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economy in time of the Sui and the Tang Dynasty
隋唐经济
2) Sui-Tang siyuan jingji
隋唐寺院经济
3) The Sui and Tang dynasties
隋唐
1.
A Brief Discussion on the Li family of Zhao-jun in Hebei in the Sui and Tang Dynasties;
隋唐时期河北地区赵郡李氏活动略论
2.
Drawbacks of Public Relief-grain Granary in the Sui and Tang Dynasties;
试论隋唐义仓在救荒中的弊端
3.
The Evolutionary Orientation of the Han Customs in the Sui and Tang Dynasties;
隋唐汉族风俗演进的趋向
4) Sui Dynasty and Tang Dynasty
隋唐
1.
Inspection and Presentation on Korea Moved Hexi Area during Sui Dynasty and Tang Dynasty;
隋唐时期高丽人入迁河西问题考述
2.
Sui Dynasty and Tang Dynasty are the growing phase.
隋唐时期是古代类书的发展时期,这一时期类书的编纂情况、分类体系、分类思想等对后世类书的编纂起着重要的奠基作用。
5) Sui and Tang Dynasty
隋唐
1.
A Discussion on Buddhism Zen s Impact on Confucianism in Sui and Tang Dynasty;
隋唐时期佛教禅宗对儒学思想的影响
2.
On Fei Tians Costume on the Frescoes of Sui and Tang Dynasty in Dunhuang;
敦煌隋唐壁画中飞天服饰的研究
3.
For the research of Gaogouli, there are two problems to study: One is Gaogouli s south migration to Korean Peninsula, the other is the characteristic and reason of Sui and Tang Dynasty go on expedition the Gaogouli power.
对于高句丽的研究,有两个问题需要加以探讨:一个是高句丽南迁朝鲜半岛,另一个是隋唐征伐高句丽的性质和原因。
6) Sui and Tang dynasties
隋唐
1.
A Comparative Study of Privileges in Two Jin Dynasties and Southern & Northern Dynasties with Sui and Tang Dynasties;
两晋南北朝与隋唐官僚特权之比较——从赃罪、除免官当的视角
2.
The Agricultural Economy Prospects of Huaibei Area in the Period of Sui and Tang Dynasties;
