与闻大政,把实际政务的决策中心从丞相府移到内廷。武帝还参用宦官为中书谒者,掌尚书之职。尚书本是少府属官,是掌管收发文书的小官,具有皇帝私人秘书的性质。武帝后,尚书地位日渐重要,宰相的职权逐步移到尚书台长官尚书令(宦官担任者称中书令)手中。有时,皇帝也以内廷近臣大将军、太傅等高官加上"领尚书事"或"录尚书事"等头衔,总领尚书台事务。尚书台又分曹办事,各有具体分工。后来,领尚书事、录尚书事、尚书令、中书令实际上起着丞相的作用,丞相府降为执行机构。西汉成帝时,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与大司马(武帝改太尉为大司马)和丞相共称三公,俱为宰职。三公互不相属,都直接向皇帝负责,这就取消了自秦以来丞相为最高长官的地位。哀帝时,进一步改丞相为大司徒。东汉时,以太尉、司徒、司空三公担任宰职,但也仅是挂名宰相,而朝政大权实际上由尚书台掌握。尚书台以尚书令为正,"主赞奏事,总领纪纲,无所不统",尚书仆射为副。尚书令、仆射以及六曹尚书合称"八座"。
魏晋南北朝 魏、晋时,三公虽名为宰相,但并不亲临政事,已成为荣誉虚衔。此后,三公与丞相交替出现。权臣篡位之前,往往罢三公,置丞相,自居丞相以揽权,及篡位之后又取消丞相,复置三公。当时尚书台(南朝梁改为尚书省)已从少府系统独立出来,尚书令、尚书仆射、领尚书事都是宰相之职。尚书台(省)的职权和地位与西汉的丞相府大致相似。在书尚台由内廷变为外廷的中央行政中枢过程中,尚书所掌的文书工作逐渐移到中书令(西汉称为中书谒者令,属少府系统,曹魏设秘书令,文帝时改为中书令)手中。中书令的地位与权力不断提高,中书机构也在魏时发展为中书省。西晋时,"出纳王命,敕奏万机"之权又由尚书台(省)逐步转移到中书省,中书监、中书令也成为宰相之职。随着中书省权力的扩大,皇帝惧其侵犯自己的专制大权,遂采取侍中(秦汉时属少府,皇帝的侍从)参与大政的办法,以钳制中书省。东晋时,侍中机构发展为门下省,以侍中为长官,黄门侍郎为副。门下省主要审议中书起草的诏令,中书的权力又为门下所牵制。至此,三省制正式形成。南朝时,侍中不兼他职,就是宰相,反之则受命临时处理宰相事务。北朝时尤重门下省,呼为"小宰相"。三省制的形成使宰相之职分属于尚书、中书、门下三省长官,三者互相牵制,基本上由中书取旨,门下驳议,尚书执行。三者权力轻重,各朝不完全一致。
隋唐 隋至唐初,仍以三省长官为宰相,后不断变易,名称繁多,不过中书、门下、尚书三省仍为常制。因唐太宗即位之前曾任过尚书令,其后不再设置此职。尚书省以左、右仆射为长官。中唐以后,左、右仆射如不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类的名号就不是宰相。侍中官位高,通常作为大臣的加衔。侍中如不带"同平章事"名号,也不是宰相。除三省长官为宰相外,常以其他较低官员加以"参议朝政"、"参议得失"、"参知政事"等名号而兼任宰相。高宗以后,逐渐趋于简化,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同中书门下三品"(后改为二品)为比较稳定的名号。唐代的宰相机构,初在尚书省,后改为中书门下,其后又设"政事堂",使宰相集体议决军国大政。中唐后,宰相制度遭到很大破坏,主要表现在:①使相制的实行,即镇守一方的节度使由于权重而往往被加以"同三品"或"同平章事"等宰相衔。②馆职侵夺相权,即以翰林学士加"知制诰"衔,起草机密诏令,有"内相"之称。③代宗时,又设置由宦官充任的"内枢密使",专门职掌机密章奏,传宣诏旨,并进而参与军国大政,虽不是正式宰相,但权力极大。
