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Principate
[英]['prinsipit] [美]['prɪnsɪ,pet]
元首制
1.
The Roman Senate under the Principate (From 30B. C. to A. D. 96);
元首制下的罗马元老院(公元前30年—公元96年)
2.
In the relationship with the Central,on the one hand the province\'s develop-ment ensured the stable development of Principate,on the other hand,the dominance of the provinces caused the separation of provinces and the crisis of Principate.
行省的发展影响到行省与中央的关系,一方面行省的发展保证了元首政治的稳定发展,另一方面帝国的行省化也导致行省分立运动和元首制危机。
3.
The third century in Roman Empire was an important stage, during which constitutional changes took place from Principate to Dominate .
公元3世纪是罗马帝国的一个重要阶段,在这一阶段帝国的政治体制完成了从元首制向君主制的转型。
2) princeps
['prinseps]
元首
1.
96 under the Principate in the light of the relations between the Senate and the princeps.
本文以元老院和元首的关系为主要线索,阐明了从公元前30年到公元96年罗马元老院在元首制下演变的情况。
2.
Provinces were divided into Senate provinces and Princeps provinces.
罗马帝国早期的行省分为元首行省和元老院行省。
3) the state-head swearing system
国家元首宣誓制度
1.
While we can improve the state-head system through building the state-head swearing system , it will do good to set the constitution authority, push the constitution implement and be great significance of realizing.
国家元首宣誓制度正是这样一项具体的、细微的却又极其重要的宪政制度。
4) elements of lead column
首列元
5) worship of head of state
元首崇拜
6) the fiscus
元首私库
1.
Different from other countries in the ancient times,the financial system of the Roman Empire was divided into the aerarium saturni and the fiscus.
与古代世界其他国家不同,罗马帝国的财政体系分为国库和元首私库两种。
补充资料:东非和中非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
东非和中非国家互相协调政治、经济关系,加强团结合作的地区性国际组织。简称东非和中非国家首脑会议,共有17个成员国。第一次会议于1966年3月31日~4月2日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召开,有坦桑尼亚、扎伊尔、赞比亚、乌干达、苏丹等11个国家的元首和政府首脑参加。会议发表的联合公报,确定该组织的宗旨是:与会国家"忠于并且继续支持非洲统一组织",重申接受非洲国家统一组织关于不干涉其他非洲国家事务的原则;协调成员国的政治、经济活动,加强团结合作,反对殖民主义。
东非和中非国家首脑会议没有常设机构。至少每两年举行一次会议,必要时经协商可随时召开会议。会前先召开成员国外交部长会议进行准备。会议设工业与能源、人力资源、贸易与旅游、运输与交通、农业5个部门委员会,以确定在这些领域的优先合作项目,并就贯彻会议的决议所采取的最恰当和最有效的措施提出建议。
东非和中非国家首脑会议已经举行过多次。主要讨论成员国间的睦邻和合作关系、非洲团结、反对种族主义和非殖民化等问题,并于1969、1971和1974年先后通过了《卢萨卡宣言》、《摩加迪沙宣言》和《布拉柴维尔宣言》,确定对南非奉行的种族隔离政策采取统一立场,支持南部非洲人民反对殖民主义和种族主义的斗争;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进行有意义的合作。会议对加强东非和中非国家的团结与合作、协调它们的活动发挥了积极作用。
东非和中非国家首脑会议没有常设机构。至少每两年举行一次会议,必要时经协商可随时召开会议。会前先召开成员国外交部长会议进行准备。会议设工业与能源、人力资源、贸易与旅游、运输与交通、农业5个部门委员会,以确定在这些领域的优先合作项目,并就贯彻会议的决议所采取的最恰当和最有效的措施提出建议。
东非和中非国家首脑会议已经举行过多次。主要讨论成员国间的睦邻和合作关系、非洲团结、反对种族主义和非殖民化等问题,并于1969、1971和1974年先后通过了《卢萨卡宣言》、《摩加迪沙宣言》和《布拉柴维尔宣言》,确定对南非奉行的种族隔离政策采取统一立场,支持南部非洲人民反对殖民主义和种族主义的斗争;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进行有意义的合作。会议对加强东非和中非国家的团结与合作、协调它们的活动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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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