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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llegal profit
不正当利润
2)  illegal profit
不当利润
3)  unjustified interests
不正当利益
1.
The creation of unjustified interests always depend the unfair quality of govern action.
行贿罪上的“不正当利益”是指缺少法律上的合理性和道德上的合理性的利益。
4)  seeking unjust benefit
谋取不正当利益
1.
There exits canceling theory and reservation theory on "seeking unjust benefit".
行贿罪中的“谋取不正当利益”包括非法利益和采取非法手段获取的不确定利益,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与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是判断利益正当与否的法律依据。
2.
If the bribee offers help that violates law,regulation and trade norms to the briber after the acceptance of the briber\'s money,but the briber doesn\'t have any request,it should not be defined as "seeking unjust benefit".
受贿人在接受行贿人财物后提供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规定的帮助,但行贿人没有提出要求的,不能认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5)  wrongful benefit factor
不正当利益因素
6)  dishonest profits.
不正当的获利。
补充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国调整市场竞争关系的法律规范,中国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1993年9月2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五章三十三条,集实体性规定和程序性规定于一体。第一章总则,规定了立法的宗旨、竞争的基本原则、各级人民政府维护公平竞争的义务和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的原则。总则规定的基本原则运用于分则各条。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规定了本法禁止的H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判断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直接依据在具体运用时,需要与总则相结合。第三章监督检查,规定了监督检查部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职权、义务、形式及被检查者的义务。第四章法律责任,规定了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及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责任形式。并原则规定了有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民事诉讼程序。第五章附则,规定了本法的生效时间。 该法特点是:①把国外立法普遍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与中国的不正当竟争行为结合起来,不仅规定了国外竞争法普遍禁止的多数不正当竞争行为,还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了如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串通投标等中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②把司法救济和行政救济结合起来。在赋予受害人司法救济权的同时,更侧重于行政救济,主要通过行政手段干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这种司法救济与行政救济相结合的做法是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的。③把集中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工商行政管理结合起来。对不正当竟争行为的监督检查,各国通常都要创设一个新的机构,而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则把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职权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部门,具有较丰富的市场监督管理经验和比较健全的行政执法体系,比较适应作为反不正当竞争的行政主管机关。④把民事制裁与行政制裁、刑事制裁三者结合起来。《反不正当竞争法》既规定了民事制裁手段、制裁的原则和程序,还规定了行政制裁、刑事制裁手段和制裁的原则程序,加大了处罚力度,规定了较重的罚则,为有效地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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