隋唐时期淮北地区农业经济的繁荣
3.
The “Intermarriage” of The Beizhou Dynasty and the Music of the Sui and Tang Dynasties;
北周“和亲”与隋唐音乐刍议
补充资料:隋唐寺院经济
隋唐时期佛教、道教、摩尼教等寺院的封建经济,其来源除官私布施外,地产与高利贷是寺院经济的两大支柱。
佛教寺院经济 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时期,佛教寺院经济沿着两条线索发展:一是以律寺为代表的役使净人、奴婢的生产体制由盛而衰;二是封建国家与佛教寺院在经济上的提携与争夺,经历了多次的反复。
西晋十六国是寺院经济的初生时期。西晋仅有僧尼三千七百人,占全国户籍注记人口0.02%。至十六国时,后秦出家者十室而半,姚兴(394~416年在位)当政时已有管理僧众修持及寺院经济的知事僧,称为"悦众",即维那。维那一职之设,还见于吐鲁番出土的北凉佛祠文书。受中土传统祠祀制度影响的北凉佛祠,已经具有由维那管理、役使奴婢,为住祠道人(沙门)供食的经济活动。
十六国至北魏初年,官府与寺院间在经济上第一次从提携走向对抗。姚兴曾供养三千僧人,南燕主割给太山竺僧朗两县租税以充供给;北魏初亦给道人统优厚供施。太平真君七年(446),以查获寺院有州郡牧守富人的寄藏物为导火线,太武帝下诏灭佛,这是僧侣地主与非僧侣地主争夺地产和依附人口矛盾的表面化。
在北魏文成帝时佛教迅速中兴后,沙门统的创置,标志着中土寺院经济已具完备规制,并显示了佛教律制的影响。其时《十诵律》、《摩诃僧祇律》已在中土流行。467~476年间,沙门统昙曜设立佛图户,以罪人及官奴充当,供诸寺扫洒,岁兼营田输粟,其身分或即奴婢;又设僧祇户,以平齐户、凉州军户(两者是北魏平定青齐和凉州时被迫迁移到代京一带的人户)等隶户充当,属僧团共有,不别属一寺,岁纳僧祇粟六十斛,身分近于农奴。一说佛图户与僧祇户即《十诵律》中的"佛图使人"与"僧坊使人"。又据《释氏要览》,使人、家人是净人的别名。而净人、奴婢正是北朝寺院的主要生产者。
昙曜创设的"僧祇粟",在僧祇户交纳给僧团后用作出贷本金。它名义上是一种荒年救济贷款,实际上是高利贷。《十诵律》规定,僧祇塔物(僧团财产)出息取利,纳入僧团"无尽藏"。由于本金子母辗转生息,因而称为无尽。
此后,北朝佛教寺院经济空前膨胀。北齐寺院地产随着寺数增长和官府佞佛而扩大。北齐僧尼两百万,约占注籍人口10%。洛阳在魏末有寺一千余,而邺都在高齐竟有寺四千,全境有寺三万。寺院成为仆隶和避役者所归的场所。国储三分之一用于三宝;五台山清凉寺食八州州税。
北周寺院地产及无尽藏亦迅速扩展,长安中兴寺即有稻田一百顷。建德三年(574),周武帝为"求兵于僧众之间,取地于塔庙之下",大举灭佛。六年灭齐后又废北齐寺院。共废除山东西寺院四万所;三百万僧尼还俗为编户。
南朝寺院经济也在发展。 僧尼最多的梁朝, 有八万二千七百人, 为刘宋注籍人口数的1.7%。寺院地产方面,梁武帝强买士族王骞良田八十顷施给大敬爱寺, 大同七年(541)诏书提及僧尼对山泽的占领。寺院占有"养女"、"白徒",这是没有出家的为寺僧服役或营利的男女。寺院无尽藏方面,齐江陵长沙寺有质库,经营以苎、黄金等物品为抵押的典当业。东晋以来,沙门已从事商业活动,宋时,吴郡两台寺多富沙门,沙门法瑶累资数百万。
