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Large-amount and Suspicious Transaction Reporting
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2) large-value and suspicious activity report
大额和可疑信息报告制度
3) large quantity and suspicious transaction
大额与可疑交易
4) big account suspicious financial transactions
大额可疑金融交易
6) Head Suspicious Transactions Reports Office
可疑交易举报处主任
补充资料:矿产勘探报告和储量审批制度
矿产勘探报告和储量审批制度
mineral resources exploration report and mineral reserv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regime
kuangehan kantan baogao he ehuliang shenPi zhidu矿产勘探报告和储t审批制度(而ne耐~reesex-讨oration。卯d and而ne耐~rve~nation and即-proval regime)经过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后探明的矿产储量是国家的资源性资产,按照矿产储量法规、规范对矿产储量和地质资料进行审批,可以保障国家规划、计划有可靠的依据。法律规定,国务院矿产储量审批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矿产储量审批机构负责审查批准供矿山建设设计使用的勘探报告,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批复报送单位。勘探报告未经批准,不得作为矿山建设设计的依据。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进一步规定:供矿山建设使用的重要大型矿床勘查报告和供大型水源地建设使用的地下水勘查报告,由国务院矿产储量审批机构审批;供矿山建设使用的一般大型、中型、小型矿床勘查报告和供中型、小型水源地建设使用的地下水勘查报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矿产储量审批机构审批。矿产储量审批机构和勘查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批复。 勘查报告的审批程序是:各地质勘查主管部门于每年11月底前向储量审批机构报送下一年度提请审批的报告计划,经全国储量审批机构统一安排后,通知有关单位执行;地质勘查单位按期报送正式的勘查报告,各种资料齐全,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储量审批机构对列人计划的报告可派员到勘查单位或者勘查现场调查情况,检查勘查工作进度和质量;储量审批机构确定主审员,聘请评论员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书;召开审查会议,作出批准决议书,经储委主任、副主任签发后生效。 截止到1992年底,两级储量审批机构共审批报告5 913份,《矿产资源法》公布后,审批质量不断提高,经审批过的已被利用的占82%。(曹树培)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