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substantive justice in the western
西方司法公正思想
3) Comment on Conceptions of Fare in West
西方公正概念述评
4) objective and fair
客观公正
1.
The assessment of economic responsibility audit should be based on economic items, take law and regulations as its criterion and give objective and fair assessment by a scientific application of the assessment target, to avoid audit risks and exert the authority , effectiveness and firness of audit work.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坚持以经济事项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科学运用评价指标,客观公正的评价,这样能避免审计风险,发挥审计工作的权威性、有效性和公正性。
5) concept of justice
公正观
1.
Smith s concept of justice by analyzing the relation between self-interest and justice,between justice and virtue,between j.
文章试图通过对私利与公正、正义与美德、公正与报偿以及公正旁观者可能向度的思考,来解读其公正观的内涵,揭示其对于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公正气质及其社会公正的表达与实现的启示性意义。
2.
Therefore, the cultivation of the concept of justice is deemed indispensable to the morality construction of our civil servants, both individually and as a whole.
因此,公务员个人以及公务员队伍公正观的培育,也就成为我国“官德”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一项。
6) family obligation
公正观念
1.
Both the state and the civil agree on the abstract principle that "justice means the consistency between rights and obligations",but disagree when it comes to the concrete contents of obligations, showing a conflict in the understanding of individual obligations and family obligations.
本文从"叶玉珍"财产继承案出发,着重探讨公正观念的民间认同,认为在抽象原则上,官方和民间都认同"权利和义务一致"的公正观念,但在义务的具体内容上,存在个人义务与家族义务的认同冲突。
补充资料:现代西方哲学家的自然观
20世纪以来西方哲学家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危机和自然科学革命中形成发展的对自然界的各种看法。由于特定的历史条件,大多数现代西方哲学家都力图用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程度上适应现代科学的发展,反对机械唯物主义自然观。但是,他们大都回避甚至否定自然界的客观存在及其发展规律性,有的还强调人认识自然的非理性因素,或宣扬宗教神秘主义。他们的自然观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科学主义自然观 它强调自然界只是在自然科学的、特别是数学和物理的命题中显示出来的东西。B.A.W.罗素表示相信外在世界的存在,认为不应当把自然界归结为物体的总和,而应当看作由点、瞬间、质点所组成的一系列"事件",即事物的各种性质和关系的系统。但他又认为,这一切归根结蒂都是人们通过感官所形成的感觉材料。它们组成某种可用数学描述的先于经验的逻辑结构,构成一个先验的实在的"共相世界"。某些逻辑实证主义者也抱有这种观点。L.维特根斯坦坚持,世界不是事物而是"事实"的总和,即逻辑空间中可能的东西、主体的稳定状态,它是外在于现实世界的某种逻辑结构。因此,从逻辑必然性不能导出现实世界的因果联系,科学也不能预见未来。R.卡尔纳普也取消了自然界本身存在的问题,要求哲学局限于科学所描述的现象,甚至局限于对表述这些现象的科学语言进行逻辑分析,以"肃清"一切世界观因素。H.赖兴巴赫也从同样的观点出发,认为科学中只有逻辑蕴涵关系,而且只有描述经验事实的"如果......那么有某种可能......"的概率陈述,而无所谓客观因果联系。
