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military prison system
军事监狱制度
2) military prison
军事监狱
3) Prison system
监狱制度
1.
First exploration on adjusting to our prison system at the background of WTO;
WTO背景下的我国监狱制度调适初探
2.
Legality, right, science, correction, civilization and modesty are all value of China modern prison system.
法治、权利、科学、改造、文明、谦抑等是中国现代监狱制度的价值。
3.
The traditional prison system had to be reformed, following the western pattem.
封闭的中国被迫走向世界,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清朝政权也由完全的封建性质转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清末监狱制度也随之打上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标记,传统的封建监狱制度拉开了改革的帷幕。
4) legal system of prison
监狱法律制度
补充资料:古代罗马军事制度
古代罗马的军事制度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在不同历史阶段发生相应的变化。
王政时代 王政初期,罗马按氏族部落召集武装力量。到王政后期,相传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约公元前578~前534在位)实行改革,根据财产原则划分公民为 5个等级,规定各等级中17~60岁的公民皆有服军役的义务,从而创建了公民兵制(见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改革)。王负责征集和统率军队。公民兵出征须自备武装和给养,战后即解散,返回家园重操旧业。当时作战队形是排成密集方阵,重装步兵在战斗中起决定作用。
共和时代 共和国建立后,特别在公元前4世纪,由于战争的频繁和扩大,罗马军事制度发生了一些变化。传说中将此变化归之于著名统帅M.F.卡米卢斯(?~公元前365)实行的改革,其实这些变革并非一人之功和一时之效,而是经历了长期的过程。大概起初在军队中发放军饷,并由国家供给武器和给养,后来逐渐改进了军事组织、战斗队形和武器装备。继而在布匿战争中又有多方面的改进,终于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备的军事制度。当时罗马军队的基本战术单位是军团,通常由4500人组成,包括3000名重装步兵、1200名轻装步兵和300名骑兵。重装步兵为军团的主力,配备投枪、短剑、大盾、金属头盔、胸铠和胫甲。每个军团分为30个中队,每个中队又分为两个森图里亚(Centuria,又译"百人队")。中队按士兵年龄和经验分成三类:由年轻人和由成年人组成的中队,各有120名重装步兵;由老兵组成的中队,只有60名重装步兵。战斗时,年轻人组成的中队居前,称为枪兵;成年人中队居中,称为主力兵;老兵中队居后,称为后备兵。这就是著名的罗马军团三列队法。轻装步兵和骑兵亦分为小队,战斗中轻装步兵通常配置于军团前面,骑兵则掩护两翼。征服意大利后,罗马军队中还有臣属于罗马的城邦或部落即所谓同盟者提供的大量辅助部队,配合军团作战。最高军事指挥权掌握在执政官手中。军团的指挥官是 6名军事保民官,系由公民大会推举或由执政官委任。下级军官中最重要的是森图里奥(Centurio,又译"百人队长"),从士兵中挑选任命。罗马军纪严酷,违犯者受到严惩甚至处死。行军和扎营都作严格规定,宿夜必须挖沟筑墙,建造营地,以防突然袭击。
公民兵制随着城邦危机显露出其弱点。公元前 2世纪末,著名军事家G.马略(公元前157~前86)实行军事改革。其主要之点是推行募兵制,招募以前无权参军的贫苦公民到军中服役;提高薪饷,延长服役期限;同时为了加强军队的机动性,改变军团的编制和作战队形(见马略军事改革)。此后,罗马开始出现职业军,军队参与社会斗争,逐渐成为奴隶主权贵争权夺利和实现独裁统治的工具。
帝国时代 奥古斯都创建帝国之后,又对罗马军事制度作了改革:以精锐军团组成常备军,并配备以辅助部队,驻扎于行省和边防要地;还建立近卫军拱卫罗马,保卫元首及其家族;军团的编制基本照旧,但军中要职由元老和骑士担任;军团士兵仍从罗马公民中招募,辅助部队则从行省和附庸国非罗马公民中征集,近卫军仅来自意大利的罗马公民。这三者的士兵在服役期限和薪饷方面都有很大差别,辅助部队的退伍士兵可以获得罗马公民权。后来,由于罗马公民权的扩展,行省居民在军团中的比例日益增加,军团和辅助部队的差别逐渐缩小。到公元 2世纪,驻行省的帝国军队就地征兵,并修筑了永久性营地,完全成为当地驻军。此时,军队装备有所改进,骑兵的作用较前增强。
