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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reasonable communities
合理共同体
1.
On the social level,we should introduce Ruseau s thought of "free individuals compose reasonable communities" to get rid of "the extreme wholism".
在社会层面 ,借鉴吸收卢梭关于“自由个人构成合理共同体”的思想 ,克服旧价值观“整体主义”泯灭个性自由的痼疾 ;在政治层面 ,借鉴吸取洛克“社会契约论”的民主法制精神 ,消解旧价值观以“权威主义”剥夺个人主体地位的顽症 ;在伦理层面 ,借鉴吸收康德“绝对命令说”的道德精髓 ,清除旧价值观以“私德至上”否绝个人正当利益的弊端。
2)  ethical community
伦理共同体
1.
Thus,Kant thought that so-called "ethical community" was beyond our human s comprehension power,and we could only keep it in our mind as a belief.
在此基础上,康德认为所谓的"伦理共同体",其实超出了我们人类的理解,我们只能将其作为一种信仰存留在自己心中;而对"政治共同体"来说,最大的问题是:如果不以一个更高的道德存在者为前提,而是仅仅因为单个人自身的不足才必须走到一起来,那么我们就不知道这样一种律法共同体作为一个整体的合法的外在强制(哪怕说成是为了促进共同的善的"道德法则")是否能够为我们的理性所支配;不知道,但却必须服从,否则就会退回到律法的自然状态中去。
3)  moral society
伦理共同体
1.
The third is the common good,moral society.
康德的"至善"概念应当有四种含义,一是"最高的善",即德性;二是"完满的善",即德性与幸福的统一;三是"共同的善",即伦理共同体;四是"最高本源的善",即上帝。
2.
There are four meanings in Kant s concept of The Highest Good, the first meaning is the highest good, it is virtue; The secend is the complete good, it is the unity of virtue and happiness; The third is the common good, it is moral society; The fourth is thehighest and orignal good, it is the God.
康德的至善概念实际上有四种含义,即“最高的善”———德性、“完满的善”———德性与幸福的统一、人类“共同的善”———“伦理共同体”、“最高的本源的善”———上帝。
4)  Cooperative Community
合作共同体
5)  integrated curriculum framework
课程综合共同体
1.
In this dynamic process,the key to guarantee successful application of theory into practice is to bring the integrated curriculum framework into full play.
课程综合化是课程、教授和学习领域贯通的过程,在这一动态运作过程中,课程综合共同体作用的发挥,是保证综合课程从理论走向实践的关键。
6)  Energy cooperation Community
能源合作共同体
补充资料:欧洲经济共同体共同农业政策


欧洲经济共同体共同农业政策
common agricultural policy in the EEC

欧洲经济共同体共同农业政策(commonagrieultural Poliey in the EEC)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国为促进其农业的发展,所制定的共同体超国家的经济干预手段。1957年3月,欧洲经济共同体六国签订《罗马条约》,提出共同农业政策的主要目标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维护成员国农业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1958年7月,共同体斯特雷扎会议对共同农业政策提出一些初步设想。196。年6月,共同体执行委员会就拟定共同农业政策做出具体建议。同年n月,共同体部长理事会制订共同农业政策的三原则,从而奠定了该政策的主要内容。三项原则是:①单一市场原则。即在共同体内农产品自由流通,内部废除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各成员国的市场成为统一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建立单一市场的基础主要是稳定的统一价格和稳定的汇率。此外,要有共同遵守的竞争规则,协调的行政管理法规。②共同体优惠原则即集体推行农产品的保护贸易政策,通过关税与非关税对外壁垒,防止外部廉价农产品在共同体内倾销,以保证成员国农业生产与农产品贸易的顺利发展,进而扶助成员国农产品运销国际市场。同时协助共同体内农业欠发达地区的发展。③财政联合负责原则。即建立共同基金,统筹为实现共同农业政策的各项目标所需的费用。除上述三原则外,在共同农业政策的原则建议中,还提及应利用价格这一经济杠杆谋求农业的共同发展。1962年1月,成员国通过“建立农产品统一市场折衷协议”,规定对谷物、猪肉、家禽、蛋、水果、蔬菜、酒七类农产品的市场实行统一管理。1963年12月,共同体部长理事会决定对大米、牛肉、牛奶及奶制品着手建立统一市场,逐步实行统一价格制度后陆续进行扩充,迄今几乎所有重要农产品都已包括在共同农业政策之中。为了解决该政策实施所需的经费,1962年]月设立“欧洲农业指导与保证基金”。其基金来源,1971年以前,主要由各成员国分摊(按各国对共同体总预算的缴款分配比例)以及各成员国上缴对第三国征收的差价税。1971年1月以后,则全部由共同体的总预算开支。基金除用于农产品内部市场的干预活动和出口补贴外,也用于支持成员国的农业结构改革。共同农业政策自1962年初实施,至1969年底基本实现共同体内农产品的自由流通;对外则征课差价税或共同对外关税。共同农业政策的核心是统一的价格管理制度。管理价格按“农业计算单位”的内部核算指标规划。农业计算单位与各成员国货币之间有法定比价,计划中使用这个比率,现实交易按市场汇率折算。1969年以后,市场汇率变动不定,与计划比率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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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