宋元 五代至宋神宗以前,虽仍设三省长官,但皆非宰相之职,在三省之外,另设中书内省于禁中,作为宰相的办事机构,谓"政事堂",又称"中书门下"。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参知政事"为副相。宋神宗元年改制后,恢复三省制,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分兼门下、中书侍郎之职。至孝宗时,改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统领中书省,尚书省只领六部,奉命执行政务而已,废门下省。至此,三省制名实俱亡。宋沿五代,设枢密院为最高军事机关,其长官枢密使、副使与参知政事均称执政官,与宰相同为宰职。仍以翰林学士掌管起草诏令,称为"内制";宰相所属中书舍人或知制诰掌管正式诰敕,称为"外制",合称"两制"。
元代以中书省总理政务,统辖六部,以中书令,左右丞相、平章事为宰相。
明清 明初承元制。随着皇权专制的发展,洪武十三年(1380),罢中书省,废丞相,六部直接由皇帝统辖,传统的宰相制度从此废除。成祖即位,命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入阁参预机务,称为"内阁"。入阁大学士逐渐又成为实际的宰相,号称"辅臣"。首席大学士称为"首辅"或"元辅",余皆称"次辅"。此时,太监势力日益扩大,司礼监的秉笔太监据有内阁之权,故有"太上内阁"之称。
清沿明制,顺治十五年(1658)改内三院为内阁,内阁大学士的职责大体沿袭明朝制度,但清初设议政王大臣,凡军国重务均交其议奏,内阁大学士不能擅作主张。雍正年间,设立"军机处",选拔亲信重臣为军机大臣,掌机密重务,渐代内阁之权,内阁仅负责处理大量公开性的例行公务,形成军机处与内阁的双轨辅政制。乾隆初年,定军机处为永制,废议政王大臣。
演变的原因 中国古代宰相制度是封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官僚政治的产物。宰相制度的频繁变化,则是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官僚制度内在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皇权与相权的矛盾。从制度上说,宰相的权位仅次于皇帝,君权是绝对的,相权依附于皇权。君主既不能没有宰相,但又惧怕相权膨胀威胁到皇权。事实上,不时出现权相当国,皇帝也不断用内廷近臣或宦官牵制相权,直至代替宰相,由内而外,由外转内,循环往复。这就是中国古代宰相制度不断演变的规律,从而形成宰相名称、员数、职掌和权力的不稳定状态。
形成与确立 宰相一职是由商、周的家臣宰职演变而来。商、周时期,实行以王为首的等级贵族联合专政政治制度,由巫史和公卿等贵族辅佐君王,担任君王的顾问,参与决策,协助管理国事,握有很大实权,但他们职位世袭,君王不能随意更换,难以支配。于是,君王往往以掌管王室事务的宰臣为亲信。他们是君王的家臣,地位较低,大部分出身于奴仆。后来这些宰臣逐步超出原有的职掌而经常参与政务活动。春秋以后,王室衰微,世卿世禄制日渐破败,诸侯国君斗争日益激烈。一些国君为使国家富强和抑制贵族擅权,便起用地位较低的家臣和有才能的士大夫管理国家政务,取代世卿,如齐桓公任用出身低贱的管仲总理国政。此后,春秋各国陆续设置相职,但各国相职的官称不一,楚国称"令尹",宋国称"大尹",吴国称"太宰",齐国称"相"。
战国时,随着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官僚政体的形成,各大国普遍建立宰相制。魏、韩、赵的相职均称"相邦",楚国仍称"令尹"。由于相职协助君主宰制万端,故战国时,"宰相"成为这类官职的通称。秦国受三晋的影响,置相较晚,商鞅由魏入秦,始为左庶长,后升大良造,虽未称相,但其地位相当于三晋的相邦,史称"商鞅相秦"。最早记载的秦相是惠文王十年(公元前 328)以张仪为相。秦武王改置左、右丞相,以右相居首。"丞"为辅佐之意,与"承"相通,又有承受之意。丞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位尊势隆,但并非世袭,而由国王任免,不享有封邑。
