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双击或选中下面任意单词,将显示该词的音标、读音、翻译等;选中中文或多个词,将显示翻译。
您的位置:首页 -> 词典 -> 卖地条件;卖地章程;卖地规约
1)  conditions of sale of Government land
卖地条件;卖地章程;卖地规约
2)  conditions of sale of Crown land
卖地条件;卖地章程
3)  Conditions of Sale
卖地条款
4)  land sale
卖地
5)  Particulars and Conditions of Sale
卖地详情及条件
6)  AgreementandConditionsofSale
卖地协议及条件
补充资料:公开拍卖土地使用权


公开拍卖土地使用权


【公开拍卖土地使用权]政府主管部门和土地购买者,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当众进行某块土地的拍卖,竞投者通常举着统一编号的牌子应价,一般情况下是出价最高的竞投者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公开拍卖是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一种主要形式,其主要程序如下:1.政府土地主管部门通过新闻媒介等方式,提前公告出让地块的地点、用途、面积及拍卖土地的地点、时间等一些有关事宜。2.在规定的地点、时间,由政府土地使用权拍卖主持人(通常是土地管理人员)主持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主持人当场宣布拍卖底价,并且根据应价喊出每一口加价金额,由用地单位举牌应价竞争,最后与应价最高者当场成交。3.成交者应该按《土地使用规划》与政府土地主管部门鉴订《土地使用合同书》,并且交纳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交付全部款项,所交保证金可抵付地价。公开拍卖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金融业、商业、房地产业等一些竞争性强、盈利率高的行业。公开拍卖土地使用权为国家控制的一级土地市场,出让的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后,用地者必须按照与土地所有者鉴订的合同要求使用土地,出让是有偿、有期限的。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