60年代兴起的结构主义思潮从某些方面发展了这种自然观。按照C.勒维-斯特劳的看法,自然界只是一个永不枯竭的可能结构的源泉,而从不具有完备的意义。它犹如一份音乐总谱,只能是人们为了适应环境需要而在一定时间所构造的世界模型。此外,科学实在论也发展了这种自然观。K.R.波普尔认为科学是人关于自然界的唯一认识形式,因而自然界只有通过科学理论的不断检验和批判才能表明其独立存在,并且不断地表现出它的永无穷尽的非决定性的本来面貌。H.普特南也认为,自然界的实在状态和结构只能愈来愈好地表现于科学理论之中。
人本主义自然观 它反对从科学出发认识自然界,认为自然界总是同生命、主体、人耦合着,是后者活动的产物。直觉主义者H.柏格森认为宇宙是生生不息的长河,是生命的冲动或创造的进化,也是唯一实在的真正时间──"绵延"。在他看来,物质只是绵延中断的结果,是生命止息以后的余烬,它表现为科学所描述的世界空间性。因此,人们只能靠直觉、诗和艺术,而不能靠科学和理性认识自然界的本质。存在主义者M.海德格尔提出,人的个体性是优先于自然界的"特殊类型的实在",自然界是通过人的意象而摆到人的面前来的,人又把自身摆到自然面前制造自然。按照K.雅斯贝尔斯的说法,自我和世界是统一的,自然界是哲学从流动可变的周围环境中所寻求的某种固定的存在,它只有成为自我体验的对象,才能成为现实。J.-P.萨特还提出,自然界是无限的,而且不可能形成统一的整体。它只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所认识的东西,只能为我们提供一些可能性。他认为,人的存在要求绝对自由,因此必须依靠自由选择塑造世界、塑造未来。某些实用主义者在一定程度上也倾向于这种自然观。如W.詹姆斯声称,他们并不管自然界本身如何,而只看它对人的效果,因而实在世界只是一个我们联结各种经验事实的过程,就象用五颜六色的石子镶成一个"多元的宇宙"。因此,自然界只是人在实践中的创造。
有机主义自然观 这种自然观在调和科学主义和人本主义两种倾向的基础上,把自然界看作是一个有机体。过程哲学的创始人A.N.怀特海认为,自然界是一个有秩序、有生命的整体,其中的原子、电子是原始有机体,也是反映整个宇宙的小宇宙。它与生命溶为一体,是一个创造的进化和由潜能变为现实的有目的的过程。因而在怀特海那里,自然界表现为一系列的时空事件,它们同一切存在都有关联,不仅反映过去,而且预示未来。英国的J.C.斯穆茨(1870~1950)也把自然界看作一个有机的整体,在其中蕴藏着一种创造性力量和趋向,从而使简单的结构不断向着日益复杂的结构演化,最后达到理想的整体。但在他看来,这种创造性力量是超自然的、神秘的东西。
新托马斯主义自然观 现代西方哲学家片面坚持科学主义和人本主义观点的结果,给神学留下了空隙。新托马斯主义者借口科学和哲学都不足以解决自然观问题,而力主用"超自然"、"超物质"的信仰加以补充。他们秉承中世纪经院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的思想,认为一切存在物都是由质料和规定这种质料的形式组成的,并认为后者是主导的、积极的,前者是从属的、消极的。它只是一种消极接受形式作用的潜在可能性,一种想成为存在的"渴望",也可以说是一种"非存在"。同样,整个自然界也表现为这两种不同成分之间的结合,并且具有各种不同的层次。一切层次中最低级的是无生命物体,这些物体缺乏有机的统一和活动;而生命则显示出较大的统一和活动。最后的层次是凌驾于无生命物体和有生命物体之上的人,人的使命就在于认识最高的存在──上帝。上帝是"纯存在"或"纯形式",也是第一推动、第一原因、绝对必然、绝对完善和终极原因,正是由于它才保证了自然界成为一个统一的合乎规律的整体。新托马斯主义的这种自然观,归根结蒂是把自然界的联系和规律性神秘化,为论证"上帝的存在"提供哲学根据。因而它不过是中世纪神学自然观(见欧洲中世纪自然观)在现代科学条件下的复活。
