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he Book of Music:The Book of Rites
《礼记·乐记》
2)  Book of Ritual and Music
《礼记.乐记》
3)  li
1.
On the Thoughts of lntersubjectivity in the Studies of Li and Yue of Coufucius and Xunzi;
孔子和荀子礼乐学说中的交互主体性思想探析
2.
Li Identifiers Legimacy: A New Opinion on Chinese Traditional Politics;
礼·名分·合法性——中国传统政治研究的新维度
3.
Being Unable to Build the Harmonious Society without Li and Law:Focus on Confucianism;
和谐社会的建构离不开礼与法——以儒家为考察中心
4)  courtesy
1.
Courtesy:The Overlap of the Origin and the System of Chinese Traditional Civil Law;
礼——传统民法渊源与制度重合之特征
2.
The Analysis of the Historic Inevitability of the Rule Change from Benevolence and Courtesy to Law;
试析由仁、礼向法转变的历史必然性
3.
Turning courtesy into law was a distinguishing characteristic in our ancient law culture.
引礼入法是我国古代法律文化的鲜明特征。
5)  rite
1.
Discussion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Rites and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Work;
论“礼”与思想政治工作路径
2.
The unity of order and moral character——one interpretation on “Benevolence” and “Rite”;
秩序和品德的统一——对仁和礼的一种解释
6)  "li"
“礼”
1.
This paper interprets the connotation of "Xing" and "Xinzhi", the origin of "Li",which derive from the works of Xunzi.
本文解读“性”之内涵、“礼”之缘起、“心知”中介,浅析荀子“性恶”论的用心,旨在制度构建,表现出现实主义精神,认为其最高价值指向社群整体和谐。
参考词条
补充资料:《礼记·乐记》
      中国儒家音乐理论的专著,《礼记》中的第 19篇。同样内容又见《史记·乐书》,文字及篇章先后小有不同。《礼记》为西汉宣帝(公元前73~前49)时博士戴圣所编定,共49篇,采集战国至秦汉的儒家著作而成,世称"小戴礼"。《史记》为30篇,在《汉书》的《艺文志》和《司马迁传》等篇中都说"十篇有录无书",《乐书》即在此10篇之中,现存《史记·乐书》则是在"小戴礼"成书当时或稍后的人(一说为褚少孙)补入的。《乐记》作者,据《汉书·艺文志》载:"武帝时,河间献王好儒,与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以作《乐记》",则为西汉的河间献王刘德等人;据《隋书·音乐上》所引"沈约奏答":"《乐记》取《公孙尼子》",唐张守节《史记正义》:"其《乐记》者,公孙尼子次撰也",则为战国的公孙尼子。对此尚无定论。
  
  《史记正义》说:"《乐书》考,犹《乐记》也,郑玄云:以其记乐之义也。此于《别录》属《乐记》,盖十一篇合为一篇。十一篇者,有《乐本》,有《乐论》,有《乐施》,有《乐言》,有《乐礼》,有《乐情》,有《乐化》,有《乐象》,有《宾牟贾》,有《师乙》,有《魏文侯》。今虽合之,亦略有分焉。刘向校书,得乐书二十三篇,著于《别录》。今《乐记》惟有十一篇。其名犹存也。"在《正义》的《乐书》注文中,随时指明原文的篇名和章次,这也就是现存《乐记》的脉络。刘向校书在汉成帝(公元前32~前7)时,终成帝之世未完成,当晚于"小戴礼"成书的时间,因此,《乐记》和《乐书》是采入《礼记》、补入《史记》时所能见到的文字。刘向校书所得23篇,除11篇借助于《礼记》和《史记》流传至今外,其余12篇早已失传,只留下了篇名。这12篇的篇名是:《奏乐》第12,《乐器》第13,《乐作》第14,《意始》第15,《乐穆》第16,《说律》第17,《季札》第18,《乐道》第19,《乐义》第20,《昭本》第21,《抬颂》第22,《窦公》第23。它们的佚文尚可见于某些文献中。对于以上篇名,郭沫若在《青铜时代·公孙尼子与其音乐理论》一文中认为:"奏乐"疑本作"泰乐",即《吕氏春秋》的《太乐》;"意始"疑本作"音始",即《吕氏春秋》的《音初》;"季札"是《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指季札观乐);"窦公"即《周官·大司乐》章。郭氏还指出现存《乐记》在内容上的疑问,认为今存的《乐记》,由于汉儒的杂抄杂纂,已经把原文混乱了。
  
