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feeling of moral obligation
道德义务心
2) Moral obligations
道德义务
1.
Brandt, the representative of rule-utilitarianism, puts forth the deep meaning of moral rights concept by comparing moral rights and analyzing the terms of moral obligations.
准则功利主义代表布兰特首先通过对比道德权利与法律权利及对道德义务概念术语的分析得出了道德权利概念的深层含义;其次,布兰特对道德义务中社会道德准则与动机问题进行了简析,并认为遵守道德准则将成为人们尽义务的重要保障;最后,布兰特借鉴罗斯显见义务理论来指出了道德权利的相对性这一核心问题,使其成为化解功利与权利之争的一把利剑。
3) moral duty
道德义务
1.
Thenew developing idea turned into moral duty by ecology law, it breaks through the limit of human being centre and establishs ethics foundation for conciliatory relation of human being and nature.
新的发展观通过从生态规律向道德义务的转换,突破了人类中心论的局限,为人与自然相互关系最终的和解奠定了伦理基
2.
From the viewpoint of subject this paper analyzes right, moral righ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oral right and moral duty as well as the features of moral right.
以主体性的视角,通过对权利、道德权利、道德权利和道德义务关系和道德权利的特点的分析,认为道德权利的研究对传统伦理学的改革;提高人们对道德权利的认识,进而有利于推进新时期的道德建设;促使道德规范由他律向自律转换,增强人们的责任意识,提高人们履行义务的自觉性等等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3.
The moral duty which public welfare ethics advocates mainly refers to the man s moral duty who doing public welfare.
公益伦理主张的道德义务,主要指公益主体的道德义务,从根本上来说,它就在于通过慈善捐赠和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无偿地救助弱势群体。
4) moral obligation
道德义务
1.
At the same time, essential moral obligation should function as an important obligation of non-salvation-in-danger.
从刑法角度看,设定见危不救罪并不违背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同时重大道德义务可以成为见危不救罪作为义务的一个重要根据。
2.
The theory of moral obligation, the theory of rights consist with obligations and the theory of public interest separately forms the ethic basic,legal principle b.
道德义务论、权利义务相一致论、公共利益论分别构成了雇主责任的伦理基础、法理基础和价值基础。
3.
Important moral obligations should be the origin of.
除此之外,合同行为和自愿行为引起的义务虽与先前三种行为不同,但性质是相同的,即都是由一定的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重大道德义务应成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
6) important moral obligation
重大道德义务
1.
It has legislative precedent abroad that regard some obligation of positive act -important moral obligation which public orders and social ethics require to fulfill as obligation of positive act of omission crime.
把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德所要求履行的某些作为义务即重大道德义务视为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这种作法在国外已有立法先例。
补充资料:道德义务
伦理学的基本范畴之一。指一定社会关系中个人应该对社会或他人所承担的道德责任,它同时表明一定社会或阶级、集团对人们行为的道德要求;也指个人在实践道德原则和规范时所产生的一种强烈的责任心。
在西方,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最早从伦理学角度提出义务范畴,并把义务和行为的内在动机联系起来。中世纪经院神学家也讲义务,并把它说成是由上帝的意志规定的。近代德国哲学家I.康德把义务看作是伦理学的中心范畴,认为义务是从先天的"善良意志"发出的"绝对命令"。康德所建立的伦理学,被称为义务论伦理学。在哲学上持唯物主义观点的伦理思想家,一般都反对把义务说成是由上帝意志或理性本身规定的,他们从人的自然本性和自然需要来理解义务,有的认为义务就是既要满足自己需要,又照顾别人需要的一种自我克制。但由于他们不能正确认识人的社会本性,因而对义务不能作出科学的解释。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道德义务是从人们所处的社会关系中产生的,不管个人是否意识到,客观上必然会对他人、对社会负有一定的使命和职责。随着社会关系的发展变化,道德义务的内容和范围也在不断变化和发展,因而它是具体的历史的范畴。在阶级社会中,道德义务本质上反映了各个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人们所处的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道德义务的多样性,道德义务与政治义务、法律义务不仅在内容上不同,而且实现的形式也不相同。政治、法律义务主要依靠外在的强制力发生作用,拒绝尽这种义务,会受到相应的纪律或法律的追究。道德义务虽然也受外在的社会舆论的约束,但主要靠人们内心自觉的信念。
无产阶级的道德义务,是根据共产主义道德原则和规范提出来的,它反映了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无产阶级的道德义务要求把履行对阶级、民族、国家的义务放在首位。对于共产主义者来说,道德义务不只是外在的要求和职责,更重要的是为共产主义事业而斗争的内心需要和高度自觉。
在西方,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最早从伦理学角度提出义务范畴,并把义务和行为的内在动机联系起来。中世纪经院神学家也讲义务,并把它说成是由上帝的意志规定的。近代德国哲学家I.康德把义务看作是伦理学的中心范畴,认为义务是从先天的"善良意志"发出的"绝对命令"。康德所建立的伦理学,被称为义务论伦理学。在哲学上持唯物主义观点的伦理思想家,一般都反对把义务说成是由上帝意志或理性本身规定的,他们从人的自然本性和自然需要来理解义务,有的认为义务就是既要满足自己需要,又照顾别人需要的一种自我克制。但由于他们不能正确认识人的社会本性,因而对义务不能作出科学的解释。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道德义务是从人们所处的社会关系中产生的,不管个人是否意识到,客观上必然会对他人、对社会负有一定的使命和职责。随着社会关系的发展变化,道德义务的内容和范围也在不断变化和发展,因而它是具体的历史的范畴。在阶级社会中,道德义务本质上反映了各个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人们所处的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道德义务的多样性,道德义务与政治义务、法律义务不仅在内容上不同,而且实现的形式也不相同。政治、法律义务主要依靠外在的强制力发生作用,拒绝尽这种义务,会受到相应的纪律或法律的追究。道德义务虽然也受外在的社会舆论的约束,但主要靠人们内心自觉的信念。
无产阶级的道德义务,是根据共产主义道德原则和规范提出来的,它反映了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无产阶级的道德义务要求把履行对阶级、民族、国家的义务放在首位。对于共产主义者来说,道德义务不只是外在的要求和职责,更重要的是为共产主义事业而斗争的内心需要和高度自觉。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