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graduate
[英]['ɡrædjuit] [美]['ɡrædʒu,et]
n.毕业生;vt.准予…毕业,授予…学位;vi.毕业,得学位;adj.毕了业的,研究生的
2) graduate
[英]['ɡrædjuit] [美]['ɡrædʒu,et]
n.大学毕业生,研究生 v.大学毕业a.毕了业的
3) commencement
[英][kə'mensmənt] [美][kə'mɛnsmənt]
n.开始;学位授予典礼(日);毕业典礼(日)
5) degree ceremony
大学毕业典礼;大学授予学位仪式
6) Graduates-to-be
准毕业生
1.
Some Thoughts on Enhancing the Work of Career Guidance for Graduates-to-be in Colleges
高校准毕业生就业指导思路探索
补充资料:研究生
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后(或以同等学力考入),按照学制要求继续在高等学校研究生部门(院、部、班)或科学研究机构学习研究的学生。
研究生一般分为两级:①已经取得学士学位的大学生继续攻读,以求取得硕士(或副博士)学位的为硕士或副博士研究生;②取得硕士或副博士学位后,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者,为博士研究生。西方有的国家还有博士后研究生,为已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继续攻读学位而设。
中国的研究生从大学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中招考录取。1980年 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了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同年,《高等学校研究生工作条例》规定,高等学校研究生有脱产学习和在职学习两种。脱产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脱产博士生一般在取得硕士学位之后,再继续学习2~3年,培养目标是高等学校师资、科学研究人员等专门人才。
研究生一般分为两级:①已经取得学士学位的大学生继续攻读,以求取得硕士(或副博士)学位的为硕士或副博士研究生;②取得硕士或副博士学位后,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者,为博士研究生。西方有的国家还有博士后研究生,为已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继续攻读学位而设。
中国的研究生从大学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中招考录取。1980年 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了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同年,《高等学校研究生工作条例》规定,高等学校研究生有脱产学习和在职学习两种。脱产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脱产博士生一般在取得硕士学位之后,再继续学习2~3年,培养目标是高等学校师资、科学研究人员等专门人才。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