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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tate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2)  State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3)  State Planning Commission.
国家计划委员会
4)  Family Planning Committee
计划生育委员会
5)  the State Development Planning Commission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6)  SDPC State Development Planning Commission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委)
补充资料: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
family planning

   依据人口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在全社会范围内有计划地进行人类自身生产,以消除人口增殖无政府状态的政策和相应的工作。中国计划生育的指导原则是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主旨是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改善人口结构。具体内容是:实行晚婚、晚育,少生 、优生,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严格控制二胎,坚决杜绝多胎,同时对不同地区或不同民族进行分类指导。如在西藏自治区就不推行计划生育政策 。计划生育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1955年就已开始进行。1958年后,马寅初的人口理论被当作资产阶级的伪理论受到批判 ,中国人口随之恶性膨胀,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的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自发增殖的负面影响在60年代末已日益明显。为此,国务院于1973年开始将人口指标纳入国家计划。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对计划生育工作做了规定,确认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并制定了在20世纪末把人口控制在12亿以内的目标。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国家对晚婚、晚育者以及独生子女采取奖励和优抚措施,并在与计划生育工作相关的人员、机构、技术、器械、资金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投入,逐步形成了一套覆盖中国城乡的完备的计划生育工作组织网络。中国的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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