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Foreign Relations Committee
外交关系委员会
1.
Based on committee system, the leverage American congresshas over foreign affairs is effected, to a large extent, by th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Committee of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and the Foreign Relations Committee ofthe Senate, the latter is more influential of the two.
根据美国宪法,总统与国会分享外交权,而委员会制度是美国国会的基础,国会的外交权在很大程度上交到了委员会手中,具体由众议院的国际关系委员会和参议院的外交关系委员会行使,其中参议院外委会的权力和影响力更大一些。
4)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f Diplomatic
国际外交委员会
6) human relations committees
人群关系委员会
补充资料:外交关系
外交关系 diplomatic relation 国家之间通过谈判、会议、订约、互设常驻代表机构等方式所建立的关系。可分为以下3种:①正式的外交关系。以双方互派常驻使节为特征。②不完全外交关系。指双方长期保持互派代办的关系。如1954~1972年,中、英两国一直保持代办级的外交关系。③非正式的外交关系。指双方通过正式外交代表机构以外的渠道保持外交接触。如中美正式建交之前的大使级会谈和互设联络处。外交关系的建立必须经双方同意,可采取发表联合公报或互换照会的形式,也可通过条约加以规定。外交关系可以升格,也可以降格甚至断绝。外交关系的断绝一般在两国关系严重恶化或爆发战争时发生。其措施是双方各自召回或要求对方召回其派驻的外交代表和全体使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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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