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资料:罗瑞卿(1906~1978)
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军事家。1906年5月31日生于四川省南充县舞凤乡清泉坝。1924年在张澜创办的南充中学读书时参加爱国学生运动。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冬在武汉入中央军事政治学校学习。1928年10月在上海转入中国共产党。1929年春赴闽西,组建训练地方武装,任闽西红军第59团参谋长,率部配合中国工农红军第4军开辟闽西革命根据地。同年6月随该部编入 4军,先后任支队党代表,纵队、师政治委员。曾参加中共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古田会议),积极贯彻会议精神,在所部加强政治工作建设。1931年5月,在中央苏区第二次反"围剿"中负重伤。1932年3月任第4军政治委员,率部参加漳州战役。6月任第1军团政治保卫局局长。曾被授予二等红星奖章。长征中曾任中央红军先遣队参谋长、陕甘支队第 2纵队政治部主任,到达陕北后任第一方面军政治保卫局局长。1936年起任中国人民抗日红军大学教育长。西安事变时,曾赴西安协助周恩来工作。后任抗日军政大学教育长、副校长,主持抗大工作。1938年在毛泽东指导下写出《抗日军队的政治工作》一书,向全国介绍人民军队的政治工作经验。1939年7月, 率抗大总校和延安其他学校的数千名教学员到华北敌后办学。1940年 5月任八路军野战政治部主任,转战太行山区。在此期间,他总结抗日游击战争政治工作的新经验,撰写了《目前政治工作建设上的一些问题》等文。1945年 6月被选为中共第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抗日战争胜利后,任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中共代表团参谋长,协助叶剑英同国民党代表进行谈判。解放战争中历任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副书记、晋察冀军区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晋察冀野战军政治委员。华北军区政治部主任兼第 2兵团(后为人民解放军第19兵团)政治委员。参与指挥正太、石家庄、太原等重要战役。平津战役中曾与杨得志等率部围歼新保安之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公安部部长、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公安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致力于公安政法建设。1955年被授予大将军衔和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 一级解放勋章。1959年4月任国务院副总理。 同年9月起任中共中央军委常务委员、秘书长,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国防部副部长。1961年11月兼任国防工业办公室主任, 1965年1月任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参与组织战备、指挥海边防作战、领导发展尖端武器生产,并与贺龙等领导了全军群众性练兵运动。他坚持军事和政治的辩证统一,提倡以正确的学风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反对把学习毛泽东思想庸俗化。1965年底被林彪等人诬陷,受到错误批判,被解除领导职务,"文化大革命"中又遭残酷迫害。1977年复任中共中央军委常务委员、秘书长,协助邓小平等领导军队整顿工作,提倡恢复和发扬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他曾被选为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八届十中全会增选为中央书记处书记)、第十一届中央委员。1978年8月3日因病逝世。
抗日战争胜利后,任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中共代表团参谋长,协助叶剑英同国民党代表进行谈判。解放战争中历任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副书记、晋察冀军区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晋察冀野战军政治委员。华北军区政治部主任兼第 2兵团(后为人民解放军第19兵团)政治委员。参与指挥正太、石家庄、太原等重要战役。平津战役中曾与杨得志等率部围歼新保安之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公安部部长、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公安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致力于公安政法建设。1955年被授予大将军衔和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 一级解放勋章。1959年4月任国务院副总理。 同年9月起任中共中央军委常务委员、秘书长,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国防部副部长。1961年11月兼任国防工业办公室主任, 1965年1月任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参与组织战备、指挥海边防作战、领导发展尖端武器生产,并与贺龙等领导了全军群众性练兵运动。他坚持军事和政治的辩证统一,提倡以正确的学风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反对把学习毛泽东思想庸俗化。1965年底被林彪等人诬陷,受到错误批判,被解除领导职务,"文化大革命"中又遭残酷迫害。1977年复任中共中央军委常务委员、秘书长,协助邓小平等领导军队整顿工作,提倡恢复和发扬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他曾被选为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八届十中全会增选为中央书记处书记)、第十一届中央委员。1978年8月3日因病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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