隋代大寺的寺院经济体制更加完备。隋寺数虽已下降到三千九百八十五所,但这只是说明,大族私立家寺的局面已经改观。大寺地产和役使净人的规模是空前的:开皇中,诏赐嵩山少林寺柏谷屯地一百顷。晋王杨广为长安清禅寺布施水硙六具,送户七十有余。荆州河东分东西两寺,隋初僧人三千五百人,役使净人数千。
隋代,僧人信行创三阶教,宣扬教法俱灭的末法时代已经来临,信徒要集资供拯救佛教、修理天下伽蓝之用。信行在化度寺设无尽藏院,一面广收布施,一面广为出贷,经营范围从长安远及燕、凉、蜀、赵,把寺院质贷活动推向了新的高峰。隋以前的僧侣地主,可以看作是穿袈裟的门阀地主,是大批荫户的占有者。
唐代是役使净人、 奴婢的寺院经济体制由盛而衰的转折时期。武德九年 (626),律宗大师道宣撰《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可视为前此寺院经济制度的一个总结。它将寺内财产分为"佛物"(供养佛的寺属财产)、"僧物"(供养众僧的僧团共有财产)和"法物"(经像等财产)。僧物又分类为四种常住,占首位的"常住常住"包括田园、碾硙、车牛、仆使。净人在寺内分番上下,当上衣食,下番不得,长使者供给衣食。客作人雇全日者量工与作直,中途退走者仅给食一顿,不与作直。净人住在净人家院。这是本时期净人用于生产的明证。
道宣撰《量处轻重仪本》又把寺院劳动者分为:①奴婢贱隶,其子孙及生活资料都归入常住,即作为僧团共有财产。②"施力供给",即由布施主遣送或本人投附要求庇荫的劳动者,又分终身性与非终身性两类。③部曲客女,本是贱品,其个体家庭可拥有不合追夺的衣资畜产,隶属常住的部曲又称"僧祇净人"。这是对净人经济地位的清晰说明。
唐代,生产中役使净人的制度仍然保存。唐初长安西明寺受赐田园百顷,净人百房。拥有水陆庄田的长安清禅寺,寺足净人。禅宗六祖慧能在黄梅碓坊时,曾与净人一起役作。吐鲁番唐代文书中有家人,敦煌唐代文书中则有寺户与常住百姓,其地位均与净人相当。
但是,唐代寺院地产的发展又是与租佃经营方式的扩展相联系的。唐均田令规定僧受田三十亩,尼二十亩,老年僧尼退田转充常住田。加上赐田与兼并,至武后时,已有人惊呼公私田宅多为僧有。著名的寺庄有:嵩岳少林寺田碾四所;天台山国清寺,大和中置寺庄田十二顷;登州文登县赤山法华院,庄田年得米五百石;淄州长山县长白山醴泉寺,有庄园十五所;陇州大象寺,管庄七所,地五十三顷有余。五代时,五台山十寺共有四十二庄,良田三百顷。寺庄庄田一般由直岁、知庄僧经管。在役使净人、奴婢、行者、童子的同时,出现了佃农。吐鲁番文书中,武周至玄宗时,等爱、仁王等寺均有佃人。大历六年(771),吐鲁番某寺佃农交纳地租额为每亩一石二斗(麦粟各半)。敦煌文书中,9世纪以后,大让庄等寺院地产,亦以厨田名义由交纳地课的佃农佃种。
在唐代寺院经济的经济部门中,邸店、店铺、碾硙、油坊、车坊的经营日益受重视。会昌时,富裕的寺有邸店多处。9世纪时,据敦煌文书记载敦煌寺院碾硙租与交纳硙课的硙户,油梁则租与交纳梁课的梁户。
寺院无尽藏使唐代寺院的财富有了更多的积聚。太宗时,三阶教化度寺、福先寺每年四月初四由天下仕女施财,所施钱绢以车载。玄宗时终于禁绝三阶教并没收三阶院。但在一般寺院,如灵隐山寺院,田产岁收万斛,用置无尽财。会昌时,寺院私置质库。质库常由寺库司、库子、库主等管理。
扩张中的寺院经济侵蚀着官府的财政收入。首先,唐时取得度牒者免赋役,中宗时,已发现高户多丁、黠商大贾的大量伪度牒。安史之乱后,方镇各置戒坛度僧,税钱充军费。寺院的伪度、私度,造成了避役者的增加和官府赋税收入减少。因而,宪宗敕天下州府不得私度僧尼,但收效甚微。
