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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restriction on use of water supply clause
使用自来水限制条款
2)  application condition
使用限制条件
1.
The application condition for the admixture of self-waterproofing concrete;
自防水混凝土外加剂使用限制条件的探讨
3)  filtered water supply clause
已过滤自来水供应条款
4)  Water area with quality restricted for ues
水质限制使用区
5)  Restrictive Clauses
限制性条款
1.
On the Restrictive Clauses in the International Technical Trade Contract and Its Treatment;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中的限制性条款及其处理
2.
The restrictive clauses met in international licensing trade always give rise all kinds of difficulties of negotiation and maybe result in invalidity of contract.
然而,各国对于限制性条款的界定和法律调整却存在着很大分歧,尤其是在发达国家和 发展中国家之间。
3.
In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rade, there are restrictive clauses in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license agreement prevailingly.
在知识产权贸易中,知识产权许可协议中普遍存在着限制性条款,这些限制性条款是引起反垄断审查的重要原因。
6)  restrictive clause
限制性条款
1.
Study on Restrictive Clause in Finance with Floating Charge;
融资浮动担保中的限制性条款研究
2.
The WTO s Agreement on TRIPS to control the restrictive clauses adopt the view of the developed countries,that is the standard of competition.
国际许可协议中的限制性条款给经常作为技术被许可方所属国的发展中国家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3.
The restrictive clause in contract must be reasonability.
前者表现在特许经营协议中的有关限制性条款,其必须经得起“合理性原则”的审查,否则,属于非法行为。
补充资料:《禁止或限制使用特定常规武器公约》
      全称《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分伤害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公约》。它包括公约正文及其所附 3项议定书。1980年10月10日在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分伤害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会议上通过,同年12月12日联合国大会通过。1981年 4月10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开放签署,1983年12月2日生效。 公约未规定有效期限。至1984年底,有25个国家批准或加入。
  
  公约包括序言和约文11条。主要内容是:强调国际法关于在战争和武装冲突中作战方法和手段并非是毫无限制的原则;规定公约的适用范围与1949年日内瓦四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一致,即包括民族解放战争;参加国应至少接受两项议定书;对本公约提出的修正案必须得到有关缔约国的一致通过。
  
  《关于无法检测的碎片的议定书》(第 1议定书)仅有约文一条:"禁止使用任何其主要作用在于以碎片伤人而其碎片在人体内无法用X射线检测的武器。"
  
  《禁止或限制使用地雷(水雷)、饵雷和其他装置的议定书》(第2议定书)包括约文 9条和1项技术性附件。约文规定:本议定书中的"水雷"指用于封锁海滩、水道或河流渡口的水雷;"饵雷"指被设计成表面无害,但有人扰动或趋近时会出乎意料地给人以杀伤的装置;"其他装置"指人工放置,利用遥控或定时自爆造成杀伤或破坏的弹药和装置;禁止使用这些武器伤害平民或损坏民用物体;禁止使用旨在引起不必要痛苦或为国际法规则禁止的诈骗性的饵雷;用飞机、火箭或大炮等手段远距离撒布的雷器,应装有自毁或遥控装置,能在撒布后失去军事目的时立即自毁或失效;冲突各方应将其撒布或埋设的各种雷器或装置的位置精确地记录下来,并在敌对行动停止后,根据协议相互公布处于对方领土上的位置。技术性附件规定了作记录的指导方针。
  
  《禁止或限制使用燃烧武器议定书》(第3议定书)包括约文两条,规定本议定书中的"燃烧武器"指通过其化学反应产生的火焰和热量使所攻击的目标燃烧的任何武器;禁止使用燃烧武器攻击平民或民用物体以及未供军用的森林或植被;禁止使用空投燃烧武器以外的燃烧武器攻击居民集聚区内的军事目标,除非该军事目标能同周围的民用设施明显区分或相隔离。
  
  中国参加了拟定这个公约的会议,并分别于1981年9月14日和1982年4月7日签署和加入这个公约。 中国在签署时发表声明指出:公约的基本精神反映了世界广大国家和人民要求禁止或限制使用具有过分伤害力和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的合理主张和善良愿望,也符合中国的一贯立场,有利于反侵略和维护和平的目的。但是,公约缺少监督与核查规定。 第2议定书未体现既能严格限制侵略国在他国领土上使用,又能充分保障被侵略国用作自卫手段的权利。 第3议定书没有提到限制对战斗人员使用燃烧武器。对这些不足之处中国政府希望在适当时候能予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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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