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ecentralization
[英][di:,sentrəlai'zeiʃn] [美][,disɛntrələ'zeʃən]
财政分权改革
1.
Four variables, the rate of nationalization (GYHL), the rate of marketization (SCH), the rate of public finance decentralization (CZFQ) and the rate of transaction (JYFY) are employed to explain fiscal risks (CZFX).
实证分析提醒我们,必须做好微观制度层面处于核心地位的国企改革的文章,同时要把握好宏观"政制"改革层面中财政分权改革的范围和限度,最终从制度上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2) financial reform
财政改革
1.
On the Reform of Northeastern China in the End of Qing Dynasty——Taking the Financial Reform of Fengtian When Zhao Erxun Governed Northeastern China as Centre;
清末东北新政改革论——以赵尔巽主政东北时期的奉天财政改革为中心
2.
Basic Idea of Building Harmonious Society and Financial Reform;
构建和谐社会与财政改革基本思路
3.
Discussion on Financial Reform in New Administration at the Late Qing Dynasty (1901-1911);
清末新政财政改革述论(1901-1911年)
3) Fiscal reform
财政改革
1.
Adjustment of Pro-active Fiscal Stimulus Policy and Fiscal Reform;
积极财政政策的调整与财政改革
2.
The Research on Fiscal Reform Based on Building a Double-type Society in Changsha-Zhuzhou-Xiangtan City Cluster;
基于“两型社会”建设的长株潭城市群财政改革研究
3.
The fiscal reform created from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ic system deeply,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ment of socialism market economy,we adopt the framework of public finance and public products in fiscal reform of our country.
伴随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的财政改革也日益采纳公共财政的理论内涵和理论描述。
5) political power reform
政权改革
1.
There are several specialities of the political power reform of our ancient Minority.
我国古代少数民族政权改革的特征是:学习汉族的先进文化、重用汉族知识分子、迁都而治、改革获得成功,这些改革在中华民族文化建设方面都起了伟大作用。
6) refom of administration and finance
行财政改革
补充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体制改革
特指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以后,与经济体制改革并行的财政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国营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改革,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税制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财政资金管理体制改革等。
国营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改革 通过改革国营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扩大企业财权,增强企业活力。主要是:①国家与国营企业利润分配关系的改革。1978年国家对国营企业试行企业基金制。1980年开始在部分企业试行利润留成办法。1981年对国营企业普遍实行几种不同形式的利润留成制。1983年1月和1984年10月,分两步对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在利改税的同时,对部分企业和行业实行多种形式的盈亏包干制度。1987年起在利改税的基础上,推行了多种形式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1988年开始在部分地区试行"税利分流、税后还贷、税后承包"的试点。外贸企业从1988年起实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向国家承包出口收汇、上交外汇额度和出口收汇基数内人民币盈亏的承包办法。国营农场从1979年起一直实行盈亏财务包干办法(见国营农垦企业财务包干)。②折旧制度的改革。在国营企业提取的折旧基金分配上,从1978年起,50%留给企业,50%上交国家财政;1985年将留给企业的比例扩大为70%;1986年起,全部留给企业。从1983年起,?制诜峙菩蟹掷嗾劬傻陌旆ǎ⑹实钡鞲吡苏劬陕省"奂际蹩⒑托虏肥灾谱式鸸芾淼母母铩?1985年起,允许为开发新产品购置的单台价值在 5万元以下的关键设备计入成本。1988年起,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经财政部门审批,可以从销售收入中提取不超过 1%的技术开发费。④改革资金拨款制度和管理办法。从1979年起,国家对某些企业的基本建设拨款改用贷款方式(见基本建设投资拨款改贷款),有借有还。1983年7月起,企业流动资金由财政、银行两家供应改为由银行一家负责。
预算管理体制改革 通过扩大地方财权,进一步调动地方理财的积极性。主要是:1980~1984年对多数地区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财政体制。在此基础上,对民族自治地区和青海、云南、贵州三省的定额补助每年递增10%;对广东、福建实行"划分收支、定额上交(广东)或补助(福建)、五年不变"的体制;对北京、天津、上海实行"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一年一定"的体制。1985年起大多数地区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财政体制;广东、福建、民族自治地区和青海、云南、贵州三省继续实行原体制,但每年递增10%的补助,分别于1987年和1988年取消。1988~1990年在原来"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体制的基础上,实行六种不同形式的地方财政包干办法。另外,1984年开始进行建立乡(镇)财政的试点,并逐步完善乡(镇)预算管理体制。