  《乐记》的作者与成书年代、流传过程等方面虽然存在一些问题,却仍然是不可忽视的儒家音乐理论的重要著作。它发展了创始于孔子的儒家音乐思想,比《荀子·乐论》在内容上有更多方面的展开。在二十四史中,从《史记》把它作为《乐书》起,凡有"乐志"(或称"音乐志"、"礼乐志")的,在理论上,无不引用它的文字或者转述它的内容;在2000余年的封建社会中,把它所表达的音乐思想视为正统;士大夫们谈到音乐问题时,总要以它作为自己立论的根据。
  
  《乐记》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音乐的产生和形成过程。指出音乐产生于人的思想感情,而人的主观思想感情的变动,则是受客观外界事物影响的结果。音乐形成的过程:受到外界事物的影响而感情激动起来,就表现为"声"(包括乐音和噪音),这种声互相应和,其变化有一定规律的成为"音"(乐音),把音按照一定组织奏作起来,再加上舞蹈,就成为"乐"(音乐歌舞)。
  
  ②音乐表现不同的感情,因而反映并影响社会的治、乱。《乐本篇》列举了哀、乐、喜、怒、敬、爱各种不同感情在音乐上的不同表现,进而提出:"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指出社会的治、乱和国家的兴、亡必然会影响人的思想感情,因此必然会从音乐中得到反映;反之,音乐表现的不同,也必然会对社会的治乱和国家的兴亡起反作用,给予潜移默化的影响。"声音之道,与政通矣"的概括,不仅有历史意义,而且有现实意义。这在其他名篇里,也还有从不同角度所进行的阐述。
  
  ③音乐的社会教育作用。强调既然音乐能对社会起反作用,影响社会的治乱,国家的兴亡,就应该使音乐成为社会教育的工具,用礼、刑、政一起,在不同的方面发挥作用,以安定社会,使国家大治。有关这一方面的论述,贯穿着《乐记》全文,可见是儒家音乐思想的核心。它在后世弦被为"乐教"。
  
  ④在音乐美学方面,要求以善为准则。孔子曾通过对《韶》和《武》两个乐舞的评论,提出了"善"和"美"的音乐美学准则:"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还说过:"人而不仁,如乐何?""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导噬锨康鞯氖且衾直硐郑ò谌莺托问剑┮嫌?"善"的道德规范。《乐记》继承、发展了这一音乐美学思想,更反复提倡"德音"、"和乐",反对"溺音"、"淫乐"。具体提出这两对名词的,虽然只是在《乐象》和《魏文侯》篇,但是用各种说法表达这个意思的文字却占到《乐记》全文的一半左右,甚至把所提倡的抬到"与天地同和",把所反对的贬为"乱世之音"、"亡国之音",再加上渗入了"天人感应"的思想,就堕入形而上的玄学之中,使本来出发于"乐教"而有其合理性的美学观点变成不可取的说教了。
  
  《乐记》内容上的主要问题就在这里,时常从合理的命题出发而走向自己的反面。除上文所说的以外,又如在"声音之道,与政通矣"之后,接着就把宫、商、角、徵、羽五音,附会为君、臣、民、事、物;在提出"乐者,通伦理者也"之后,接着就说:"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惟君子为能知乐。"这类情况很多,反映了它的阶级局限性和时代局限性。当然,也有的是由于汉儒杂抄杂纂,把原文混乱了的缘故。
  
  《乐记》中保留的音乐史料,如关于乐舞《大武》的表现内容,师乙所说的歌唱理论,以及魏文侯对古乐、新乐的态度等,历来受到重视,也是其内容的重要方面。
  
  《礼记》原有汉郑玄注本,明永乐时,把宋卫湜所撰的《礼记集说》修入《五经大全》,并定为科举取士的必修读物,清孙希旦所撰《礼记集解》则为后来所通行。由吉联抗译注的《乐记译注》已由人民音乐出版社于1958年出版。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