秦统一六国后,仍分置左、右丞相,宦官担任的称"中丞相"。秦设相府,为丞相的办事机构。府内有诸曹椽属。丞相有选用百官、执行赏罚、参与军国大政最高决策之权,居于整个官僚机构的枢纽地位。宰相制度的确立,彻底废除了"世卿世禄"制,巩固了官僚制度,加强了皇权,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展与演变 汉代以后直至鸦片战争前,宰相制度经历了错综复杂的变化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西汉初的丞相制,西汉中至东汉的三公制,隋至宋的三省长官制,金元的一省长官制,明代的内阁制和清代的内阁与军机处双轨辅政制。
两汉 汉承秦制,初以丞相或左、右丞相为宰相之职(仍以右丞相为正,左丞相为副),以御史大夫为丞相之副。武帝以前,丞相几乎都由开国功臣担任,他们拥有很大的权力。武帝为了巩固和加强皇权,即位后不久就举用文学之士,于本官外另加侍中、给事中等高级侍从官职,让他们出入禁廷,与闻大政,把实际政务的决策中心从丞相府移到内廷。武帝还参用宦官为中书谒者,掌尚书之职。尚书本是少府属官,是掌管收发文书的小官,具有皇帝私人秘书的性质。武帝后,尚书地位日渐重要,宰相的职权逐步移到尚书台长官尚书令(宦官担任者称中书令)手中。有时,皇帝也以内廷近臣大将军、太傅等高官加上"领尚书事"或"录尚书事"等头衔,总领尚书台事务。尚书台又分曹办事,各有具体分工。后来,领尚书事、录尚书事、尚书令、中书令实际上起着丞相的作用,丞相府降为执行机构。西汉成帝时,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与大司马(武帝改太尉为大司马)和丞相共称三公,俱为宰职。三公互不相属,都直接向皇帝负责,这就取消了自秦以来丞相为最高长官的地位。哀帝时,进一步改丞相为大司徒。东汉时,以太尉、司徒、司空三公担任宰职,但也仅是挂名宰相,而朝政大权实际上由尚书台掌握。尚书台以尚书令为正,"主赞奏事,总领纪纲,无所不统",尚书仆射为副。尚书令、仆射以及六曹尚书合称"八座"。
魏晋南北朝 魏、晋时,三公虽名为宰相,但并不亲临政事,已成为荣誉虚衔。此后,三公与丞相交替出现。权臣篡位之前,往往罢三公,置丞相,自居丞相以揽权,及篡位之后又取消丞相,复置三公。当时尚书台(南朝梁改为尚书省)已从少府系统独立出来,尚书令、尚书仆射、领尚书事都是宰相之职。尚书台(省)的职权和地位与西汉的丞相府大致相似。在书尚台由内廷变为外廷的中央行政中枢过程中,尚书所掌的文书工作逐渐移到中书令(西汉称为中书谒者令,属少府系统,曹魏设秘书令,文帝时改为中书令)手中。中书令的地位与权力不断提高,中书机构也在魏时发展为中书省。西晋时,"出纳王命,敕奏万机"之权又由尚书台(省)逐步转移到中书省,中书监、中书令也成为宰相之职。随着中书省权力的扩大,皇帝惧其侵犯自己的专制大权,遂采取侍中(秦汉时属少府,皇帝的侍从)参与大政的办法,以钳制中书省。东晋时,侍中机构发展为门下省,以侍中为长官,黄门侍郎为副。门下省主要审议中书起草的诏令,中书的权力又为门下所牵制。至此,三省制正式形成。南朝时,侍中不兼他职,就是宰相,反之则受命临时处理宰相事务。北朝时尤重门下省,呼为"小宰相"。三省制的形成使宰相之职分属于尚书、中书、门下三省长官,三者互相牵制,基本上由中书取旨,门下驳议,尚书执行。三者权力轻重,各朝不完全一致。
