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lex loci actus
行为地法
2) lex loci delicti
侵权行为地法
1.
Through the summarization of the doctrine of the most significant relationship, lex loci delicti, personal law of the parties, pro-plaintiff and other characteristics in the application of law in the international product liability, the complement of the conflict law in international product liability in China is analyzed and commented by that of the civil law code .
通过对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中的最密切联系原则、侵权行为地法、当事人共同属人法、倾向原告以及兼顾诉讼双方当事人利益等几大特点的总结,对我国的涉外产品责任冲突法在民法典草案中的完善进行分析评论。
2.
Although the rule of double actionability tries to preserve the advantages of both lex loci delicti and lex fori,it prefers one party to the other unjustly,and it goes contrary to the basic function of modern tort law.
双重可诉规则试图融合侵权行为地法和法院地法这两个系属公式的优点,但不利于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而且有悖于现代侵权法的基本职能。
3.
Jackson" as an example,the article discusses the basic reasons and legal spirits behind the change from the principle of lex loci delicti to the principle of the closet connection.
Jackson)为例,就有关侵权损害法律选择进行讨论,对最密切联系原则替代侵权行为地法这一过程背后的基本原因和法律精神进行探讨。
3) happening place of irregularity
违法行为发生地
4) discovering place of irregularity
违法行为发现地
1.
Administrative penalties to irregularity in maritime action should be delivered to the jurisdiction of the maritime administrative organizations at the discovering place of irregularity, which may assure the efficiency and the result of investigation, collecting evidence, disposal, and fit close to the fact and peculiarity of maritime administrative penalties.
对海事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现地所在管辖区的海事机构管辖”可使调查、取证、处理的效率与结果得以充分保证,这一地域管辖原则更符合海事行政处罚的实际情况和特点。
6) action place
行为地
1.
In order to combat network crime,the place of network crime including action place and result place shall be determined,which serves as the prerequisite of properly using judicial act.
为了打击网络犯罪,我们首先要确定网络犯罪地点,包括行为地、结果地,这是正确行使司法管辖权的前提。
补充资料:《行为的原理:行为理论导论》
C.赫尔著。纽约阿普尔顿世纪克罗夫茨公司1943年第一版。这是一部阐述赫尔的假设-演绎理论体系的代表性专著。本书共20章。第 1章讲科学理论的性质。以后各章依次为:一种客观的行为理论、刺激的接受和有机体的生存、行动及其协调的生物学问题、在需要条件下内部行为的特征、基本强化、次级强化、习惯强度与各种强化内素的关系等。最后一章是总结和结论。书后还附有本书使用的各种概念符号的说明。
作者在书中提出了一种客观的行为理论体系。他认为这个理论体系应该:①能够解释已往积累的大量经验资料;②能够从相对少量的公设(本书列举了16条公设)中推导出许多定理;③能够采用具体明确的经验性的试验来加以证明;④能够用新的证据、经验证明和进一步的思辨对这个理论体系加以修订;⑤能够用数学公式对这个理论体系中的任何一个目标加以数量化的表述。作者认为,心理学应研究人类的整体性行为。这种行为包含着有机体与环境之间紧密的相互作用;它具有生物的适应性;行为的中介变量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应该用操作性的定义加以确定。在方法论上,作者严格遵守机械主义的、还原主义的和行为主义的客观原则,反对给予所观察的行为以任何主观的解释。赫尔在书中还主张严格遵守一种假设-演绎的方法。这种方法就是根据一系列事先确定的公式进行严格的演绎。它包括建立公设,并由此演绎出可以用实验检验的结论;然后再把这些结论用实验加以实际检验,修正错误的结果,经过证实再把它们纳入科学体系之中。本书所提出的学习理论是西方带有权威性的学习理论之一。它可以大体归为下列各点:①学习是刺激和反应之间的一种联结。这个联结称为习惯强度,以符号SHR表示。H为习惯;S和R分别表示有关的刺激和反应。②学习的必要条件是强化;强化兼指E.L.桑代克的强化和И.Π.巴甫洛夫的强化;强化的效果在于减少当时起作用的内驱力(D)的强度。③SHR作为一种强化作用的函数,其强度随强化而逐渐增加,而且代表一种行为的相对持久的改变。④习惯强度只有在驱力状态下才能被激起,驱力激起有效的习惯强度,使之成为反应势能(SER),反应势能是一种使反应被激起的可能性,相当于作业。赫尔认为,反应势能的量是内驱力和习惯强度的递增函数。可以用下列简明公式表示:SER=D×SHR。表示一个人在特定时刻的作业是由他的内驱力和习惯强度的积决定的。
作者在书中提出了一种客观的行为理论体系。他认为这个理论体系应该:①能够解释已往积累的大量经验资料;②能够从相对少量的公设(本书列举了16条公设)中推导出许多定理;③能够采用具体明确的经验性的试验来加以证明;④能够用新的证据、经验证明和进一步的思辨对这个理论体系加以修订;⑤能够用数学公式对这个理论体系中的任何一个目标加以数量化的表述。作者认为,心理学应研究人类的整体性行为。这种行为包含着有机体与环境之间紧密的相互作用;它具有生物的适应性;行为的中介变量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应该用操作性的定义加以确定。在方法论上,作者严格遵守机械主义的、还原主义的和行为主义的客观原则,反对给予所观察的行为以任何主观的解释。赫尔在书中还主张严格遵守一种假设-演绎的方法。这种方法就是根据一系列事先确定的公式进行严格的演绎。它包括建立公设,并由此演绎出可以用实验检验的结论;然后再把这些结论用实验加以实际检验,修正错误的结果,经过证实再把它们纳入科学体系之中。本书所提出的学习理论是西方带有权威性的学习理论之一。它可以大体归为下列各点:①学习是刺激和反应之间的一种联结。这个联结称为习惯强度,以符号SHR表示。H为习惯;S和R分别表示有关的刺激和反应。②学习的必要条件是强化;强化兼指E.L.桑代克的强化和И.Π.巴甫洛夫的强化;强化的效果在于减少当时起作用的内驱力(D)的强度。③SHR作为一种强化作用的函数,其强度随强化而逐渐增加,而且代表一种行为的相对持久的改变。④习惯强度只有在驱力状态下才能被激起,驱力激起有效的习惯强度,使之成为反应势能(SER),反应势能是一种使反应被激起的可能性,相当于作业。赫尔认为,反应势能的量是内驱力和习惯强度的递增函数。可以用下列简明公式表示:SER=D×SHR。表示一个人在特定时刻的作业是由他的内驱力和习惯强度的积决定的。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