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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he Anti-kidnapping Social of China
中国救济妇孺总会
2)  People Relief Administration of China,PRAC
中国人民救济总会
3)  the anti-kidnapping society
妇孺会
4)  Chinese social guarantee
中国社会救济
5)  "New Territories Women and Juvenile Welfare Association Ltd., The"
新界妇孺福利会
6)  agriculture industry demonstration
联合国救济总署
补充资料:中国人民救济总会
      中国群众性救济组织。简称"救总"。1950年 4月29日在北京成立。前身为于1945年成立的中国解放区救济总会。救总的任务是团结并领导全国从事救济福利事业的团体和个人,协助政府组织群众进行生产节约、劳动互助,以推进人民大众的救济福利事业,并担负国际工作。常设机构为执行委员会,宋庆龄为救总主席,董必武、谢觉哉、李德全、吴耀宗为副主席,伍云甫任秘书长。救总成立之初,以当时最紧急的灾荒救济和失业救济为重点开展工作。如为江苏、安徽、河南、河北等省遭受水灾的灾民募集寒衣数百万套;建立大批生产教养机关,收容了数十万乞丐、小偷、流氓、妓女等游民和无依无靠的老、残、孤儿;整顿、改造了数千个旧有的救济福利社团;向朝鲜、越南、印度、日本等国家遭受自然灾害、战争灾难的人民提供援助。1956年 7月起救总同中国红十字会合署办公。有关社会救济福利方面的工作划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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