其次,唐寺院庄硙一般不免税,但敕额寺院及请准者有免税权。景云二年 (711)敕贵妃公主家始建功德院。由于施主对住持僧有撤换权,故实际上能支配功德院地产。因而,功德院、功德坛寺往往成为大地主隐匿地产偷免赋税的一种形式。
会昌五年(845),唐武宗大举灭佛。下令不许天下寺置庄园,又令勘检天下寺舍、奴婢、财物。金银收付度支,铁像用铸农器,铜像钟磬用以铸钱。天下共拆寺四千六百余所,拆招提兰若四万余所,收膏腴上田数十万顷。还俗僧尼二十六万零五百人,充两税户。清查出"良人枝(投)附为使令者"为僧尼数的一倍,即五十万以上,收奴婢为两税户者十五万人。
会昌废佛是中古佛教寺院经济发展中的划时代事件。佛寺中役使净人、奴婢的生产体制没落了。据日本僧人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记载,会昌五年十一月天下州县收纳寺家钱物庄园,收家人、奴婢已告结束。证明一批家人即净人亦已脱离对寺院的依附。此后,寺院中的净人已成为非生产性的侍者的名称。
还在会昌灭佛之前,元和九年 (814)去世的百丈怀海把禅院从附属律寺的状况中独立出来,创立了改革寺院等级结构与经济体制的清规,后世的《百丈清规》即源于此。唐宣宗后,寺院经济恢复。五代时,显德二年(955) ,周世宗废寺院三万零三百三十六所,存寺院两千六百九十四所。此后,由于寺院结构变化,寺院经济已无力象过去那样构成对整个封建国家财政的威胁。寺院经济体制进入了以几种禅寺清规为代表的新时期。
道观经济 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道教宫观经济也是寺院经济的一种,但其规模逊于佛教,并受到佛教的影响。
魏晋南北朝道观经济受到官府给户制度的支持。魏晋北朝终南山的楼观由官府给户洒扫,赐田养道。北魏崇虚寺亦曾由魏孝文帝给户五十,以供斋祀之用。
南朝道观多称道馆。官府已有给户。南岳衡岳观(馆),梁武帝时赐庄田及三百户充基业。晋陵人王灵玙的九真馆,南朝时亦敕给二百"馆户"。
隋文帝礼敬道法。楼观继续给户洒扫。炀帝大业八年(612)命衡州府库田畴什物并赐衡岳观资用。
唐代皇室崇尚道教,天下道观总计一千六百八十七所。道经宣扬布施金银、珠玉、田园、僮仆入于常住。道观财产称为常住,显系受佛教制度的影响。道观有上座、观主、监斋三纲,其中监斋是常住主持者。
唐代道观地产迅速发展,其来源有多种途径:①赏赐及禁山。终南山楼观有庞大观庄。武德二年赐土田十顷及仙游监地充庄产。又以隋尚书苏威庄两百顷赐楼观。赐玉晨观田四十余顷。天宝二年(743)玄宗制西京太清宫、东京太微宫、 天下诸郡紫极宫各赐近城庄园一所。禁山方面,弘道元年(683),下令在南岳划定方四十里的地面充宫观长生之地,禁樵采,断田猎,罢献课。唐玄宗亦下令在茅山禁断采捕渔猎。②依田令授田。唐初田令规定:道士每人受田三十亩,女道士二十亩。寺观常住田听以道士、女冠退田充。史称茅山紫阳观观额及徒众先受地顷亩并足。③侵占兼并。唐隆元年 (710)诏令即称:寺观广占田地及水碾硙,侵损百姓。
道观中的劳动人手有如下几类:①扫洒户,亦称扫洒宫户。天宝七载(748)诏书说,其天下洞、宫、山,并以近山三十户蠲免租税差科,永供洒扫。其茅山紫阳观取侧近两百户,太平、崇元两观各一百户,并蠲免租税差科,长充扫洒。扫洒户地位相当于食实封官僚所属的封户、封丁。②道观奴婢。如韦皋在彭州九陇县葛山作南宫飞阁四十间,以僰僮七十人供洒扫。③道观部曲。据《唐律疏议》,当观部曲、奴婢于三纲有犯,与俗人部曲、奴婢犯主人期亲同罪。④佃户。如后晋天福时,济源县王屋里人燕罗子曾佃阳台道家田。
