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人民军 越南人民军(前身是越南解放军)是胡志明主席在1944年12月22日创建的。建军后,经历了抗日、抗法、和平建设、抗美和出兵柬埔寨5个时期。
在抗日、抗法和抗美战争时期中,越军在胡志明主席领导下,为越南人民的解放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越军初建时期,主要是在1940年9月日本发动侵略印度支那战争后建立起来的抗日游击队、红色自卫队。1941年2月第一支抗日武装北山游击队成立,全队32人。6月,北山游击队改名“救国军”。随后在各地建立了许多抗日游击队。1944年12月22日,武元甲根据胡志明的指示,在高平省原平县的一个林区里成立了“越南解放军宣传队”,后来把这一天定为越南建军节。宣传队共34人。1945年4月,越南召开首次军事会议,决定将救国军、越南解放军宣传队和其他武装组织统一合并为越南解放军。同年5月,在太原省则珠地区正式成立越南解放军,统一编制和统一进行军政训练,全军编成13个连,约5000人。1945年8月14至25日,越军参加越南全国的八月起义,取得抗日战争胜利,同年9月,越南民主共和国成立,越南解放军改名为卫国军,总兵力约5万人。
1946年11月,越军投入抗法战争。在8年的抗法战争中,尤其在后期,在中国援越军事顾问团的帮助下,越军部队发展较快,组织指挥系统已较健全,战斗力明显提高。1946年1月,成立中央军委协助越党中央领导军队。1946年5月22日卫国军改编成为国家军队,按照团、营、连进行统一编制。同年11月9日,国会军事委员会与国防部合并为国防部,由武元甲任部长。1949年8月后开始组建师一级的战斗部队,最早成立的有6个步兵师和一个兵种师,此期先后组建了通信兵、工程兵、炮兵和高射炮兵。初步建立了主力部队、地方部队和游击队三结合的武装体系。1951年2月11日正式定名为“越南人民军”。在8年抗法战争中越军共消灭了46万多名法国侵略军及其走狗。在著名的奠边府大捷中,全歼敌军1.6万人,取得8年抗战的决定性胜利,越南北方获得了解放。此时,越军总兵力已发展到33万人,编成12个师另11个独立团、4个炮兵团、2个工兵团。
抗法战争结束后,越南北方进入和平建设时期,越军人民军发扬了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积极参加建设,越军提出了“建设一支正规化和相当现代化的陆军,同时为其他军种、兵种的建设奠定初步基础”的建军方针,执行了两个“五年建军计划”,对部队进行了精简整编,到1959年,总兵力缩减到17万人,陆军编为7个师、5个旅、9个独立团和9个边防营。此时,先后建立了海军、防化兵、武装公安和装甲兵等兵种。
1958年颁布义务兵役法和军官服役条令,实行军衔制和薪金制,1964年“北部湾事件”以后,美国于1965年3月美国发动了侵越战争,先后投入美军达55.5万人,仆从军7.2万余人,越南伪军100余万人。从此,越军投入抗美战争,大量扩充部队,又先后组建了空军、防空军和特工部队、同时组建军一级的作战部队。地面作战部队扩编到25个师,到抗美战争后期总兵力已达100万人。在最后解放南方的战争中,歼灭和瓦解了100多万伪军和150万民团武装。在历时近11年抗美战争中,美军在越南被歼5.66万人、受伤30余万人。抗美战争结束后,越军继续保持战时的军事体制。
1975年底,南北军队正式合并。1976年4月,在国防部下增设经济建设总局,实行“屯田养兵”,组建了10多个生产师,将武装公安部队改编为边防部队。1979年3月,越南发布总动员令,继续扩充军事力量,越军总兵力达120万人。1978年12月25日,越军出动15个步兵师、20万人、近200架飞机、500辆坦克,占领柬埔寨,在柬驻军有14万人。同时在老挝驻军5——6万人。越南把越军的60%(70万人)的兵力部署在越南北部和越中边境地区、从1979年到1986年越军向中国云南、广西边境挑起事端达1.037万次,其中包括师级和团级规模的进攻,发射各种炮弹100余万发。同时,越军派部队侵占中国南沙群岛的21个岛屿,1979年2月17日至3月5日,中国军队被迫对越进行了自卫还击作战。长期的战争,出兵柬埔寨,使越军困难重重。1981年12月颁布了新的兵役法和军官服役条例。以后越军又进行精简整编,逐步裁减一部分军队员额,建设“一支有适当数量的、高质量的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