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legal system theory
法制理论
1.
On the basis of rich legal system practice and experiences, from the political viewpoint of Three Represents, the third generation of central leading collective with Jiang Zemin as the core has enriched and developed the legal system theory of Deng Xiaoping creatively in the process of leading the people to manage state affairs by law and construct a socialist country ruled by law.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领导人民“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在丰富的法制实践和经验的基础上,站在“三个代表”思想的高度,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法制理论。
2) legal system education in theory
法制理论教育
5) legal restrictions theory
法律限制理论
补充资料:X理论-Y理论
X理论-Y理论
【X理论一Y理论]美国行为科学家道格拉斯·麦格雷戈.(伪uglaSM。Gre即r,l以拓一1964)提出的管理理论,概括地论述了人的本性和人类行为规律及其相应管理策略。在1948一1954年间,他对当时流行的管理观点和对人的特性的看法提出了疑问,并在1957年11月号的美国《管理评论》杂志上发表了《企业的人性方面》(Hunlan sideofEnte州se)一文,提出了有名的X理论—Y理论。在以后的著作中他做了进一步发展,19印年正式出版《企业的人性方面》一书。 麦格雷戈把传统的管理观点称为X理论。他在《企业的人性方面》一书中指出:“企业管理当局利用人力来实现组织要求这项任务的传统观点可以大致表述为以下三点。为了避免混乱,我们引进一个标志,把这几点叫做‘X理论’:(l)企业管理当局为了达到经济目的,有责任把生产性企业的要素—金钱、材料、设备、人员—组织起来。(2)就人员来讲,这是一个指挥他们的工作、激励他们、控制他们的行动,修正他们的行为以适应组织需要的过程。(3)如果管理当局不作这种积极的干预,人们对组织的需要可能采取消极的—甚至对抗的态度。因此,必须对他们说服、报酬、惩罚、控制—必须指挥他们的活动。这是管理当局的任务。我们常常把它概括为:管理就是通过别人来把事情办成。在这种传统理论的背后还有一些附加的信念—不是那样明显,但却流传甚广。(4)一般人的本性是懒惰的—他尽可能地少工作。(5)他缺乏进取心,不愿承担责任,情愿受人领导。(6)他天生以自我为中心,对组织需要不关心。(7)他本性反对变革。(8)他轻信,不大聪明,易于受骗子和政客的煽动。” 麦格雷戈基于对古典管理理论的研究,提出了与X理论截然不同的“人员管理工作的新理论”—Y理论。其要点如下:(l)工作中无论在体力和脑力方面的支出,都像在游戏或休息时一样地自然。人们并非天生厌恶工作。(z)外来的控制和惩罚性的威胁都不是使人作出努力来达到组织目标的唯一手段。人们在实现他们所承诺的目标任务时会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控制。(3)对目标、任务的承诺取决于实现这些目标、任务后所能得到的报偿的大小。(4)在适当的条件下,一般的人不但懂得接受,而且懂得寻求负有职责的工作。(5)以高度的想象力、智力和创造力来解决组织上各项问题的能力,乃是大多数人都拥有的能力,而非少数人所独具的能力。(6)在现代工业化社会里,一般人的智力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7)企业管理当局应当负责把生产企业的各项要素组织起来,以实现企业的经济目标。(8)企业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安排好组织工作方面的条件和作业的方法,使个人需要和组织目标尽可能地结合在一起,以便把个人的智慧和能力充分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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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