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Yuan Monarchs
元朝君主
1.
Enlistment of Medical Experts by the Yuan Monarchs and Its Impact;
元朝君主对医家的网罗及其影响
2) To have audience with the emperor
朝觐君主
3) sovereign prince
君主, 元首
4) monarchic state
王朝君主国家
5) dual monarchy
二元君主制
1.
In its preparation for constitution,the Qing Dynasty,pushed by some officials in favor of constitution,chose the Japanese-style dual monarchy.
预备立宪时期,在一部分官僚立宪派的推动下,清政府起初选择了日本式的二元君主制度政体,但后来由于形势的变化不得不向议会君主制政体转轨。
6) many emperors
君主多元化
补充资料:元朝兵制
1206年,成吉思汙统一蒙古草原各部,把卫队扩充至万人,编成名为"怯薛"的禁卫军,平时轮番值宿,战时充"大中军",随大汙出征;并将各部落按千户、百户统编,成年男子均有出军之义务,上马备战斗,下马屯聚牧养,实行兵牧合一的制度,使军事组织与社会组织融为一体。1260年,元世祖忽必烈即位,政治重心南移,军事制度也深受中原前代王朝的影响,加强中央集权,组建侍卫亲军,但仍保留了蒙古部族军队的许多成分。
皇帝统驭军事大权。下设枢密院,专掌军政,为最高统军机构,其要职多由蒙古、色目贵族担任,征讨、戍守、简阅、差遣、举功等均由其秉承皇帝旨意统一管理。元初和元末征战较多,往往分设行枢密院,就地节制军事。行枢密院常冠以地域的名称,多为临时设置。中书省设兵部,管理屯田牧养等事,有时并管领驿站。各地军政则由行省丞相负责,通常也由蒙古、色目人担任。
军队主要由四部分构成:蒙古军,由蒙古人包括部分色目人组成的部队;探马赤军,初指从蒙古诸部抽取精锐组成的前锋、重役或远戍部队,后来也有色目人、汉人等加入;汉军,即由原金朝地区的汉人和部分女真人、契丹人组成的部队,还包括早期改编的南宋降军;新附军,即灭南宋前后改编的原宋军。此外,侍卫亲军中还有不少按族属组编的色目人部队。军队按十进制编制,分为万户府(统兵3000~7000人)、千户所(统兵300~700人)、百户所、牌子(10户)等4级,分由万户、千户、百户、牌子头统领。非蒙古军的万户府、千户所又置"达鲁花赤",是为监军官,专由蒙古或色目贵族担任。万户府上设都万户府、大都督府等,侍卫亲军在千户所上设指挥使司。
蒙古军(包括色目人部队)主要是骑兵。汉军、新附军大多为步军,也配有部分骑兵。水军编有水军万户府、水军千户所等。炮军由炮手和制炮工匠组成,编有炮手万户府、炮手千户所,设有炮手总管等。一部分侍卫亲军中,还专置弩军千户所,管领禁卫军中的弓箭手。
军队依承担任务的不同,区分为宿卫和镇戍两大系统。宿卫又分为皇帝直辖的"怯薛"军和由枢密院统领的侍卫亲军,平时主要护卫宫廷,守卫京畿,战时也出京征伐;镇戍诸军,屯戍于全国冲要地区。北方是蒙古军、探马赤军的重点戍防地区;淮河以南主要由汉军、新附军屯戍,并配置部分蒙古军和探马赤军。边境地区由分封或出镇其地的蒙古宗王所部和土著部族军配合镇守。各级军官一般实行世袭制,但朝廷能调动和另行任命。
被划为出军当役的人户称军户,父子相继,世代相袭,不准脱籍。蒙古军、探马赤军和汉军军户,占田地4 顷以内的可免交地税,一般可免除科差杂役。对上述3种军户,分别设立专门的管领机构,称为"奥鲁"(见图),负责监督军户出丁当役,保证战时有充足的兵源,并要向军户征发其当役亲属所需的钱物。蒙古军、探马赤军的家属多随军迁徙,与屯驻地点相隔不远,其"奥鲁"隶属于当役军人所在的万户府、千户所之下。汉军出征,家在乡里,其"奥鲁"由所在州县管民官兼领。新附军多未设置"奥鲁",军户由所在地区管民官与本军协同治理。
元朝极其重视对马匹的管理。中央设太仆寺专掌马政,在水草丰盛地区设养马千户所监牧。民户养马30~100匹,须抽取1匹入官。此外还经常强征民马。
皇帝统驭军事大权。下设枢密院,专掌军政,为最高统军机构,其要职多由蒙古、色目贵族担任,征讨、戍守、简阅、差遣、举功等均由其秉承皇帝旨意统一管理。元初和元末征战较多,往往分设行枢密院,就地节制军事。行枢密院常冠以地域的名称,多为临时设置。中书省设兵部,管理屯田牧养等事,有时并管领驿站。各地军政则由行省丞相负责,通常也由蒙古、色目人担任。
军队主要由四部分构成:蒙古军,由蒙古人包括部分色目人组成的部队;探马赤军,初指从蒙古诸部抽取精锐组成的前锋、重役或远戍部队,后来也有色目人、汉人等加入;汉军,即由原金朝地区的汉人和部分女真人、契丹人组成的部队,还包括早期改编的南宋降军;新附军,即灭南宋前后改编的原宋军。此外,侍卫亲军中还有不少按族属组编的色目人部队。军队按十进制编制,分为万户府(统兵3000~7000人)、千户所(统兵300~700人)、百户所、牌子(10户)等4级,分由万户、千户、百户、牌子头统领。非蒙古军的万户府、千户所又置"达鲁花赤",是为监军官,专由蒙古或色目贵族担任。万户府上设都万户府、大都督府等,侍卫亲军在千户所上设指挥使司。
蒙古军(包括色目人部队)主要是骑兵。汉军、新附军大多为步军,也配有部分骑兵。水军编有水军万户府、水军千户所等。炮军由炮手和制炮工匠组成,编有炮手万户府、炮手千户所,设有炮手总管等。一部分侍卫亲军中,还专置弩军千户所,管领禁卫军中的弓箭手。
军队依承担任务的不同,区分为宿卫和镇戍两大系统。宿卫又分为皇帝直辖的"怯薛"军和由枢密院统领的侍卫亲军,平时主要护卫宫廷,守卫京畿,战时也出京征伐;镇戍诸军,屯戍于全国冲要地区。北方是蒙古军、探马赤军的重点戍防地区;淮河以南主要由汉军、新附军屯戍,并配置部分蒙古军和探马赤军。边境地区由分封或出镇其地的蒙古宗王所部和土著部族军配合镇守。各级军官一般实行世袭制,但朝廷能调动和另行任命。
被划为出军当役的人户称军户,父子相继,世代相袭,不准脱籍。蒙古军、探马赤军和汉军军户,占田地4 顷以内的可免交地税,一般可免除科差杂役。对上述3种军户,分别设立专门的管领机构,称为"奥鲁"(见图),负责监督军户出丁当役,保证战时有充足的兵源,并要向军户征发其当役亲属所需的钱物。蒙古军、探马赤军的家属多随军迁徙,与屯驻地点相隔不远,其"奥鲁"隶属于当役军人所在的万户府、千户所之下。汉军出征,家在乡里,其"奥鲁"由所在州县管民官兼领。新附军多未设置"奥鲁",军户由所在地区管民官与本军协同治理。
元朝极其重视对马匹的管理。中央设太仆寺专掌马政,在水草丰盛地区设养马千户所监牧。民户养马30~100匹,须抽取1匹入官。此外还经常强征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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