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regulation of navigation
航行规章
2) inland rules
内河航行规章
3) Aircraft regulation
航空规章
4) administrative rules
行政规章
1.
It has great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hat we differentiate administrative legal regulations or administrative rules from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in the process of enforcing law .
行政规定不仅包括具有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制定权的主体所制定的除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之外的规范性文件,也包括不具有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制定权的主体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
It is the two phases of a thing that the status of administrative rules as civil law sources and the normative function on civil rules by administrative law.
行政规章的民事法源地位与行政法对民法的规范效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侧面。
5)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行政规章
1.
The confusion condition of the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is largely due to the lack of clear standards followed by the enaction of administrative rules.
行政规章混乱的状况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规章制定所参照的明确依据和标准的缺乏。
6) administrative act
行政规章
1.
That the present system of administrative legislation and the system of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are unable to effectively supervise administrative act causes the administrative tort and administrative violation of law.
我国目前行政规章违法侵权的根源 ,是现行的行政立法体制和对行政规章监督体制不能对行政规章实施有效的监督所致。
补充资料:内河航行
内河船舶驾驶员要根据内河航道的地形、水文、气象等特点,利用航标、航海仪器、航道图志等引导船舶安全航行。内河引航的基本要求是随时确定船位和摆正船位。内河船舶通常用目测岸标定位,也日益广泛应用雷达定位(见航海雷达)。摆正船位主要在于掌握好船舶的航向和离岸距离。
内河航道与海洋航道不同,航道尺度受限制,河槽常有变迁,水位随季节涨落,水流形态复杂,这些都影响到船舶的航行。内河航道按航行条件的不同可分为顺直河段、弯曲河段、浅滩河段、架桥河段、山区河段、河口段和湖泊水库、运河等航道。在不同类型的内河航道上,船舶航行方法各有特点。