高利贷也是道观经济的一部分。茅山紫阳观曾用修造工程的回残钱两百零四贯八十五文置库收质,每月纳息充常住。有些道士、女冠还经营旅舍、车辆的出租业务。
唐末,道观经济的发展和僧寺一样也威胁了官府税收。大和三年(829)唐文宗敕文说:"缁黄之众,蚕食生人,规避王徭,凋耗物力。"缁指僧徒,黄指道士。当然,一纸诏书,并不能起多大作用。
摩尼教寺院经济 摩尼教创始于波斯,武则天时传入中国,玄宗开元二十年(732)曾下诏禁止汉人信奉。但摩尼教在回鹘族中颇受尊崇。唐中叶后,回鹘与唐朝友好,回鹘人及信奉摩尼教之中亚人(粟特人等)来内地经商者甚众,因此,在长安、江陵、扬州、洪州(今江西南昌市)、越州(今浙江绍兴)及洛阳、太原均建有摩尼寺。由于商人富有,布施钱财,因此摩尼寺内亦聚积大量财物田产。会昌三年因回鹘破灭,唐政府下诏将京师摩尼寺庄宅钱物由两街功德使收管。会昌五年灭佛,摩尼教徒亦勒令还俗。摩尼寺院经济受到毁灭性打击。
摩尼寺的地产,从新疆所出回鹘文摩尼教寺院文书中可以看到,依附于摩尼寺的家户,每月要各给两僧团僧尼八十石小麦,七石芝麻,两石豆子,三石稷刍。地租还征收布,叫做课布,记录的入库数为四千一百二十五个课布。种三宫土地的三户人要交纳甜瓜,种果园的要交纳葡萄酒租。工役一年交纳二十车芦苇。柴工每天交一车柴。放牧工、养鹅工、制毡工等要在摩尼寺出工。因此,在摩尼教寺院地产中,也象佛寺、道观地产中一样,存在着僧侣地主与各种依附程度不等的劳动者之间的阶级对抗。
参考书目
道端良秀:《唐代佛教史の研究》,法藏馆,京都,1957。
陈垣:《摩尼教入中国考》,《陈垣学术论文集》第1集,中华书局,北京,1980。
耿世民:《回鹘文摩尼教寺院文书初释》,《考古学报》1978年第4期。
佛教寺院经济 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时期,佛教寺院经济沿着两条线索发展:一是以律寺为代表的役使净人、奴婢的生产体制由盛而衰;二是封建国家与佛教寺院在经济上的提携与争夺,经历了多次的反复。
西晋十六国是寺院经济的初生时期。西晋仅有僧尼三千七百人,占全国户籍注记人口0.02%。至十六国时,后秦出家者十室而半,姚兴(394~416年在位)当政时已有管理僧众修持及寺院经济的知事僧,称为"悦众",即维那。维那一职之设,还见于吐鲁番出土的北凉佛祠文书。受中土传统祠祀制度影响的北凉佛祠,已经具有由维那管理、役使奴婢,为住祠道人(沙门)供食的经济活动。
十六国至北魏初年,官府与寺院间在经济上第一次从提携走向对抗。姚兴曾供养三千僧人,南燕主割给太山竺僧朗两县租税以充供给;北魏初亦给道人统优厚供施。太平真君七年(446),以查获寺院有州郡牧守富人的寄藏物为导火线,太武帝下诏灭佛,这是僧侣地主与非僧侣地主争夺地产和依附人口矛盾的表面化。
在北魏文成帝时佛教迅速中兴后,沙门统的创置,标志着中土寺院经济已具完备规制,并显示了佛教律制的影响。其时《十诵律》、《摩诃僧祇律》已在中土流行。467~476年间,沙门统昙曜设立佛图户,以罪人及官奴充当,供诸寺扫洒,岁兼营田输粟,其身分或即奴婢;又设僧祇户,以平齐户、凉州军户(两者是北魏平定青齐和凉州时被迫迁移到代京一带的人户)等隶户充当,属僧团共有,不别属一寺,岁纳僧祇粟六十斛,身分近于农奴。一说佛图户与僧祇户即《十诵律》中的"佛图使人"与"僧坊使人"。又据《释氏要览》,使人、家人是净人的别名。而净人、奴婢正是北朝寺院的主要生产者。
