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he feature of evasion of law
法律规避的性质
2) the nature of evasion of law
法律规避的定性
3) the effect of evasion of law
法律规避的效力
4) the status of law evasion
法律规避的地位
5) the object of law evasion
法律规避的对象
6) evasion of law
法律规避
1.
On evasion of law in international private law;
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规避问题
2.
The institution of the evasion of law on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制度
3.
A Study of Evasion of Law in China s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rea;
我国国际投资领域中法律规避问题研究
补充资料:法律规避
法律规避 law,evasion of 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有计划地利用某国的国际私法规则,企图使其事实符合于该规则所定的连结根据(见抵触规则),借以适用依该规则应适用的法律,而规避原应适用于其法律关系而对他不利的强行法规。例如,甲国不认可离婚制度,不准离婚;但其邻近的乙国只须合于法律规定,便准离婚。按照乙国国际私法,离婚适用当事人本国法。两个甲国男女为了离婚,设法加入乙国国籍后,即在乙国法院诉得准予离婚的判决。这一情况就是法律规避。 法律规避有时也发生在区际(如美国的州与州间)、人际(如不同的宗教信徒之间)的法律抵触之中。例如,按照美国国际私法,婚姻的实质成立要件(见结婚),适用婚姻举行地法。美国男女两人,住密歇根州,是表兄妹,拟结婚。按照密歇根州民法,表兄弟姊妹不得互相结婚;但邻近的肯塔基州民法,不禁止这种亲属间的互婚。该两人即到肯塔基州,按照该州的法律结婚后,然后再回到密歇根州。又如,在叙利亚,人的身分能力适用其所属宗教法。一个基督教徒受到应给付其妻赡养费的判决后,即改信伊斯兰教,因为按照伊斯兰教法,夫无须赡养其妻。上述情况,也是法律规避。 有些国家针对法律规避行为,在国际私法立法中规定:规避国内法关于禁止结婚的法定原因而结婚者,其婚姻无效。但对禁止法律规避作出一般原则规定的立法,除葡萄牙、加蓬、西班牙外,还不多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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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