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echnological humanism
技术人文主义
1.
The essence of Ashby\'s technological humanism thought lies in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integrality"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he proposed a course mode of"core radiation"that pay attention to infiltrate human spirit into science education, which regards student\'s major as the core to radiate outwards by offering students with some closely related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 courses.
阿什比的技术人文主义教育思想是通过对高等教育中的科学教育融入人文精神来缓解科学技术发展对人性造成的扭曲,以培养具有完整健全人格的人。
2) technology philosophy on humanism
人文主义的技术哲学
3) technologism literary theory
技术主义文论
5) humanistic scholarship
人文主义学术
1.
There was the interactive relation between early printing press and humanistic scholarship.
在新学术运动和宗教虔诚复苏影响之下,许多印刷商除了谋取商业利润之外兼具复兴古典文化、传布基督福音的学者情怀;另一方面,人文主义运动的传播、学术研究方式的变革、具有自觉意识的人文主义学术集体的形成均渗透着印刷业的影响。
6) Technology
[英][tek'nɔlədʒi] [美][tɛk'nɑlədʒɪ]
技术主义
1.
In order to avoid regress of downtown areas and build dynamic streets,thus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public space,the existing technology-oriented street design should be substituted by urbanism strategy.
为了避免城市中心区的衰退,建设富有活力的街道空间,提高城市公共空间品质,需要调整现行的技术主义的街道交通设计策略,实施城市主义的街道设计策略,使得街道空间真正成为能够结构社区的市民生活空间。
2.
The booming of media time has changed the literature ideas dramatically,technology infiltration fades away the profundity model,the consumption right,the reality subject of literature.
传媒时代的到来使文学观念发生了致命的变化,技术主义的洇渗在对文学的深度模式、消费特权、现实主体都进行消解的同时也给文学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补充资料:人文主义法学派
15~16世纪以法国为中心的、继后期注释法学派兴起的法学派别,因与文艺复兴运动中的人文主义思潮相联系而得名。旧译博古学派,又称法国法学派。人文主义是欧洲中世纪资产阶级最早的反封建思潮,其代表人物以人及自然为研究对象,与神学相对立。人文主义法学派是以罗马法为研究对象,与神学法学相对立(见西欧中世纪神学法律思想)。人文主义法学派与当时的注释法学派都认为罗马法是人类法律的基本渊源;但它反对注释法学派,特别是反对以巴尔多鲁(1314~1357)为代表的后期注释法学派对罗马法的机械注释,甚至为了实用而曲解罗马法。人文主义法学派的创始人为意大利的A.阿尔恰托(1492~1550),代表人还有法国的J.居雅斯(1522~1590)、德国的U.察修斯(1461~1535)和法国的G.比代(1467~1540)等。他们要求将罗马法作为历史现象而不是作为现行法规进行研究,要求从注释法学派、甚至从查士丁尼(527~565在位)时代编纂者对罗马法的曲解中解放出来,用一种历史的、比较的方法,即根据罗马法当时的历史条件或对罗马法原文的比较方法来研究罗马法。这一派别旨在恢复作为古代文化之一的罗马法的本来面目,并通过人们对罗马法的理性知识的进一步增长,来改革中世纪后期司法实践中的弊端。随着注释法学派和人文主义法学派对罗马法的研究和传播,罗马法在西欧大陆和中欧大为普及,成为与各种地方法、教会法相并行的普通法。
阿尔恰托出生于意大利米兰,曾在意大利帕维亚大学和博洛尼亚大学学习法律。他在学生时代就发表了《评查士丁尼法典后三卷》一书。该法典共12卷,前9卷与司法实践联系密切,曾长期被误认为是法典的主要部分,而主要涉及公法并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后三卷则长期被忽视。阿尔恰托大学毕业后,于1514年在米兰任律师,1518年任法国阿维尼翁大学教授,1529~1535年在法国人文主义法学基地布尔日大学执教,晚年又回意大利。他与尼德兰的著名人文主义者D.埃拉斯穆斯(约1469~1536)和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T.莫尔(1478~1535)交往甚密。居雅斯生在法国图卢兹,曾长期在布尔日大学执教,著作甚多。他主要是研究罗马法的来源,最重要的著作是对罗马法学家A.帕皮尼安(见罗马法学)的《评帕皮尼安》,而以对其第28卷的评论和改正最为出名。
阿尔恰托出生于意大利米兰,曾在意大利帕维亚大学和博洛尼亚大学学习法律。他在学生时代就发表了《评查士丁尼法典后三卷》一书。该法典共12卷,前9卷与司法实践联系密切,曾长期被误认为是法典的主要部分,而主要涉及公法并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后三卷则长期被忽视。阿尔恰托大学毕业后,于1514年在米兰任律师,1518年任法国阿维尼翁大学教授,1529~1535年在法国人文主义法学基地布尔日大学执教,晚年又回意大利。他与尼德兰的著名人文主义者D.埃拉斯穆斯(约1469~1536)和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T.莫尔(1478~1535)交往甚密。居雅斯生在法国图卢兹,曾长期在布尔日大学执教,著作甚多。他主要是研究罗马法的来源,最重要的著作是对罗马法学家A.帕皮尼安(见罗马法学)的《评帕皮尼安》,而以对其第28卷的评论和改正最为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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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