昙曜创设的"僧祇粟",在僧祇户交纳给僧团后用作出贷本金。它名义上是一种荒年救济贷款,实际上是高利贷。《十诵律》规定,僧祇塔物(僧团财产)出息取利,纳入僧团"无尽藏"。由于本金子母辗转生息,因而称为无尽。
此后,北朝佛教寺院经济空前膨胀。北齐寺院地产随着寺数增长和官府佞佛而扩大。北齐僧尼两百万,约占注籍人口10%。洛阳在魏末有寺一千余,而邺都在高齐竟有寺四千,全境有寺三万。寺院成为仆隶和避役者所归的场所。国储三分之一用于三宝;五台山清凉寺食八州州税。
北周寺院地产及无尽藏亦迅速扩展,长安中兴寺即有稻田一百顷。建德三年(574),周武帝为"求兵于僧众之间,取地于塔庙之下",大举灭佛。六年灭齐后又废北齐寺院。共废除山东西寺院四万所;三百万僧尼还俗为编户。
南朝寺院经济也在发展。 僧尼最多的梁朝, 有八万二千七百人, 为刘宋注籍人口数的1.7%。寺院地产方面,梁武帝强买士族王骞良田八十顷施给大敬爱寺, 大同七年(541)诏书提及僧尼对山泽的占领。寺院占有"养女"、"白徒",这是没有出家的为寺僧服役或营利的男女。寺院无尽藏方面,齐江陵长沙寺有质库,经营以苎、黄金等物品为抵押的典当业。东晋以来,沙门已从事商业活动,宋时,吴郡两台寺多富沙门,沙门法瑶累资数百万。
隋代大寺的寺院经济体制更加完备。隋寺数虽已下降到三千九百八十五所,但这只是说明,大族私立家寺的局面已经改观。大寺地产和役使净人的规模是空前的:开皇中,诏赐嵩山少林寺柏谷屯地一百顷。晋王杨广为长安清禅寺布施水硙六具,送户七十有余。荆州河东分东西两寺,隋初僧人三千五百人,役使净人数千。
隋代,僧人信行创三阶教,宣扬教法俱灭的末法时代已经来临,信徒要集资供拯救佛教、修理天下伽蓝之用。信行在化度寺设无尽藏院,一面广收布施,一面广为出贷,经营范围从长安远及燕、凉、蜀、赵,把寺院质贷活动推向了新的高峰。隋以前的僧侣地主,可以看作是穿袈裟的门阀地主,是大批荫户的占有者。
唐代是役使净人、 奴婢的寺院经济体制由盛而衰的转折时期。武德九年 (626),律宗大师道宣撰《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可视为前此寺院经济制度的一个总结。它将寺内财产分为"佛物"(供养佛的寺属财产)、"僧物"(供养众僧的僧团共有财产)和"法物"(经像等财产)。僧物又分类为四种常住,占首位的"常住常住"包括田园、碾硙、车牛、仆使。净人在寺内分番上下,当上衣食,下番不得,长使者供给衣食。客作人雇全日者量工与作直,中途退走者仅给食一顿,不与作直。净人住在净人家院。这是本时期净人用于生产的明证。
道宣撰《量处轻重仪本》又把寺院劳动者分为:①奴婢贱隶,其子孙及生活资料都归入常住,即作为僧团共有财产。②"施力供给",即由布施主遣送或本人投附要求庇荫的劳动者,又分终身性与非终身性两类。③部曲客女,本是贱品,其个体家庭可拥有不合追夺的衣资畜产,隶属常住的部曲又称"僧祇净人"。这是对净人经济地位的清晰说明。
唐代,生产中役使净人的制度仍然保存。唐初长安西明寺受赐田园百顷,净人百房。拥有水陆庄田的长安清禅寺,寺足净人。禅宗六祖慧能在黄梅碓坊时,曾与净人一起役作。吐鲁番唐代文书中有家人,敦煌唐代文书中则有寺户与常住百姓,其地位均与净人相当。