L.S.塞维鲁(193~211在位)对各类军队的招募地区和待遇作了改革,使每个士兵都有升任军官的可能,允许士兵和家属住在一起。皇帝P.L.V.E.加列努斯(260~268在位)则不让元老在军中任职,并且扩大骑兵在战场上的作用,建立一支机动的骑兵后备军。
3 世纪末和4世纪上半叶,G.A.V.戴克里先(284~305在位)和君士坦丁一世实行军事改革,把帝国军队分为边防军团和机动军团,加强军队的机动性,以应付危机(见戴克里先的改革)。晚期帝国军队中显著的变化是"蛮族"成分愈来愈大。
王政时代 王政初期,罗马按氏族部落召集武装力量。到王政后期,相传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约公元前578~前534在位)实行改革,根据财产原则划分公民为 5个等级,规定各等级中17~60岁的公民皆有服军役的义务,从而创建了公民兵制(见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改革)。王负责征集和统率军队。公民兵出征须自备武装和给养,战后即解散,返回家园重操旧业。当时作战队形是排成密集方阵,重装步兵在战斗中起决定作用。
共和时代 共和国建立后,特别在公元前4世纪,由于战争的频繁和扩大,罗马军事制度发生了一些变化。传说中将此变化归之于著名统帅M.F.卡米卢斯(?~公元前365)实行的改革,其实这些变革并非一人之功和一时之效,而是经历了长期的过程。大概起初在军队中发放军饷,并由国家供给武器和给养,后来逐渐改进了军事组织、战斗队形和武器装备。继而在布匿战争中又有多方面的改进,终于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备的军事制度。当时罗马军队的基本战术单位是军团,通常由4500人组成,包括3000名重装步兵、1200名轻装步兵和300名骑兵。重装步兵为军团的主力,配备投枪、短剑、大盾、金属头盔、胸铠和胫甲。每个军团分为30个中队,每个中队又分为两个森图里亚(Centuria,又译"百人队")。中队按士兵年龄和经验分成三类:由年轻人和由成年人组成的中队,各有120名重装步兵;由老兵组成的中队,只有60名重装步兵。战斗时,年轻人组成的中队居前,称为枪兵;成年人中队居中,称为主力兵;老兵中队居后,称为后备兵。这就是著名的罗马军团三列队法。轻装步兵和骑兵亦分为小队,战斗中轻装步兵通常配置于军团前面,骑兵则掩护两翼。征服意大利后,罗马军队中还有臣属于罗马的城邦或部落即所谓同盟者提供的大量辅助部队,配合军团作战。最高军事指挥权掌握在执政官手中。军团的指挥官是 6名军事保民官,系由公民大会推举或由执政官委任。下级军官中最重要的是森图里奥(Centurio,又译"百人队长"),从士兵中挑选任命。罗马军纪严酷,违犯者受到严惩甚至处死。行军和扎营都作严格规定,宿夜必须挖沟筑墙,建造营地,以防突然袭击。
公民兵制随着城邦危机显露出其弱点。公元前 2世纪末,著名军事家G.马略(公元前157~前86)实行军事改革。其主要之点是推行募兵制,招募以前无权参军的贫苦公民到军中服役;提高薪饷,延长服役期限;同时为了加强军队的机动性,改变军团的编制和作战队形(见马略军事改革)。此后,罗马开始出现职业军,军队参与社会斗争,逐渐成为奴隶主权贵争权夺利和实现独裁统治的工具。
帝国时代 奥古斯都创建帝国之后,又对罗马军事制度作了改革:以精锐军团组成常备军,并配备以辅助部队,驻扎于行省和边防要地;还建立近卫军拱卫罗马,保卫元首及其家族;军团的编制基本照旧,但军中要职由元老和骑士担任;军团士兵仍从罗马公民中招募,辅助部队则从行省和附庸国非罗马公民中征集,近卫军仅来自意大利的罗马公民。这三者的士兵在服役期限和薪饷方面都有很大差别,辅助部队的退伍士兵可以获得罗马公民权。后来,由于罗马公民权的扩展,行省居民在军团中的比例日益增加,军团和辅助部队的差别逐渐缩小。到公元 2世纪,驻行省的帝国军队就地征兵,并修筑了永久性营地,完全成为当地驻军。此时,军队装备有所改进,骑兵的作用较前增强。
L.S.塞维鲁(193~211在位)对各类军队的招募地区和待遇作了改革,使每个士兵都有升任军官的可能,允许士兵和家属住在一起。皇帝P.L.V.E.加列努斯(260~268在位)则不让元老在军中任职,并且扩大骑兵在战场上的作用,建立一支机动的骑兵后备军。
3 世纪末和4世纪上半叶,G.A.V.戴克里先(284~305在位)和君士坦丁一世实行军事改革,把帝国军队分为边防军团和机动军团,加强军队的机动性,以应付危机(见戴克里先的改革)。晚期帝国军队中显著的变化是"蛮族"成分愈来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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