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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tensive joint stock system
泛股制
1.
When combined with the joint stock system, it becomes its advanced form which is called the extensive joint stock system.
论文从工资制度的改革入手 ,分析了全员全额浮动工资制度与泛股制的相关理论 ,指出了泛股制是全员全额浮动工资制度在与股份制相结合过程中所产生的高级形式 ,它自动利用市场经济规律 ,变得更具可操作性。
2)  stock share system reform of supervisor firm
泛股制改造
3)  Ownership Subdivision
股权泛化
1.
On Insider Control under Ownership Subdivision;
论股权泛化条件下的内部人控制
4)  A Study on the Generalization of Stock Terms
股票用语泛化论
5)  Processing pills
泛制丸
6)  pan-manufacturing
泛制造业
1.
The state of digital art and design has been introduced in detail based on the background of the pan-manufacturing.
以泛制造业为产业背景 ,介绍了数字化艺术与设计这一新兴的交叉学科的发展状况 ,阐述了其主要研究内容 ,并重点介绍了在计算机辅助工业设计与概念设计、面向艺术与设计的虚拟人技术、面向艺术与设计的软计算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补充资料:通过持股公司制进行的创新


通过持股公司制进行的创新


【通过持股公司制进行的创新1美国是一个法治国家,依靠法律来管理经济活动,在某些时候甚至是过分地依赖法律的力量。因此,经常会发生这样的情况,某个人或某个公司找到了法律的一个漏洞,打了一个“擦边球”,法律却无可奈何,最后只好承认其合法性。持股公司制就是银行界钻法律空子的一个产物。美国法律对银行与一般公司的管制是不同的,为了从法律上明确哪些企业是银行,哪些不是银行,必须给出一个关于银行的定义,最常见的定义为“只有吸收存款并发放贷款的机构才是银行”。美国对银行施加了种种限制,譬如像存款准备金、债务限额、利率管制、债务与资本比例限制、贷款限额等等,而对普通企业则没有这么多限制,这使得跨越银行与一般公司界限的努力变得有利可图。 银行持股公司制的最初目的,是为了打破对银行的地域限制。为了防止银行业形成垄断,防止金融寡头的出现,美国法律规定银行不得开设分支机构,不得跨州经营,即实行单一银行制,聪明的银行家们通过注册一个普通公司,使银行成为该公司的子公司,这个公司就成为银行持股公司。银行持股公司不是法律上规定的银行,因此不受种种银行法规的管制,可以拥有分支机构,也可跨州经营,于是旧的管制被轻易地打破了。后来,银行家们发现,通过持股公司制做的一些事情,对银行经营是有利的,以下简短地举两个例子: 1.银行持股公司商业票据 银行是不能够发行商业票据的,但其母公司—银行持股公司可以。商业票据是270天或270天以内的无担保的期票,大部分商业票据原来期限为印天或不到印天,其中大多数期限为20天到45天不等。商业票据面额小的只有250以)美元,但大部分为ro万美元或其倍数。印年代后期,美国公开市场利率突破了《Q条例》利率上限,银行实际上很难在公开市场上获得资金,于是转而通过持股公司发售商业票据,商业票据是不受《Q条例》利率上限限制的。持股公司把通过发售商业票据获得的资金投人子银行,从而使银行获得了新的资金来源。在银行以存款形式吸收资金不足和以商业票据筹资更为有利(如成本更低)时,银行通过发行商业票据在国内以及国际资金市场上获得了大笔资金。 2.银行持股公司长期债券 70年代,银行持股公司发行了巨额的长期债券,并把筹得资金作为股本投资于其附属银行。这一举措,使银行资本增加,提高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增强了银行的杠杆能力,银行可以支撑更多的负债与资产,并使银行的单个贷款额度得以提高,从而增强附属银行的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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