顺直河段航行 河槽在较长距离内保持顺直地势的河段,航道宽、水流平顺。航行中要力求摆正船位。下行船一般应沿主流而下。上行船应航行于缓流区,但船底富裕水深不能过小,如缓流区水深不够,也可沿陡岸航行,但不能距岸过近,也不应占用下行航道。
弯曲河段航行 弯曲河段凹岸冲刷、凸岸淤积,流态复杂。主流、回流、扫弯水和横流对船舶航行都有一定影响,尤其是对下行船影响更大。下行船转向时,在惯性离心力、舵的横移力和扫弯水作用方向一致的情况下,容易发生扫岸、触坡等事故。因此,下行船在驶入弯道之前应调整船位,使航迹线的曲率半径大于航道轴线的曲率半径(长江船员称为"拉大档子")以降低转向时的惯性离心力,然后提前操舵转向,将航向变换角沿线分散,防止在弯曲顶点附近集中使用大舵角而产生过大横移,并可为下一步用反舵稳向或调顺船身提供便利。下行船在驶入弯道前还应及时减速,在驶抵弯顶前再及时增速,使船在通过弯顶时的离心力较小,却又有较大的舵力可供使用。扫弯水与背脑水易使船随流漂移,所以宜使船位偏于横流的上方,即水势高的一边,长江船员称为"挂高"。挂高是通过一切有横流河段的重要方法(图1)。
浅滩河段航行 浅滩是内河上常见的一种碍航物。船舶通过浅滩,要力求使船首尾线垂直于浅滩的沙脊棱线,并使航向平行于流向,即避免用舵增加航行阻力,又防止船舶偏移(图2)。因为水流在流过沙脊时,流向大抵垂直于沙脊棱线。浅滩河段往往有横流,航槽又窄,船舶通过时,受横流的推压,容易越出航道界限,发生搁浅事故。因此,船舶在横流中航行,航线应偏在横流的上方,即"挂高"。为使航迹与预定航线相重合,应使航向与预定航线间有一航向调整角,以抵消横流的作用。
架桥河段航行 河流上架桥后,主要是与桥梁非正交的主流影响下行船的航行,使船位难以控制,因此船舶通过大桥时,应提高航速以抑制与桥梁非正交的主流,避免船位偏移。船在进桥孔前要及时用舵调整航向,尽量缩小航迹宽度,对正桥孔正中通过。
河口段航行 河口可分为入海河口、支流河口与入湖河口三种。入海河口段水面宽广,风浪较大,有潮流的影响,主要靠航标指示航道界限。船舶多按罗经定向航行,还须掌握潮流、风浪的影响,充分利用潮流以提高航速。支流河口段在干支流汇合处流态乱,常有不正常的水流,如夹堰水(两股不同流向的水流相互冲击摩擦,在水面呈现的一长条乱流)、回流等。夹堰水常使航行船舶发生偏转和颠簸。回流对上行船有利,但它与邻近其他水流结合,能使船舶严重偏转失控。所以船舶进出支流河口应绕过或避开这些不正常水流区行驶。支流河口附近进出口航路交叉,船舶应注意避碰。入湖河口段岔道多而浅、窄、弯,船舶航行困难,应根据情况分别应用浅滩河段或弯曲河段的方法。
山区河段航行 山区河段坡降大,流急滩险,流态紊乱,主要是使上行船航行困难。上行船安全通过急流险滩的方法是:①避开急流充分利用滩下回流、缓流,提高船舶上滩冲势;②避开大纵比降位置,从比降较小处上滩;③当船舶无法自行上滩时,可以进行绞滩。此外,船舶航行要重视不正常水流的影响。如驶经漩水(俗称旋涡)区,应尽可能避绕而过。大范围的强漩水可能使船舶失控,随流旋转;小船甚至有被吞没危险。必须通过时,应顺着水流旋转方向的一侧驶过,长江船员称为"撵漩"。遇到泡水(由下向水面翻涌如沸的水流),弱的可能使船偏转,强的可能将船掀翻,因此对较强泡水只宜绕避、等让;对较弱泡水可适当用舵抗衡。由于泡水的横推力较集中,当泡水将到船首时用舵迎抵,将到船中时用正舵,将到船尾时改用反舵,长江船员称为"一泡三舵"。如舵角适宜,就能防止偏转。
运河中航行 运河河道顺直,宽度小,流速小,水浅。船舶在运河中航行,岸推力与岸吸力现象较为显著。因此,船舶在运河顺直河段中一般须行驶在运河中线上,使两侧水压相等,航向得到稳定。但遇来船时,应留出来船所需航道。船舶在运河弯曲河段中应靠凸岸一侧行驶。
湖泊、水库中航行 湖泊、水库水面宽广,风浪较大,但水流流速缓慢。船舶航行的主要问题是判定船位,要靠航标勤测船位,运用叠标确定操舵转向的时机。
参考书目
重庆河运学校等编:《河船驾驶》,人民交通出版社,北京,1980。
内河航道与海洋航道不同,航道尺度受限制,河槽常有变迁,水位随季节涨落,水流形态复杂,这些都影响到船舶的航行。内河航道按航行条件的不同可分为顺直河段、弯曲河段、浅滩河段、架桥河段、山区河段、河口段和湖泊水库、运河等航道。在不同类型的内河航道上,船舶航行方法各有特点。
