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Federal Bank of Germany
德意志联邦银行
1.
Federal Bank of Germany and its Role in th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System;
德意志联邦银行及其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作用
2) the Federal Germany
德意志邦联
3) Deutsche Bank
德意志银行
1.
Risk management of Deutsche Bank:Reference and implications;
德意志银行风险管理的借鉴与启示
2.
Role of M&A in Deutsche Bank s Strategic Transformation;
从德意志银行的兼并收购看其发展战略转型
4) north German federation
北德意志联邦
5) Deutsche Bank AG, Germany
德国德意志银行
6) Deutsch Bundesbank
德国联邦银行
补充资料:德意志联邦银行
德意志联邦银行
是8年,最低不少于两年。由于其任期与政府总统任期不一致,保证了中央银行对政府的独立性。州中央银行执行理事会由行长、副行长组成(在一些较大的州中央银行可包括第三名成员)。在州中央银行范围内设有顾问委员会,它由金融界、经济界及工会代表组成,其任务是和行长讨论有关货币、信贷政策,也和执行理事会磋商后者执行有关职责的问题。 联邦银行被法律赋与了完全的自主权,它不受联邦总理领导、不受政府监督、也不受国会的控制、不受银行监督局检查。银行法不适用于联邦银行。与其独立性相关联,联邦银行也有义务在保证完成其任务的前提下支持联邦政府总的经济政策。如果政府的政策与联邦银行保卫货币的目标有矛盾,则联邦银行可不顾政府的政策,而独立行使法律授与它的货币政策权,以达到保卫货币的目的。联邦银行有责任向联邦政府解释重要的货币政策的意义,并依后者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信息。 联邦银行法第3条规定了联邦银行的主要任务是管理国民经济中的货币流通和信贷供应,目的是保证货币稳定,以及提供国内外支付往来的银行性质的结算服务。除了负起传统的中央银行任务和维持健全的货币制度之外,联邦银行法特别强调联邦银行执行稳定货币政策的责任。联邦银行继承了从前在德意志帝国时期发展起来的中央银行的一系列特定功能,这些功能或多或少和中央银行稳定通货政策的特殊职责相关联。它垄断发行现钞的权力使它拥有了独特的条件去有效地控制各个货币量的增加。这点和联邦银行的其他功能完全没有矛盾。联邦银行的一切活动是根据货币政策的需要而进行的,其多方面的及表面上独立不偏的各种功能皆为一个共同的目标服务,即要持续完成稳定通货的政策任务。联邦银行的职能如下:(1)发行纸币的银行。(2)银行的银行。它在一定范围内给信贷机构提供“中央银行账户资金”(即存放在中央银行的活期存款,可随时折换成现金)。银行必须为其长、短期负债提存一定百分比的最低储备,无息存放于联邦银行,联邦银行最终决定中央银行账户的总金额数目。在正常情况下负责平衡银行系统对中央银行资金的需求变化。联邦银行还提供信贷机构的纯粹的技术性金融服务。(3)国家的银行。在某种程度上,联邦银行行使联邦政府的并在有限范围内行使各州政府的理财银行的职权。即联邦、各州财政和“联邦特别基金”原则上应把它们的流动资金存在联邦银行,而不取利息。联邦银行为它们处理日常支付、外汇、证券等业务。在一定限度内可贷给它们少量流动资金贷款。联邦银行是联邦、州政府和联邦特别基金发行债券时的牵头承保人。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