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enterprises conscious order
企业自序
2) enterprise order
企业秩序
1.
As "an invisible hand"of adjusting enterprise order,enerprise culture influences and normalizes people s behaviour of an enterprise through culture rules.
企业文化是调整企业秩序的“看不见的手”,它通过文化规则影响和规范企业人的行为;由于文化规则是内生的,所以它会与“外生的”契约制度产生矛盾;制度制约人的行动,而文化规则由于其自发产生特性使然,能促进人的能动性;企业文化的规则化有利于企业建立成高度秩序化的组织,并由此提升企业能力,从而产生效率。
4) Independent of enterprise
企业自立
5) enterprise self-inspection
企业自检
1.
Traffic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has completely realized three-level mass hierarchy of control of"government supervision,society inspection and control,enterprise self-inspection"at present.
目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已完全实现了"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三级质量控制体系,通过近几年的实践证明这一体系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6) natural enterprise
自然企业
1.
In prelude the model of Chinese natural enterprises’ 3 phase development is defined, as.
本文主要目的是探讨中国市场化运营的企业(自然企业)在其发展中的阶段性和与各阶段相应的发展战略;并以一个处于第二发展阶段的典型企业 – 东易日盛装饰集团的发展战略为重点进行了案例的撰写和案例分析。
补充资料: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缴纳
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缴纳
【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纳税人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一部分是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或虽未在中国境内设立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就金融机构讲,主要指合资的金融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及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金融机构。 对金融机构的征税,分两种方法,对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对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征收所得税;对外国的金融机构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收所得税。这里所谓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是指: 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金额机构、场所,从事经营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内、境外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 2.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金融机构、场所取得的下列所得: (l)从中国境内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 (2)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存款或者贷款利息、债券利息、垫付款或延期付款利息等; (3)将财产租给中国境内的租用者而取得的租金; (4)提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而取得的使用费; (5)转让在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等财产而取得的收益。 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就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经营的金融机构、场所的所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金融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_L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按2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