顺直河段航行 河槽在较长距离内保持顺直地势的河段,航道宽、水流平顺。航行中要力求摆正船位。下行船一般应沿主流而下。上行船应航行于缓流区,但船底富裕水深不能过小,如缓流区水深不够,也可沿陡岸航行,但不能距岸过近,也不应占用下行航道。
弯曲河段航行 弯曲河段凹岸冲刷、凸岸淤积,流态复杂。主流、回流、扫弯水和横流对船舶航行都有一定影响,尤其是对下行船影响更大。下行船转向时,在惯性离心力、舵的横移力和扫弯水作用方向一致的情况下,容易发生扫岸、触坡等事故。因此,下行船在驶入弯道之前应调整船位,使航迹线的曲率半径大于航道轴线的曲率半径(长江船员称为"拉大档子")以降低转向时的惯性离心力,然后提前操舵转向,将航向变换角沿线分散,防止在弯曲顶点附近集中使用大舵角而产生过大横移,并可为下一步用反舵稳向或调顺船身提供便利。下行船在驶入弯道前还应及时减速,在驶抵弯顶前再及时增速,使船在通过弯顶时的离心力较小,却又有较大的舵力可供使用。扫弯水与背脑水易使船随流漂移,所以宜使船位偏于横流的上方,即水势高的一边,长江船员称为"挂高"。挂高是通过一切有横流河段的重要方法(图1)。
浅滩河段航行 浅滩是内河上常见的一种碍航物。船舶通过浅滩,要力求使船首尾线垂直于浅滩的沙脊棱线,并使航向平行于流向,即避免用舵增加航行阻力,又防止船舶偏移(图2)。因为水流在流过沙脊时,流向大抵垂直于沙脊棱线。浅滩河段往往有横流,航槽又窄,船舶通过时,受横流的推压,容易越出航道界限,发生搁浅事故。因此,船舶在横流中航行,航线应偏在横流的上方,即"挂高"。为使航迹与预定航线相重合,应使航向与预定航线间有一航向调整角,以抵消横流的作用。
架桥河段航行 河流上架桥后,主要是与桥梁非正交的主流影响下行船的航行,使船位难以控制,因此船舶通过大桥时,应提高航速以抑制与桥梁非正交的主流,避免船位偏移。船在进桥孔前要及时用舵调整航向,尽量缩小航迹宽度,对正桥孔正中通过。
河口段航行 河口可分为入海河口、支流河口与入湖河口三种。入海河口段水面宽广,风浪较大,有潮流的影响,主要靠航标指示航道界限。船舶多按罗经定向航行,还须掌握潮流、风浪的影响,充分利用潮流以提高航速。支流河口段在干支流汇合处流态乱,常有不正常的水流,如夹堰水(两股不同流向的水流相互冲击摩擦,在水面呈现的一长条乱流)、回流等。夹堰水常使航行船舶发生偏转和颠簸。回流对上行船有利,但它与邻近其他水流结合,能使船舶严重偏转失控。所以船舶进出支流河口应绕过或避开这些不正常水流区行驶。支流河口附近进出口航路交叉,船舶应注意避碰。入湖河口段岔道多而浅、窄、弯,船舶航行困难,应根据情况分别应用浅滩河段或弯曲河段的方法。
山区河段航行 山区河段坡降大,流急滩险,流态紊乱,主要是使上行船航行困难。上行船安全通过急流险滩的方法是:①避开急流充分利用滩下回流、缓流,提高船舶上滩冲势;②避开大纵比降位置,从比降较小处上滩;③当船舶无法自行上滩时,可以进行绞滩。此外,船舶航行要重视不正常水流的影响。如驶经漩水(俗称旋涡)区,应尽可能避绕而过。大范围的强漩水可能使船舶失控,随流旋转;小船甚至有被吞没危险。必须通过时,应顺着水流旋转方向的一侧驶过,长江船员称为"撵漩"。遇到泡水(由下向水面翻涌如沸的水流),弱的可能使船偏转,强的可能将船掀翻,因此对较强泡水只宜绕避、等让;对较弱泡水可适当用舵抗衡。由于泡水的横推力较集中,当泡水将到船首时用舵迎抵,将到船中时用正舵,将到船尾时改用反舵,长江船员称为"一泡三舵"。如舵角适宜,就能防止偏转。
运河中航行 运河河道顺直,宽度小,流速小,水浅。船舶在运河中航行,岸推力与岸吸力现象较为显著。因此,船舶在运河顺直河段中一般须行驶在运河中线上,使两侧水压相等,航向得到稳定。但遇来船时,应留出来船所需航道。船舶在运河弯曲河段中应靠凸岸一侧行驶。
湖泊、水库中航行 湖泊、水库水面宽广,风浪较大,但水流流速缓慢。船舶航行的主要问题是判定船位,要靠航标勤测船位,运用叠标确定操舵转向的时机。
参考书目
重庆河运学校等编:《河船驾驶》,人民交通出版社,北京,1980。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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