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Procedures of the Customs of the PRC for the Supervision and Control of Vessels Engaged in International Navigation and the Cargo Carried Thereon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国际航行的船舶和所载货物的监管办法
2) Procedures of the Customs of the P.C.C. for the Control and Superintendence of Inward or Outward International Shipping Vessels and the Goods Carried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及其所载货物物品监管办法
3) Rules of the Customs of the P.C.C. Governing the Supervision and Control over Inland and Outland Containers and the Goods Contained Therein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口集装箱和所装货物的监管办法
4) Regulation for the Customs of the PRC for the Supervision and Control of Our Country's Vessels Engaged in Both International and Internal Transport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我国兼营国际国内运输船舶的监管规定
5)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Express Mail Entering or Leaving China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
6) Provisions of Customs of the PRC for Cigarettes and Alcoholic Beverages Prepared by the Ships and Self-Used by the Crew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船舶备用和船员自用烟酒的规定
补充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非机动船舶海上安全航行暂行规则》
1957年12月23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8次会议决定接受《1948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但作了如下保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非机动船不受海上避碰规则的约束。为了保障中国非机动船舶在海上航行的安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机动船舶海上安全航行暂行规则》,于1958年8月16日由中国交通部和水产部联合颁布。1975年和1980年中国先后接受《1960年海上避碰规则》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但仍作上述保留,继续执行本暂行规则。暂行规则共10条,主要内容为:在两帆船相遇时顺风船应避让逆风掉樯的船,船尾受风的船应避让其他船舷受风的船;在航的非机动船仅显示白光环照灯一盏;非机动船在海上遇难时应将衣服张开挂上桅顶以示求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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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及其所载货物物品监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口集装箱和所装货物的监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我国兼营国际国内运输船舶的监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船舶备用和船员自用烟酒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对进出经济特区的货物运输工具行李物品和邮递物品的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航行国际航线船舶及外贸进出口货物港口收费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化验鉴定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打捞沉船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国际航线海上救助打捞收费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机动船舶海上安全航行暂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拆解船舶监督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