科学主义自然观 它强调自然界只是在自然科学的、特别是数学和物理的命题中显示出来的东西。B.A.W.罗素表示相信外在世界的存在,认为不应当把自然界归结为物体的总和,而应当看作由点、瞬间、质点所组成的一系列"事件",即事物的各种性质和关系的系统。但他又认为,这一切归根结蒂都是人们通过感官所形成的感觉材料。它们组成某种可用数学描述的先于经验的逻辑结构,构成一个先验的实在的"共相世界"。某些逻辑实证主义者也抱有这种观点。L.维特根斯坦坚持,世界不是事物而是"事实"的总和,即逻辑空间中可能的东西、主体的稳定状态,它是外在于现实世界的某种逻辑结构。因此,从逻辑必然性不能导出现实世界的因果联系,科学也不能预见未来。R.卡尔纳普也取消了自然界本身存在的问题,要求哲学局限于科学所描述的现象,甚至局限于对表述这些现象的科学语言进行逻辑分析,以"肃清"一切世界观因素。H.赖兴巴赫也从同样的观点出发,认为科学中只有逻辑蕴涵关系,而且只有描述经验事实的"如果......那么有某种可能......"的概率陈述,而无所谓客观因果联系。
60年代兴起的结构主义思潮从某些方面发展了这种自然观。按照C.勒维-斯特劳的看法,自然界只是一个永不枯竭的可能结构的源泉,而从不具有完备的意义。它犹如一份音乐总谱,只能是人们为了适应环境需要而在一定时间所构造的世界模型。此外,科学实在论也发展了这种自然观。K.R.波普尔认为科学是人关于自然界的唯一认识形式,因而自然界只有通过科学理论的不断检验和批判才能表明其独立存在,并且不断地表现出它的永无穷尽的非决定性的本来面貌。H.普特南也认为,自然界的实在状态和结构只能愈来愈好地表现于科学理论之中。
人本主义自然观 它反对从科学出发认识自然界,认为自然界总是同生命、主体、人耦合着,是后者活动的产物。直觉主义者H.柏格森认为宇宙是生生不息的长河,是生命的冲动或创造的进化,也是唯一实在的真正时间──"绵延"。在他看来,物质只是绵延中断的结果,是生命止息以后的余烬,它表现为科学所描述的世界空间性。因此,人们只能靠直觉、诗和艺术,而不能靠科学和理性认识自然界的本质。存在主义者M.海德格尔提出,人的个体性是优先于自然界的"特殊类型的实在",自然界是通过人的意象而摆到人的面前来的,人又把自身摆到自然面前制造自然。按照K.雅斯贝尔斯的说法,自我和世界是统一的,自然界是哲学从流动可变的周围环境中所寻求的某种固定的存在,它只有成为自我体验的对象,才能成为现实。J.-P.萨特还提出,自然界是无限的,而且不可能形成统一的整体。它只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所认识的东西,只能为我们提供一些可能性。他认为,人的存在要求绝对自由,因此必须依靠自由选择塑造世界、塑造未来。某些实用主义者在一定程度上也倾向于这种自然观。如W.詹姆斯声称,他们并不管自然界本身如何,而只看它对人的效果,因而实在世界只是一个我们联结各种经验事实的过程,就象用五颜六色的石子镶成一个"多元的宇宙"。因此,自然界只是人在实践中的创造。
有机主义自然观 这种自然观在调和科学主义和人本主义两种倾向的基础上,把自然界看作是一个有机体。过程哲学的创始人A.N.怀特海认为,自然界是一个有秩序、有生命的整体,其中的原子、电子是原始有机体,也是反映整个宇宙的小宇宙。它与生命溶为一体,是一个创造的进化和由潜能变为现实的有目的的过程。因而在怀特海那里,自然界表现为一系列的时空事件,它们同一切存在都有关联,不仅反映过去,而且预示未来。英国的J.C.斯穆茨(1870~1950)也把自然界看作一个有机的整体,在其中蕴藏着一种创造性力量和趋向,从而使简单的结构不断向着日益复杂的结构演化,最后达到理想的整体。但在他看来,这种创造性力量是超自然的、神秘的东西。
新托马斯主义自然观 现代西方哲学家片面坚持科学主义和人本主义观点的结果,给神学留下了空隙。新托马斯主义者借口科学和哲学都不足以解决自然观问题,而力主用"超自然"、"超物质"的信仰加以补充。他们秉承中世纪经院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的思想,认为一切存在物都是由质料和规定这种质料的形式组成的,并认为后者是主导的、积极的,前者是从属的、消极的。它只是一种消极接受形式作用的潜在可能性,一种想成为存在的"渴望",也可以说是一种"非存在"。同样,整个自然界也表现为这两种不同成分之间的结合,并且具有各种不同的层次。一切层次中最低级的是无生命物体,这些物体缺乏有机的统一和活动;而生命则显示出较大的统一和活动。最后的层次是凌驾于无生命物体和有生命物体之上的人,人的使命就在于认识最高的存在──上帝。上帝是"纯存在"或"纯形式",也是第一推动、第一原因、绝对必然、绝对完善和终极原因,正是由于它才保证了自然界成为一个统一的合乎规律的整体。新托马斯主义的这种自然观,归根结蒂是把自然界的联系和规律性神秘化,为论证"上帝的存在"提供哲学根据。因而它不过是中世纪神学自然观(见欧洲中世纪自然观)在现代科学条件下的复活。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