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offence against the interest of national defence
危害国防利益罪
1.
In the newly amended“Criminal Law”, there is a new chapter of the “offence against the interest of national defence”.
新修订的《刑法》增设了一章“危害国防利益罪”。
2) offense against international aviation security
危害国际航空罪
3) Crimes of endangering national security
危害国家安全罪
1.
There are differences in classification of Crimes of endangering national security in Germany and China.
中德刑法在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分类及类罪名上有差异。
4) harm public interest
危害公共利益
6) unlawful acts against certain internationally protected elements of the environment
危害国际环境犯罪
1.
In the non-compulsory legal order of international communities,each country has to face many obstacles in enhancing cooperation between countries,effective control on occurrence and spreading of unlawful acts against certain internationally protected elements of the environment.
国际社会的非强制法律秩序,使国家间密切合作、有效控制危害国际环境犯罪的发生和蔓延存在着重重障碍。
补充资料:危害国防利益罪
危害国防利益罪
crime of impairing the interests of national defense
和国预备役军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征兵工作条例》、《民兵工作条例》、《军工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和国家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制定的法规。“国防义务”,是指公民和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履行的有关国家防务方面的义务。公民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均需履行的国防义务包括:支持国防建设;保护国防设施;不得泄露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公民特有的国防义务包括: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接受国防教育等。组织特有的国防义务包括:各级兵役机关和基层人民武装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兵役工作,保证兵员质量;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的要求承担国防科研生产任务;企业事业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在交通建设中贯彻国防要求等。公民和组织不履行上述义务就是不履行国防义务。“以其他形式危害国防利益”,是指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非法生产、买卖部队专用标志等。 ③犯罪的主体既有自然人也有单位。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人。自然人犯罪主体包括一般犯罪主体和特殊犯罪主体,特殊犯罪主体要求自然人实施犯罪所具有的特殊的身份要素。单位犯罪主体,是指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可以由单位构成犯罪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团体。本类罪的主体大多数是一般主体,有些罪明文规定由特殊主体才能构成。有些犯罪只能由单位实施。 ④犯罪的主观方面既有故意也有过失。除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外,本类其他罪在主观方面都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国防利益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有的犯罪还要求行为人具有营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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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