隋唐 隋至唐初,仍以三省长官为宰相,后不断变易,名称繁多,不过中书、门下、尚书三省仍为常制。因唐太宗即位之前曾任过尚书令,其后不再设置此职。尚书省以左、右仆射为长官。中唐以后,左、右仆射如不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类的名号就不是宰相。侍中官位高,通常作为大臣的加衔。侍中如不带"同平章事"名号,也不是宰相。除三省长官为宰相外,常以其他较低官员加以"参议朝政"、"参议得失"、"参知政事"等名号而兼任宰相。高宗以后,逐渐趋于简化,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同中书门下三品"(后改为二品)为比较稳定的名号。唐代的宰相机构,初在尚书省,后改为中书门下,其后又设"政事堂",使宰相集体议决军国大政。中唐后,宰相制度遭到很大破坏,主要表现在:①使相制的实行,即镇守一方的节度使由于权重而往往被加以"同三品"或"同平章事"等宰相衔。②馆职侵夺相权,即以翰林学士加"知制诰"衔,起草机密诏令,有"内相"之称。③代宗时,又设置由宦官充任的"内枢密使",专门职掌机密章奏,传宣诏旨,并进而参与军国大政,虽不是正式宰相,但权力极大。
宋元 五代至宋神宗以前,虽仍设三省长官,但皆非宰相之职,在三省之外,另设中书内省于禁中,作为宰相的办事机构,谓"政事堂",又称"中书门下"。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参知政事"为副相。宋神宗元年改制后,恢复三省制,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分兼门下、中书侍郎之职。至孝宗时,改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统领中书省,尚书省只领六部,奉命执行政务而已,废门下省。至此,三省制名实俱亡。宋沿五代,设枢密院为最高军事机关,其长官枢密使、副使与参知政事均称执政官,与宰相同为宰职。仍以翰林学士掌管起草诏令,称为"内制";宰相所属中书舍人或知制诰掌管正式诰敕,称为"外制",合称"两制"。
元代以中书省总理政务,统辖六部,以中书令,左右丞相、平章事为宰相。
明清 明初承元制。随着皇权专制的发展,洪武十三年(1380),罢中书省,废丞相,六部直接由皇帝统辖,传统的宰相制度从此废除。成祖即位,命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入阁参预机务,称为"内阁"。入阁大学士逐渐又成为实际的宰相,号称"辅臣"。首席大学士称为"首辅"或"元辅",余皆称"次辅"。此时,太监势力日益扩大,司礼监的秉笔太监据有内阁之权,故有"太上内阁"之称。
清沿明制,顺治十五年(1658)改内三院为内阁,内阁大学士的职责大体沿袭明朝制度,但清初设议政王大臣,凡军国重务均交其议奏,内阁大学士不能擅作主张。雍正年间,设立"军机处",选拔亲信重臣为军机大臣,掌机密重务,渐代内阁之权,内阁仅负责处理大量公开性的例行公务,形成军机处与内阁的双轨辅政制。乾隆初年,定军机处为永制,废议政王大臣。
演变的原因 中国古代宰相制度是封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官僚政治的产物。宰相制度的频繁变化,则是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官僚制度内在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皇权与相权的矛盾。从制度上说,宰相的权位仅次于皇帝,君权是绝对的,相权依附于皇权。君主既不能没有宰相,但又惧怕相权膨胀威胁到皇权。事实上,不时出现权相当国,皇帝也不断用内廷近臣或宦官牵制相权,直至代替宰相,由内而外,由外转内,循环往复。这就是中国古代宰相制度不断演变的规律,从而形成宰相名称、员数、职掌和权力的不稳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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