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目前我国93%的能源、80%的工业原料、70%的农业生产资料来自于采掘业产品。采掘业的发展为各个部门提供了丰富的矿物原料,对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支撑作用。
2001年,我国各类矿产品年产量达到45.65亿吨,其中原煤产量11.06亿吨、原油产量1.65亿吨,天然气产量达到了303.18亿立方米,10种主要有色金属矿石开采量1.22亿吨,铁矿石开采量2.17亿吨,化工原料矿石开采量5000万吨,其他非金属矿和各类建材工业用岩、土、砂石开采量25亿吨。
2002年全国原煤产量为13.8亿吨,比2001年增长了18.9%;全国原油产量达到了1.67亿吨,比2001年增长了1.8%;10种有色金属的产量达到了1012万吨,比2001年增长了14.5%。
2001年底全国共有各类矿业企业15.3万个,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矿山约8000个,生产能力占总量的60%左右,基本形成了大中小矿业企业相结合,以国有矿业企业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为辅的矿业企业结构。
2001年全国矿业产值4601.13亿元,占全国GDP的4.9%,占国内工业总产值的9.3%,其中煤炭产值1164.27亿元,陆上石油产值2359.91亿元,黑色金属矿产品产值180.58亿元,有色金属矿产品产值184.88亿元,建材及非金属矿产品产值609.86亿元;矿产采选业和其后续加工业产值约占全国GDP的30%。2001年全国各类矿山企业实现利润360.31亿元,已显示了采掘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
目前我国采掘业企业经过结构调整,产业集中度有所提高,初步建成了一批大型、特大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矿山企业集团和跨国矿业公司。企业产品结构、技术结构更趋合理,为增强企业参与国内外竞争创造了条件。
在采掘业方面,2002年外商直接投资的项目数为164个,占全部项目总数的0.48%;合同利用外资金额为3.81亿美元,占全部合同利用外资金额的0.46%;实际利用外资为5.81亿美元,占全部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1.10%。
由于采掘业产品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在加入WTO 后,原油、天然气、煤炭、各种金属及非金属矿产品的进出口仍由指定的国营贸易企业经营。根据中国加入WTO的减税承诺,煤炭类商品的进口关税根据产品不同,税率为3-6%不等;原油及天然气产品的进口关税为0%(天然气为最终约束税率),各类矿产品的进口关税为0-3%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