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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good for delivery
合格交付
2)  delivery contract
交付合同
3)  dsp: delivery service partner
交付服务合伙人
4)  delivery [英][dɪ'lɪvəri]  [美][dɪ'lɪvərɪ]
交付
1.
Criteria for identifying delivery of ocean cargo and their application in practice in China;
海运货物交付的认定标准及在中国海运实践中的运用
2.
Research on Legal Problems in Delivery of Commercial Housing;
商品房交付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5)  consignment [英][kən'saɪnmənt]  [美][kən'saɪnmənt]
交付
1.
The regulation of the risk-bearing in performance should be different according to different situations,when the consignment should be the core.
交付是对物的占有转移,其在本质上是一个事实行为。
6)  hand over
交付
1.
The difference that understanding have because of our country educational circle and legislative circle use "hand over" in two kinds of different meanings mainly, what is adopted is the "ownership doctrine" in our country contract law but not "hand over doctrine" .
这种认识上的分歧主要是由于我国学界和立法界是在两种不同的意义上使用“交付”一词的结果,我国《合同法》中采取的是“所有权主义”的孳息归属判断规则,而不是“交付主义”。
补充资料:再保险合同与原保险合同之间的关系


再保险合同与原保险合同之间的关系


【再保险合同与原保险合同之间的关系】再保险合同是以原保险合同为基础的合同,同时又是脱离原保险合同的独立合同。 1.再保险合同是以原保险合同为基础的合同。再保险合同是以原保险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再保险合同的责任、保险金额和有效期均以原保险合同的范围和有效期为限; (2)原保险合同解除、失效或终止,再保险合同也随之解除、失效或终止。 2.再保险合同在法律上是独立的合同。虽然再保险合同源于原保险合同,但并不是原保险合同的从属合同,两者在法律上是各自独立的合同。 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九条指出:“再保险接受人不得向原保险的投保人要求支付保险费。 原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向再保险接受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 再保险分出人不得以再保险接受人未履行再保险责任为由,拒绝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其原保险责任。” 由此可以看出,再保险合同有自己的双方当事人即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原保险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被保险人并不是再保险合同的主体。在权利与义务对价方面,原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不能直接向再保险合同的再保险人请求保险金赔偿,他们之间不直接产生权利义务关系;反过来,再保险人也不得向原保险合同投保人请求交付保险费。原保险人不得以再保险人不履行再保险给付义务为由,拒绝或延迟其对被保险方赔付或给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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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