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he majority autocracy
多数人专政
2) Counter-majoritarian rule
反多数人暴政
3) rule of majority
大多数人的暴政
4) majority tyranny
多数暴政
1.
The New Interpretation of Majority Tyranny;
多数暴政新解——兼就《马克思主义视域中的“多数暴政”问题分析》一文与王俊拴先生商榷
2.
On cognitive resources of majority tyranny;
论多数暴政的危害、认识根源及其救治
3.
John Mill′s majority tyranny thought is an important constituent of his liberalism thought.
密尔多数暴政思想是其自由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5) tyranny of the majority
多数暴政
1.
Tyranny of the majority causes the damage of the minority’s human rig.
少数人享有的政治权利在多数决的情况下归于无效,多数暴政正体现在多数对这一规则的人为地、刻意地利用和扩大,以多数的政治权利侵害少数的政治权利。
补充资料:专政
专政 dictatorship 一定阶级的政治统治。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运用其掌握的国家权力,对社会实行控制和管理。“专政”一词原意指无限的权力,是拉丁文dictature的意译,原为古罗马最高执政官的称谓。并用以特指拥有至高无上绝对权力的统治者和统治方式。到了近代,在西方,专政通常与独裁、专制混用,指高度集权的个人统治或党派统治,认为专政的统治形态与民主政治,与分权体制是互相对立的。 马克思主义用阶级的观点分析了国家的统治与被统治关系,认为国家的实质就是一定阶级的专政。任何国家都是一定阶级对其他阶级的专政。国家以军队、警察、监狱、法庭等作为主要专政工具,以维护既定的统治关系。同时,它又以一定的政治原则和政权组织设施,组织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等等社会管理机构,实现其社会管理职能。专政的含义并不等同于独裁或专制。从本质上看,历史上出现过两种根本不同性质的专政:一种是少数剥削者对绝大多数人的专政,如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另一种是绝大多数人对少数人的专政,即社会主义国家无产阶级(通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政治统治,即无产阶级专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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