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raditional chain retail business
传统连锁零售企业
2) chain retailing enterprise
连锁零售企业
1.
The paper analyz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ogistics distribution and chain retailing enterprise,evaluates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four distribution modes at present and establishes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for selecting logistics distribution mode using AHP.
分析了物流配送与连锁零售企业的关系,评价了目前我国连锁零售企业四种物流配送模式的优劣势,采用层次分析法,构建物流配送模式选择评价指标体系,为连锁零售企业如何选择适合的物流配送模式提供了思路。
2.
Under the circumstance of drastic competition in the chain retailing industry, logistics has become a key competitive element of enterprise, but the defects in the current progress situation of enterprise logistics restrain the further developments of the chain retailing enterprise.
而我国连锁零售企业的物流发展现状中的种种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连锁零售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3) IT retail franchising Co
IT零售连锁企业
1.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IT industry, Compensation Management is the bottleneck in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IT retail franchising Co.
近年来随着IT行业的迅猛发展,薪酬管理问题也逐渐成为制约IT零售连锁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4) chain retail enterprise
连锁零售企业
1.
Thus it can solve the problem that make the location cost for distribution center of the chain retail enterprise optimized.
配送中心的数量和位置布局对连锁零售企业的库存成本有重要影响,而库存控制策略又通过影响物流系统的进货批量而影响运输成本,所以有必要将连锁企业的库存、运输问题与配送中心的选址问题联合起来进行研究,从而解决连锁零售企业的配送中心选址成本最优化问题。
5) traditional retailing enterprises
传统零售企业
1.
After entering into the market of B2C, the traditional retailing enterprises will have more advantages.
无店铺网上B2C只是零售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阶段,传统零售企业进入B2C电子商务市场将拥有诸多优势,未来B2C电子商务的主流模式将让位于传统零售企业领衔的"鼠标+水泥"电子商务模式。
补充资料: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缴纳
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缴纳
【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纳税人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一部分是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或虽未在中国境内设立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就金融机构讲,主要指合资的金融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及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金融机构。 对金融机构的征税,分两种方法,对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对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征收所得税;对外国的金融机构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收所得税。这里所谓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是指: 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金额机构、场所,从事经营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内、境外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 2.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金融机构、场所取得的下列所得: (l)从中国境内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 (2)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存款或者贷款利息、债券利息、垫付款或延期付款利息等; (3)将财产租给中国境内的租用者而取得的租金; (4)提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而取得的使用费; (5)转让在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等财产而取得的收益。 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就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经营的金融机构、场所的所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金融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_L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按2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