但是,唐代寺院地产的发展又是与租佃经营方式的扩展相联系的。唐均田令规定僧受田三十亩,尼二十亩,老年僧尼退田转充常住田。加上赐田与兼并,至武后时,已有人惊呼公私田宅多为僧有。著名的寺庄有:嵩岳少林寺田碾四所;天台山国清寺,大和中置寺庄田十二顷;登州文登县赤山法华院,庄田年得米五百石;淄州长山县长白山醴泉寺,有庄园十五所;陇州大象寺,管庄七所,地五十三顷有余。五代时,五台山十寺共有四十二庄,良田三百顷。寺庄庄田一般由直岁、知庄僧经管。在役使净人、奴婢、行者、童子的同时,出现了佃农。吐鲁番文书中,武周至玄宗时,等爱、仁王等寺均有佃人。大历六年(771),吐鲁番某寺佃农交纳地租额为每亩一石二斗(麦粟各半)。敦煌文书中,9世纪以后,大让庄等寺院地产,亦以厨田名义由交纳地课的佃农佃种。
在唐代寺院经济的经济部门中,邸店、店铺、碾硙、油坊、车坊的经营日益受重视。会昌时,富裕的寺有邸店多处。9世纪时,据敦煌文书记载敦煌寺院碾硙租与交纳硙课的硙户,油梁则租与交纳梁课的梁户。
寺院无尽藏使唐代寺院的财富有了更多的积聚。太宗时,三阶教化度寺、福先寺每年四月初四由天下仕女施财,所施钱绢以车载。玄宗时终于禁绝三阶教并没收三阶院。但在一般寺院,如灵隐山寺院,田产岁收万斛,用置无尽财。会昌时,寺院私置质库。质库常由寺库司、库子、库主等管理。
扩张中的寺院经济侵蚀着官府的财政收入。首先,唐时取得度牒者免赋役,中宗时,已发现高户多丁、黠商大贾的大量伪度牒。安史之乱后,方镇各置戒坛度僧,税钱充军费。寺院的伪度、私度,造成了避役者的增加和官府赋税收入减少。因而,宪宗敕天下州府不得私度僧尼,但收效甚微。
其次,唐寺院庄硙一般不免税,但敕额寺院及请准者有免税权。景云二年 (711)敕贵妃公主家始建功德院。由于施主对住持僧有撤换权,故实际上能支配功德院地产。因而,功德院、功德坛寺往往成为大地主隐匿地产偷免赋税的一种形式。
会昌五年(845),唐武宗大举灭佛。下令不许天下寺置庄园,又令勘检天下寺舍、奴婢、财物。金银收付度支,铁像用铸农器,铜像钟磬用以铸钱。天下共拆寺四千六百余所,拆招提兰若四万余所,收膏腴上田数十万顷。还俗僧尼二十六万零五百人,充两税户。清查出"良人枝(投)附为使令者"为僧尼数的一倍,即五十万以上,收奴婢为两税户者十五万人。
会昌废佛是中古佛教寺院经济发展中的划时代事件。佛寺中役使净人、奴婢的生产体制没落了。据日本僧人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记载,会昌五年十一月天下州县收纳寺家钱物庄园,收家人、奴婢已告结束。证明一批家人即净人亦已脱离对寺院的依附。此后,寺院中的净人已成为非生产性的侍者的名称。
还在会昌灭佛之前,元和九年 (814)去世的百丈怀海把禅院从附属律寺的状况中独立出来,创立了改革寺院等级结构与经济体制的清规,后世的《百丈清规》即源于此。唐宣宗后,寺院经济恢复。五代时,显德二年(955) ,周世宗废寺院三万零三百三十六所,存寺院两千六百九十四所。此后,由于寺院结构变化,寺院经济已无力象过去那样构成对整个封建国家财政的威胁。寺院经济体制进入了以几种禅寺清规为代表的新时期。
道观经济 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道教宫观经济也是寺院经济的一种,但其规模逊于佛教,并受到佛教的影响。
魏晋南北朝道观经济受到官府给户制度的支持。魏晋北朝终南山的楼观由官府给户洒扫,赐田养道。北魏崇虚寺亦曾由魏孝文帝给户五十,以供斋祀之用。
南朝道观多称道馆。官府已有给户。南岳衡岳观(馆),梁武帝时赐庄田及三百户充基业。晋陵人王灵玙的九真馆,南朝时亦敕给二百"馆户"。