税收制度改革 通过改革由过去比较单一的税制,初步形成多税种、多层次、多环节征收的复合税制,增强税收的调控作用。主要是:①逐步完善流转税制。1984年将原工商税分解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盐税(纳入资源税类),并建立了城市维护建设税,在以后又开征了特别消费税。②建立与健全所得税制。1983年开征国营企业所得税;1985年把原工商所得税改革为集体企业所得税;1986年建立了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1987年开征个人收入调节税;1988年建立了私营企业所得税。③建立与健全资源、财产特别目的和行为税制。1982年后,陆续开征了烧油特别税、建筑税、资源税、城乡土地使用税、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筵席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等。④建立与完善涉外工商税制。除明确工商统一税是适用于外商投资经营的涉外税种以外,1980年开征了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1982年开征了外国企业所得税;1991年两种涉外企业所得税合并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⑤改革与完善农业税制。1983年进一步明确了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范围和办法;1985年起农业税由征粮为主改为折征代金为主,并于1987年开征了耕地占用税。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政府的社会管理者职能与所有者职能分离的原则,设立了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初步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财政资金管理体制改革 对部分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试行贷款办法;改革事业费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事业经费预算包干;试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设置文教卫生科学事业周转金;建立财政支农周转金;建立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开辟利用外资和发行国债筹集财政资金的渠道。
国营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改革 通过改革国营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扩大企业财权,增强企业活力。主要是:①国家与国营企业利润分配关系的改革。1978年国家对国营企业试行企业基金制。1980年开始在部分企业试行利润留成办法。1981年对国营企业普遍实行几种不同形式的利润留成制。1983年1月和1984年10月,分两步对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在利改税的同时,对部分企业和行业实行多种形式的盈亏包干制度。1987年起在利改税的基础上,推行了多种形式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1988年开始在部分地区试行"税利分流、税后还贷、税后承包"的试点。外贸企业从1988年起实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向国家承包出口收汇、上交外汇额度和出口收汇基数内人民币盈亏的承包办法。国营农场从1979年起一直实行盈亏财务包干办法(见国营农垦企业财务包干)。②折旧制度的改革。在国营企业提取的折旧基金分配上,从1978年起,50%留给企业,50%上交国家财政;1985年将留给企业的比例扩大为70%;1986年起,全部留给企业。从1983年起,?制诜峙菩蟹掷嗾劬傻陌旆ǎ⑹实钡鞲吡苏劬陕省"奂际蹩⒑托虏肥灾谱式鸸芾淼母母铩?1985年起,允许为开发新产品购置的单台价值在 5万元以下的关键设备计入成本。1988年起,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经财政部门审批,可以从销售收入中提取不超过 1%的技术开发费。④改革资金拨款制度和管理办法。从1979年起,国家对某些企业的基本建设拨款改用贷款方式(见基本建设投资拨款改贷款),有借有还。1983年7月起,企业流动资金由财政、银行两家供应改为由银行一家负责。
预算管理体制改革 通过扩大地方财权,进一步调动地方理财的积极性。主要是:1980~1984年对多数地区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财政体制。在此基础上,对民族自治地区和青海、云南、贵州三省的定额补助每年递增10%;对广东、福建实行"划分收支、定额上交(广东)或补助(福建)、五年不变"的体制;对北京、天津、上海实行"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一年一定"的体制。1985年起大多数地区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财政体制;广东、福建、民族自治地区和青海、云南、贵州三省继续实行原体制,但每年递增10%的补助,分别于1987年和1988年取消。1988~1990年在原来"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体制的基础上,实行六种不同形式的地方财政包干办法。另外,1984年开始进行建立乡(镇)财政的试点,并逐步完善乡(镇)预算管理体制。
税收制度改革 通过改革由过去比较单一的税制,初步形成多税种、多层次、多环节征收的复合税制,增强税收的调控作用。主要是:①逐步完善流转税制。1984年将原工商税分解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盐税(纳入资源税类),并建立了城市维护建设税,在以后又开征了特别消费税。②建立与健全所得税制。1983年开征国营企业所得税;1985年把原工商所得税改革为集体企业所得税;1986年建立了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1987年开征个人收入调节税;1988年建立了私营企业所得税。③建立与健全资源、财产特别目的和行为税制。1982年后,陆续开征了烧油特别税、建筑税、资源税、城乡土地使用税、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筵席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等。④建立与完善涉外工商税制。除明确工商统一税是适用于外商投资经营的涉外税种以外,1980年开征了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1982年开征了外国企业所得税;1991年两种涉外企业所得税合并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⑤改革与完善农业税制。1983年进一步明确了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范围和办法;1985年起农业税由征粮为主改为折征代金为主,并于1987年开征了耕地占用税。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政府的社会管理者职能与所有者职能分离的原则,设立了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初步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财政资金管理体制改革 对部分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试行贷款办法;改革事业费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事业经费预算包干;试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设置文教卫生科学事业周转金;建立财政支农周转金;建立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开辟利用外资和发行国债筹集财政资金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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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