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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he relief of bankruptcy
破产救济
2)  Relief for bankrupt
破产人救济
3)  non-bankruptcy legal relief system
非破产救济法律制度
4)  Industry Remedy
产业救济
5)  Industry Remedy Effect
产业救济效应
1.
Industry Remedy Effects of Anti-dumping Measures in China——Based on Dynamic Panel Data Model of Micro-econometrics
中国对外反倾销措施的产业救济效应评估——基于动态面板数据模型的微观计量分析
6)  the verge of economic bankruptcy
经济破产的边缘
补充资料:破产救济
破产救济是政府对破产企业失业职工进行生活物质帮助,并安排其重新就业的制度。我国的破产救济制度目前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失业救济,其二是就业安置。

  《企业破产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国务院在其《通知》及《补充通知》中指出,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的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专业培训、介绍就业、生产自救、劳务输出等各种措施,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在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为解决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费用,国务院规定,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首先用于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处置土地使用权所得仍不足以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不足部分从处置其他破产财产所得中拨付。

  破产企业职工失业期间,依照《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破产企业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由当地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机构负责管理。破产企业未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统筹,或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不足支付的,则从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支付,仍有不足时从处置其他破产财产所得中拨付(仅适用于试点城市和地区)。破产企业因工致残或患严重职业病、全部或大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作为离退休职工安置。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以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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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