隋文帝礼敬道法。楼观继续给户洒扫。炀帝大业八年(612)命衡州府库田畴什物并赐衡岳观资用。
唐代皇室崇尚道教,天下道观总计一千六百八十七所。道经宣扬布施金银、珠玉、田园、僮仆入于常住。道观财产称为常住,显系受佛教制度的影响。道观有上座、观主、监斋三纲,其中监斋是常住主持者。
唐代道观地产迅速发展,其来源有多种途径:①赏赐及禁山。终南山楼观有庞大观庄。武德二年赐土田十顷及仙游监地充庄产。又以隋尚书苏威庄两百顷赐楼观。赐玉晨观田四十余顷。天宝二年(743)玄宗制西京太清宫、东京太微宫、 天下诸郡紫极宫各赐近城庄园一所。禁山方面,弘道元年(683),下令在南岳划定方四十里的地面充宫观长生之地,禁樵采,断田猎,罢献课。唐玄宗亦下令在茅山禁断采捕渔猎。②依田令授田。唐初田令规定:道士每人受田三十亩,女道士二十亩。寺观常住田听以道士、女冠退田充。史称茅山紫阳观观额及徒众先受地顷亩并足。③侵占兼并。唐隆元年 (710)诏令即称:寺观广占田地及水碾硙,侵损百姓。
道观中的劳动人手有如下几类:①扫洒户,亦称扫洒宫户。天宝七载(748)诏书说,其天下洞、宫、山,并以近山三十户蠲免租税差科,永供洒扫。其茅山紫阳观取侧近两百户,太平、崇元两观各一百户,并蠲免租税差科,长充扫洒。扫洒户地位相当于食实封官僚所属的封户、封丁。②道观奴婢。如韦皋在彭州九陇县葛山作南宫飞阁四十间,以僰僮七十人供洒扫。③道观部曲。据《唐律疏议》,当观部曲、奴婢于三纲有犯,与俗人部曲、奴婢犯主人期亲同罪。④佃户。如后晋天福时,济源县王屋里人燕罗子曾佃阳台道家田。
高利贷也是道观经济的一部分。茅山紫阳观曾用修造工程的回残钱两百零四贯八十五文置库收质,每月纳息充常住。有些道士、女冠还经营旅舍、车辆的出租业务。
唐末,道观经济的发展和僧寺一样也威胁了官府税收。大和三年(829)唐文宗敕文说:"缁黄之众,蚕食生人,规避王徭,凋耗物力。"缁指僧徒,黄指道士。当然,一纸诏书,并不能起多大作用。
摩尼教寺院经济 摩尼教创始于波斯,武则天时传入中国,玄宗开元二十年(732)曾下诏禁止汉人信奉。但摩尼教在回鹘族中颇受尊崇。唐中叶后,回鹘与唐朝友好,回鹘人及信奉摩尼教之中亚人(粟特人等)来内地经商者甚众,因此,在长安、江陵、扬州、洪州(今江西南昌市)、越州(今浙江绍兴)及洛阳、太原均建有摩尼寺。由于商人富有,布施钱财,因此摩尼寺内亦聚积大量财物田产。会昌三年因回鹘破灭,唐政府下诏将京师摩尼寺庄宅钱物由两街功德使收管。会昌五年灭佛,摩尼教徒亦勒令还俗。摩尼寺院经济受到毁灭性打击。
摩尼寺的地产,从新疆所出回鹘文摩尼教寺院文书中可以看到,依附于摩尼寺的家户,每月要各给两僧团僧尼八十石小麦,七石芝麻,两石豆子,三石稷刍。地租还征收布,叫做课布,记录的入库数为四千一百二十五个课布。种三宫土地的三户人要交纳甜瓜,种果园的要交纳葡萄酒租。工役一年交纳二十车芦苇。柴工每天交一车柴。放牧工、养鹅工、制毡工等要在摩尼寺出工。因此,在摩尼教寺院地产中,也象佛寺、道观地产中一样,存在着僧侣地主与各种依附程度不等的劳动者之间的阶级对抗。
参考书目
道端良秀:《唐代佛教史の研究》,法藏馆,京都,1957。
陈垣:《摩尼教入中国考》,《陈垣学术论文集》第1集,中华书局,北京,1980。
耿世民:《回鹘文摩尼教寺院文书初释》,《考古学报》197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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