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on a Claims-made Basis Insurance
索赔型责任保险
5) Excess of Liability Insurance
超额责任保险
6) Protection and Indemnity Insurance
保障与赔偿责任保险
补充资料:有核赔权的理赔代理和无核赔权的理赔代理
有核赔权的理赔代理和无核赔权的理赔代理
[有核赔权的理赔代理和无核赔权的理赔代理】 理赔代理依照代理人有无核赔权为标准可以分为有核赔权的理赔代理和无核赔权的理赔代理两种。 有核赔权的理赔代理是指理赔代理人能够直接进行赔付的代理。一般作法是:由保险公司开给代理人一定数额的银行信用证,授权代理人在一定金额内可以凭规定的单证,向当地银行直接支取赔款,给付给被保险人。授权金额,按照业务需要和代理人的资信能力来决定。 无核赔权的理赔代理是指理赔代理人不能直接给付赔款的代理。即保险公司不给代理人开出信用证。代理人只能对审核赔案提出意见并将赔案全卷寄给保险公司的出单机构,经其核定同意赔付,保险公司将赔款汇给理赔代理人,再由代理人转交给被保险人。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