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assignable contract
可转让的合同
2) transferable specific delivery contract
可转让的定期交货合同
3) Assignment of Contract
合同的转让
补充资料: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的转让所订立的合同其特点是现有技术在不同当事人之间的转移。依照技术转让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将一定的技术成果交给另一方当事人,而另一方当事人应接受这一成果并为此支付约定的款项或者费用。其中,交付技术成果的一方称之为转让方,接受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之为受让方。技术转让合同具有下列法律特征:①技术转让合同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买卖合同。它的客体并不是普通的物质商品,而是属于知识形态商品范畴的技术成果,其中包括法律赋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不受专利法保护但却能通过技术转让获得商业价值的非专利技术。②鉴于技术商品的本质属性及特征,技术转让合同的客体包括所有权的转让(专利所有权的转让)和使用权的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转让)。在一般情况下,技术受让方取得的只是对该技术的使用权。技术转让合同的这一特点,不同于一般买卖、租赁、借用等民事合同。③技术转让合同与技术开发合同的区别在于:技术转让合同反映的是一种现有技术成果的转让关系,而技术开发合同反映的则是一种尚不存在的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关系。④技术转让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依合同法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可分为以下四种类型: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或者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应遵守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许可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受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并不得许可合同约定以外的第三方实施该专利;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的转让方须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受让方须在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技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承担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